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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党聚众虐杀取乐,智力障碍清洁工和少年善难挡恶。
《秀茂坪童党烧尸案》就是一起非常有代表性的恶性社会案件。它发生在1997年香港九龙秀茂坪邨,这里是家喻户晓的公屋区之一。(公屋相当于内地的廉租房,由香港的有关单位兴建,出租给低收入香港市民。)
本案中受害人是16岁的少年:陆志伟,有共计14名被告,最大的17岁,最小的14岁,都是在秀茂坪邨长大。
事件要从1997年5月16日讲起,下午3点多,香港999报警中心接到一通求助电话。一名中年男子含糊不清地告诉接线员,自己身受重伤需到医院接受治疗,地点在九龙 观塘区秀茂坪邨对面的公用电话亭,接着又说了一堆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就匆匆挂断电话。
接线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附近的急救中心,30分钟后,救护车赶往男子提供的地址,将他送到观塘区基督教联合医院。
此时伤者神志不清,无法描述受伤原因及具体伤情,医生只能给他做全面的体检。一番仔细检查后,医生发现他全身多处淤血、骨折,看着很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于是通知了驻守医院的警员。
但是,情况要比想象中复杂得多,因为该男子有轻度智力障碍,警员询问半天都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无奈之下,他将情况汇报给上级,请求刑事侦缉处派专员过来协助调查。
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探员们终于知道了男子的大致信息:他名叫:陈木清,时年36岁,绰号“三叔”,职业为清洁工,家住观塘区秀茂坪39座1508室。
到底是谁把他打伤的?陈木清虽然依旧无法说清楚,但在交谈中,他反复提起两个绰号分别为“阿必”和“阿鸡”的人。经查,这两人均住在秀茂坪邨。
看情况,这个“阿必”和“阿鸡”应该就是打伤陈木清的嫌犯或知情者,于是探员们连夜赶往秀茂坪邨寻人。
5月17日凌晨0点,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警方终于找到绰号为“阿必”的石子健,接着又顺藤摸瓜在秀茂坪邨逮捕了近20名“童党”成员,可阿鸡却不见踪影。
探员们原以为这伙人是因盗窃或抢劫,才将陈木清打伤。但审讯后,警方发现了更惊人的内幕,一桩恶性凶杀案浮出了水面。
根据几人的供述以及陈木清断断续续的回答,探员们“拼凑”出一个大致的案发经过:
几名涉案“童党”均在观塘某“红番区”结识,这里解释一些红番区是指,还没正式加入黑社会的小混混们的聚集地,这些地方也是各大黑社会社团“招兵买马”、物色“马仔”的场所。这些“童党”都住在秀茂坪邨,不仅是邻居,还有一个共同的偶像——《古惑仔》系列电影主角“陈浩南”。
其中年纪最长是许智伟,他是中泰混血,平常也在社区做清洁工,他召集大家抱团与其他“童党”对抗,还给团伙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皇朝”。
刚开始,他们只是小打小闹、偷鸡摸狗,可随着成员人数越来越多,一般“童党”只有5、6名成员,他们的童党“皇朝”最多时达到20几人,最终“皇朝”终于被九龙某黑社会帮派看中。
许智伟等几个“皇朝”领袖顺利加入该社团成为“蓝灯笼”,蓝灯笼也是行话啊,指的是香港帮派里面最低级的“马仔”,还不能算是正式会员,而其余成员因盗窃、打架、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数次进警局有了“战绩”,在“红番区”也再无人敢招惹。
膨胀的许智伟认为“皇朝”已经算是个有头有脸的帮派,不能总在“红番区”,和那些散兵游勇混在一起。正巧,他的一个远房亲戚,也和许智伟一起做清洁工的陈木清出现了,陈木清独居在秀茂坪39座1508室,此人还因智力有缺陷,即使被欺负也不敢声张。
于是,众“童党”便霸占了陈木清的住所,每天聚在他家抽烟、打牌、看《古惑仔》电影,还时不时偷陈木清辛苦赚来的钱买烟、酒、游戏卡……
