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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1. 高、中压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1.1. 现象
1.该汽包各水位指示水位低,对应水位低光字牌报报警。
2.对应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减小(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时,现象则相反)。
26.2.1.2. 原因
1.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给水泵故障或跳闸、给水再循环门误开、给水电动门误关,给水流量下降。
3.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未联系。
4.紧急事故放水门误开。
5.汽包压力急剧上升。
6.给水管大量泄漏。
7.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
8.给水调节阀故障。
9.汽包水位表计故障。
26.2.1.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自动跟踪不及时或流量不足时,解列给水自动,手动调节给水调节阀,加强上水,若仍不能满足,视给水流量多少减负荷运行。
3.若给水泵故障或给水压力低时,启动备用泵。
4.汽包水位低时,应停止锅炉排污。
5.密切注意低压汽包水位,防止出现联锁反应,造成低压汽包水位低。
6.若低压汽包水位低造成高、中压汽包上水不足时,除加强低压汽包上水外,应注意给水泵电流的变化,防止给水泵出现汽蚀(在这之前保护动作正常时应已动作停机)。
7.当汽包水位低至二值时保护停机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2.2. 低压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2.1. 现象
1.低压汽包各水位计指示水位低,水位低光字牌报报警。
2.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减小(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时,现象则相反)。
26.2.2.2. 原因
1.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高、中汽包给水量不正常增大。
3.凝结水泵故障或跳闸,给水电动门误关,给水流量下降。
4.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未联系。
5.紧急事故放水门误开。
6.汽包压力急剧上升
7.给水管大量泄漏。
8.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
9.给水调节阀故障。
10.汽包水位表计故障。
26.2.2.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自动跟踪不及时或流量不足时,解列给水自动,手动调节给水调节阀,加强上水,若仍不能满足,视给水流量多少减负荷运行。
3.若凝结水泵故障或给水压力低时,启动备用泵。
4.汽包水位低时,应停止锅炉排污。
5.若水位过低时,应注意给水泵电流变化,防止给水泵出现汽蚀。
6.当汽包水位低至二值时保护停机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3. 余热锅炉汽包满水
26.3.1. 现象
1.对应汽包水位显示器显示水位高,出现对应的高水位报警。
2.对应的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增大。
3.严重满水时,对应的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发生水冲击,造成振动,对应的蒸汽含盐量增加。
26.3.2. 原因
1.对应的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对应的汽包压力急剧下降。
3.安全门动作。
4.开机初期,炉水膨胀。
5.对应的给水调节阀故障。
6.水位表故障。
26.3.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对应的给水自动跟踪不及时,切为手动,关小给水调节阀开度,减小给水流量。
3.若水位高至二值时,对应汽包的紧急放水门应自动打开,否则手动打开,同时也可打开排污阀放水。注意防止水位下降太快而造成汽包水位低。
4.对于低压汽包水位高,也可以通过加大高、中压汽包的上水、放水来配合处理。
5.若对应主蒸汽温度急剧下降,开对应主蒸汽管道疏水。
6.若水位高至三值,事故停机保护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4. 余热锅炉蒸发器管损坏
26.4.1. 现象
1.烟道排气压力增大,烟囱排出蒸汽,烟道不严密处向外冒汽。
2.余热锅炉内有蒸汽泄漏的声音。
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相对的蒸汽流量。
4.各段烟温下降。
5.对应的汽包水位波动或下降,对应蒸汽压力下降,电负荷下降。
6.化学补水量增加。
26.4.2. 原因
1.蒸发器管的制造、安装或检修有缺陷。
2.给水品质长期不合格,管内结垢或腐蚀。
3.锅炉严重缺水。
4.锅炉长期超压运行。
26.4.3. 处理
1.立即汇报值长,加强检查并注意损坏是否迅速扩大。