陈木清虽智商不高但也不是真的痴呆,能分辨基本的是非曲直。他私底下经常会劝一些年龄较小的成员离开“皇朝”。绰号“阿鸡”的陆志伟以及几个女“童党”,时不时被他拉到角落语重心长地试图“劝退”他们。
陈木清这些行为自然逃不过“童党”们的耳目,得知他在背地里“拆台”后,几个骨干气得火冒三丈,对他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毒打。许智伟甚至还带人放火烧过1508房,也就是陈木清的家啊,以此恐吓陈木清不要和“皇朝”作对……
当然,陈木清的苦口婆心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15岁的陆志伟,刚才交代了,他的绰号叫“阿鸡”,他也是此次杀人案的受害者,后面我们就叫他阿鸡,他呢就对这个老实人非常同情。每次大家像陈木清施暴时,他都不会动手,事后还会留下来替陈木清收拾屋子、擦拭伤口,两人也渐渐成了“忘年交”。
1997年5月12日,许智伟因偷懒没去上班,陈木清便将情况反馈给许智伟的泰国籍母亲。当天许智伟就被父母一通责骂,而气不过的他在同日下午带着“童党”们冲进1508房间,不由分说地将陈木清痛殴了两个小时。
尽管陈木清身材较胖也没任何疾病,可这次殴打比以往几次下手都重得多、持续时间也长得多,两个小时的折磨下来他还是受了严重伤害。这再次让阿鸡动了恻隐之心,留下来“善后”的他一边替陈木清擦拭伤口,一边壮着胆子劝对方报警求助。殊不知隔墙有耳,这段对话竟在两天后被传到了许智伟的耳朵里。
5月14日晚上,阿必与“皇朝”成员聚集在1508号房间,商讨阿鸡怂恿陈木清去报警一事。气急败坏的几位骨干认为,阿鸡的行为是在背叛“皇朝”、在和自己作对,传出去以后无法在“江湖”行走。于是,他们四处打电话寻找阿鸡,决定执行“家法”以儆效尤,当天晚上9点,阿鸡被骗至案发的1508房间,“皇朝”另一名领袖付显进为首的几人立即对他展开惨无人道的虐打。半个多小时后,许智伟也赶了过来,接棒继续殴打阿鸡。15号凌晨0点30分,挨了近3个小时毒打的阿鸡终究没能挺住,被活活打死……
眼看闹出人命,众“童党”也开始害怕了,有人想要报警自首,也有人提议联系黑市医生再抢救一下。许智伟和付显进安抚大家,让他们不要惊慌,接着一起商议如何处理尸体。
一番讨论过后,最终他们决定把尸体先抬到附近的空楼房,再外出购买汽油等工具,一把火将尸体烧了。“皇朝”骨干麦家豪还提议,烧不掉的残骸丢到山区让野狗吃掉,这样尸体就可以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付显进指挥众人先脱去阿鸡的衣裤,再用床单、电线将尸体捆绑。接着,许智伟与“皇朝”骨干陈德明外出寻找运尸的手推车,不巧碰见了巡逻的警员,只能藏好手推车,返回1508房间,将焚尸时间推迟到15号晚上。
此时,身受重伤的陈木清一直躲在房间里,童党们威胁他不得报案,于是,老实巴交的陈木清和阿鸡的尸体呆了一整天……
15号晚上7点多,付显进带着陈德明、“皇朝”成员黄金宝找到阿必,说需要人手帮忙烧尸,阿必和三人一起回到1508房间。麦家豪搬运来一个大号电视机纸箱,许智伟买来强酸液体和汽油,声称为避免警方通过无法燃烧干净的头颅确认尸体身份,必须让阿鸡彻底毁容。
不多久,众人合力将包裹好的尸体抬进纸箱并用透明胶带仔细封好,又拿来陈木清家中的电风扇、水桶等物品掩护装尸纸箱,临出门还不忘烧了一炷香恳求阿鸡的“怨灵”不要纠缠自己。于是,付显进、陈德明推车,其余几人开路、把风,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推往秀茂坪邨32座的垃圾房。之所以选择这里处理尸体,是因为这里即将清拆,很多住户已经搬离了单元间,他们认为在此焚烧尸体一定不会被人发现。
抵达目的地后,付显进先指挥几人假装搬运家具在附近把风,自己则领着许智伟、陈德明、阿必进入垃圾房焚尸。可阿必太过害怕,死活不愿进去,不得已他们又换了一个人进去帮忙。
最终由“皇朝”骨干吴明俊持手电筒,许智伟倒强酸、汽油,付显进一把火点燃了尸体。垃圾房瞬间火光冲天,几人也一窝蜂冲出32座,并在门口蹲守了近两个小时。
待屋内火光熄灭,许智伟命令陈德明和吴明俊进屋查看情况,数分钟后两人兴奋地告诉大家:“膝盖以下不见了,阿鸡的头也被烧得好像乔丹,意思整个头都烧黑了……”
可许智伟和付显进还是不放心,又领着几人进入垃圾房,再次焚烧了已经烧成碳的阿鸡的尸骸。直到实在烧不动了,他们才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残骸装进袋子,并抛至秀茂坪邨37座对面的小区垃圾站,等着天亮后清洁车将它们运往新界鼓岭的垃圾填埋区。
早上7点,清洁车准时来收垃圾,果真没有发现任何端倪,阿鸡的残骸至此彻底消失在世人面前,众“童党”也松了一口气并各自返回住所休息。
另一边,陈木清认为不能这么轻易地放过杀人凶手,因此他在休整一天恢复行动能力后立即跑出房间,找了个公话亭将情况告知自己的大嫂。可他的大嫂却不相信他说的话,他无奈之下便拨打了那通999报警电话。
另外,阿必也对打死阿鸡一事感到害怕、愧疚。15号白天,他去蓝田参加会考时,将此事告诉另一名案发当晚未参与虐打陆志伟的“童党”陈荣锦。接着陈荣锦又把情况告诉案发时进入过1508房间的刘志文,这个陈志文他全程未动手,是于当晚10点30分先行离开了。
随后,陈荣锦和刘志文二人找到翠屏邨“小童群益会”的社工刘宜发,向其报告此事。
但这个刘宜发和陈木清大嫂一样,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两人的话,还让他们不要乱说……
这样的案发经过令刑事侦缉处的探员震惊无比,不过他们也无法确定这些口供是否真实可靠。因为以上内容绝大部分都来自“阿必”石子健,而许智伟、许智勇、麦家豪等其他“皇朝”成员均不承认这些指控。甚至几人还表示,谋杀阿鸡乃阿必一人所为,他是想拉大家下水、分摊罪责。
至于刘志文,以及另外一名未参与袭击的童党谢志伟,两人虽作证说14号晚上众“童党”在1508房间虐打过阿鸡,但两人都未目睹最后的过程。其中,刘志文在10点30分左右就已经离开房间,而眼看情况不对劲的谢志伟进屋后不到十分钟就偷偷溜走了。
探员们前往焚尸的秀茂坪32座垃圾房以及37座对面的小区垃圾站搜寻物证线索。一通忙碌过后,他们总共只找到两根铁管、一把折叠椅、一条白毛毯、一个红色水桶、一个白色汽油桶、一把电风扇和一堆被烧黑的杂物,除此之外连根完整的骨头都没发现。
因为找不到尸骸,无法确定是否真有人被杀并焚尸,警方又驱车前往打鼓岭的垃圾堆填区继续搜寻。然而“奋战”近6小时,出动了120余名警力和4只警犬,警方最终也没能在上百吨的垃圾中找到受害人残骸。
峰回路转,18号晚上8点多,阿必口供中多次提及的“皇朝”领袖付显进,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证实阿必供述的犯罪过程属实,其余“童党”也不得不承认了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
接着,鉴证科人员又在秀茂坪32座的那堆焚烧物中提取出部分人体组织,最终确定了案件的真实性,袭击案也转为谋杀案,交由重案组接手。但那些人体组织破坏严重,技术人员无法提取到DNA信息,仅能判定它们来自于一名未成年人。
5月20日,经过二十几人连续两天的交叉指证,案发时未参与袭击的谢志伟,案发时曾替死者阿鸡抵挡过“童党”攻击并替他擦拭血迹、洗脸的刘志文,以及陈荣锦等另外4名未进入过1508房间的“童党”被释放。其中谢志伟和刘志文转作控方证人,其余14人则被控有谋杀罪,他们分别是:
第1被告许智伟,17岁;第2被告许智勇,14岁;
第3被告麦家豪,17岁;第4被告吴明俊,16岁;
第5被告阮洁仪(女),14岁;第6被告陈德明,16岁;
第7被告刘佩仪(女),14岁;第8被告黄金宝,14岁;
第9被告周俊,14岁;第10被告付显进,17岁;
第11被告陈肯构,15岁;第12被告罗桂芬(女),14岁;
第13被告黄诗城,14岁;转做污点证人的石子健,16岁。
至此案件总算有了些眉目,可对于几名被告的罪责认定过程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也最终让这件奇案成为全球“集体谋杀案”的经典案例。
尸体已经“荡然无存”,法医和鉴证科根本无法根据那些“碎渣”去判断陆志伟具体死因。正式开庭后,付显进推翻了18~20日录制的四份口供。另外两名证人谢志伟和刘志文没有全程目睹案发经过,而陈木清因为智力原因无法出庭作证。
所以关于“谁应该对陆志伟的死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只能依靠污点证人阿必的口供,或通过其余被告自己承认参与的施虐方式去辅助判断。
但这些被告怎么会承认是自己给了阿鸡 “致命一击”、是自己的施虐方式导致对方死亡呢?