2.如蒸发器管损坏不严重,尚能维持水位、汽压时,可降低燃机负荷运行,申请停机,此时应密切监视对应汽包的水位。
3.若损坏严重,不能维持对应汽包水位,应立即停机。
4.停机后,应尽可能继续进水,维持水位。
26.2. 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1. 高、中压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1.1. 现象
1.该汽包各水位指示水位低,对应水位低光字牌报报警。
2.对应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减小(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时,现象则相反)。
26.2.1.2. 原因
1.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给水泵故障或跳闸、给水再循环门误开、给水电动门误关,给水流量下降。
3.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未联系。
4.紧急事故放水门误开。
5.汽包压力急剧上升。
6.给水管大量泄漏。
7.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
8.给水调节阀故障。
9.汽包水位表计故障。
26.2.1.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自动跟踪不及时或流量不足时,解列给水自动,手动调节给水调节阀,加强上水,若仍不能满足,视给水流量多少减负荷运行。
3.若给水泵故障或给水压力低时,启动备用泵。
4.汽包水位低时,应停止锅炉排污。
5.密切注意低压汽包水位,防止出现联锁反应,造成低压汽包水位低。
6.若低压汽包水位低造成高、中压汽包上水不足时,除加强低压汽包上水外,应注意给水泵电流的变化,防止给水泵出现汽蚀(在这之前保护动作正常时应已动作停机)。
7.当汽包水位低至二值时保护停机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2.2. 低压汽包水位低事故
26.2.2.1. 现象
1.低压汽包各水位计指示水位低,水位低光字牌报报警。
2.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减小(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时,现象则相反)。
26.2.2.2. 原因
1.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高、中汽包给水量不正常增大。
3.凝结水泵故障或跳闸,给水电动门误关,给水流量下降。
4.排污门泄漏或排污时未联系。
5.紧急事故放水门误开。
6.汽包压力急剧上升
7.给水管大量泄漏。
8.蒸发器或省煤器管破裂。
9.给水调节阀故障。
10.汽包水位表计故障。
26.2.2.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自动跟踪不及时或流量不足时,解列给水自动,手动调节给水调节阀,加强上水,若仍不能满足,视给水流量多少减负荷运行。
3.若凝结水泵故障或给水压力低时,启动备用泵。
4.汽包水位低时,应停止锅炉排污。
5.若水位过低时,应注意给水泵电流变化,防止给水泵出现汽蚀。
6.当汽包水位低至二值时保护停机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3. 余热锅炉汽包满水
26.3.1. 现象
1.对应汽包水位显示器显示水位高,出现对应的高水位报警。
2.对应的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增大。
3.严重满水时,对应的过热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主蒸汽管道法兰处有汽水冒出,发生水冲击,造成振动,对应的蒸汽含盐量增加。
26.3.2. 原因
1.对应的给水自动调节失灵。
2.对应的汽包压力急剧下降。
3.安全门动作。
4.开机初期,炉水膨胀。
5.对应的给水调节阀故障。
6.水位表故障。
26.3.3. 处理
1.确认集控室水位计和就地水位计的读数一致。
2.若对应的给水自动跟踪不及时,切为手动,关小给水调节阀开度,减小给水流量。
3.若水位高至二值时,对应汽包的紧急放水门应自动打开,否则手动打开,同时也可打开排污阀放水。注意防止水位下降太快而造成汽包水位低。
4.对于低压汽包水位高,也可以通过加大高、中压汽包的上水、放水来配合处理。
5.若对应主蒸汽温度急剧下降,开对应主蒸汽管道疏水。
6.若水位高至三值,事故停机保护动作,否则手动紧急停机。其余操作按
“25.1.1.3.余执锅炉事故引起停机的处理”执行。
26.4. 余热锅炉蒸发器管损坏
26.4.1. 现象
1.烟道排气压力增大,烟囱排出蒸汽,烟道不严密处向外冒汽。
2.余热锅炉内有蒸汽泄漏的声音。
3.给水流量不正常地大于相对的蒸汽流量。
4.各段烟温下降。
5.对应的汽包水位波动或下降,对应蒸汽压力下降,电负荷下降。
6.化学补水量增加。
26.4.2. 原因
1.蒸发器管的制造、安装或检修有缺陷。
2.给水品质长期不合格,管内结垢或腐蚀。
3.锅炉严重缺水。
4.锅炉长期超压运行。
26.4.3. 处理
1.立即汇报值长,加强检查并注意损坏是否迅速扩大。
2.如蒸发器管损坏不严重,尚能维持水位、汽压时,可降低燃机负荷运行,申请停机,此时应密切监视对应汽包的水位。
3.若损坏严重,不能维持对应汽包水位,应立即停机。
4.停机后,应尽可能继续进水,维持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