另外,这起案件与2004年发生的“童党虐杀刘美英案”,不同处在于,那件案子的污点证人梁某在施虐过程中的参与度非常低,几乎就是个“看客”,控方直接撤销了对他的所有指控。也就是说,“刘美英案”里污点证人梁某的证词不存在为撇清自己责任、撒谎、作伪证的情况,较为真实、可靠。
而本案的污点证人阿必石子健则不同,他多次动手参与虐杀阿鸡,控方也未撤销对他的谋杀、袭击伤人、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等指控,陪审团、法官无法排除他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而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作伪证的情况。
童党聚众虐杀取乐,智力障碍清洁工和少年善难挡恶。
《秀茂坪童党烧尸案》就是一起非常有代表性的恶性社会案件。它发生在1997年香港九龙秀茂坪邨,这里是家喻户晓的公屋区之一。(公屋相当于内地的廉租房,由香港的有关单位兴建,出租给低收入香港市民。)
本案中受害人是16岁的少年:陆志伟,有共计14名被告,最大的17岁,最小的14岁,都是在秀茂坪邨长大。
事件要从1997年5月16日讲起,下午3点多,香港999报警中心接到一通求助电话。一名中年男子含糊不清地告诉接线员,自己身受重伤需到医院接受治疗,地点在九龙 观塘区秀茂坪邨对面的公用电话亭,接着又说了一堆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就匆匆挂断电话。
接线员第一时间联系了附近的急救中心,30分钟后,救护车赶往男子提供的地址,将他送到观塘区基督教联合医院。
此时伤者神志不清,无法描述受伤原因及具体伤情,医生只能给他做全面的体检。一番仔细检查后,医生发现他全身多处淤血、骨折,看着很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于是通知了驻守医院的警员。
但是,情况要比想象中复杂得多,因为该男子有轻度智力障碍,警员询问半天都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无奈之下,他将情况汇报给上级,请求刑事侦缉处派专员过来协助调查。
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探员们终于知道了男子的大致信息:他名叫:陈木清,时年36岁,绰号“三叔”,职业为清洁工,家住观塘区秀茂坪39座1508室。
到底是谁把他打伤的?陈木清虽然依旧无法说清楚,但在交谈中,他反复提起两个绰号分别为“阿必”和“阿鸡”的人。经查,这两人均住在秀茂坪邨。
看情况,这个“阿必”和“阿鸡”应该就是打伤陈木清的嫌犯或知情者,于是探员们连夜赶往秀茂坪邨寻人。
5月17日凌晨0点,经过1个多小时的排查,警方终于找到绰号为“阿必”的石子健,接着又顺藤摸瓜在秀茂坪邨逮捕了近20名“童党”成员,可阿鸡却不见踪影。
探员们原以为这伙人是因盗窃或抢劫,才将陈木清打伤。但审讯后,警方发现了更惊人的内幕,一桩恶性凶杀案浮出了水面。
根据几人的供述以及陈木清断断续续的回答,探员们“拼凑”出一个大致的案发经过:
几名涉案“童党”均在观塘某“红番区”结识,这里解释一些红番区是指,还没正式加入黑社会的小混混们的聚集地,这些地方也是各大黑社会社团“招兵买马”、物色“马仔”的场所。这些“童党”都住在秀茂坪邨,不仅是邻居,还有一个共同的偶像——《古惑仔》系列电影主角“陈浩南”。
其中年纪最长是许智伟,他是中泰混血,平常也在社区做清洁工,他召集大家抱团与其他“童党”对抗,还给团伙取了个响亮的名字——“皇朝”。
刚开始,他们只是小打小闹、偷鸡摸狗,可随着成员人数越来越多,一般“童党”只有5、6名成员,他们的童党“皇朝”最多时达到20几人,最终“皇朝”终于被九龙某黑社会帮派看中。
许智伟等几个“皇朝”领袖顺利加入该社团成为“蓝灯笼”,蓝灯笼也是行话啊,指的是香港帮派里面最低级的“马仔”,还不能算是正式会员,而其余成员因盗窃、打架、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数次进警局有了“战绩”,在“红番区”也再无人敢招惹。
膨胀的许智伟认为“皇朝”已经算是个有头有脸的帮派,不能总在“红番区”,和那些散兵游勇混在一起。正巧,他的一个远房亲戚,也和许智伟一起做清洁工的陈木清出现了,陈木清独居在秀茂坪39座1508室,此人还因智力有缺陷,即使被欺负也不敢声张。
于是,众“童党”便霸占了陈木清的住所,每天聚在他家抽烟、打牌、看《古惑仔》电影,还时不时偷陈木清辛苦赚来的钱买烟、酒、游戏卡……
陈木清虽智商不高但也不是真的痴呆,能分辨基本的是非曲直。他私底下经常会劝一些年龄较小的成员离开“皇朝”。绰号“阿鸡”的陆志伟以及几个女“童党”,时不时被他拉到角落语重心长地试图“劝退”他们。
陈木清这些行为自然逃不过“童党”们的耳目,得知他在背地里“拆台”后,几个骨干气得火冒三丈,对他进行一次又一次的毒打。许智伟甚至还带人放火烧过1508房,也就是陈木清的家啊,以此恐吓陈木清不要和“皇朝”作对……
当然,陈木清的苦口婆心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15岁的陆志伟,刚才交代了,他的绰号叫“阿鸡”,他也是此次杀人案的受害者,后面我们就叫他阿鸡,他呢就对这个老实人非常同情。每次大家像陈木清施暴时,他都不会动手,事后还会留下来替陈木清收拾屋子、擦拭伤口,两人也渐渐成了“忘年交”。
1997年5月12日,许智伟因偷懒没去上班,陈木清便将情况反馈给许智伟的泰国籍母亲。当天许智伟就被父母一通责骂,而气不过的他在同日下午带着“童党”们冲进1508房间,不由分说地将陈木清痛殴了两个小时。
尽管陈木清身材较胖也没任何疾病,可这次殴打比以往几次下手都重得多、持续时间也长得多,两个小时的折磨下来他还是受了严重伤害。这再次让阿鸡动了恻隐之心,留下来“善后”的他一边替陈木清擦拭伤口,一边壮着胆子劝对方报警求助。殊不知隔墙有耳,这段对话竟在两天后被传到了许智伟的耳朵里。
5月14日晚上,阿必与“皇朝”成员聚集在1508号房间,商讨阿鸡怂恿陈木清去报警一事。气急败坏的几位骨干认为,阿鸡的行为是在背叛“皇朝”、在和自己作对,传出去以后无法在“江湖”行走。于是,他们四处打电话寻找阿鸡,决定执行“家法”以儆效尤,当天晚上9点,阿鸡被骗至案发的1508房间,“皇朝”另一名领袖付显进为首的几人立即对他展开惨无人道的虐打。半个多小时后,许智伟也赶了过来,接棒继续殴打阿鸡。15号凌晨0点30分,挨了近3个小时毒打的阿鸡终究没能挺住,被活活打死……
眼看闹出人命,众“童党”也开始害怕了,有人想要报警自首,也有人提议联系黑市医生再抢救一下。许智伟和付显进安抚大家,让他们不要惊慌,接着一起商议如何处理尸体。
一番讨论过后,最终他们决定把尸体先抬到附近的空楼房,再外出购买汽油等工具,一把火将尸体烧了。“皇朝”骨干麦家豪还提议,烧不掉的残骸丢到山区让野狗吃掉,这样尸体就可以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付显进指挥众人先脱去阿鸡的衣裤,再用床单、电线将尸体捆绑。接着,许智伟与“皇朝”骨干陈德明外出寻找运尸的手推车,不巧碰见了巡逻的警员,只能藏好手推车,返回1508房间,将焚尸时间推迟到15号晚上。
此时,身受重伤的陈木清一直躲在房间里,童党们威胁他不得报案,于是,老实巴交的陈木清和阿鸡的尸体呆了一整天……
15号晚上7点多,付显进带着陈德明、“皇朝”成员黄金宝找到阿必,说需要人手帮忙烧尸,阿必和三人一起回到1508房间。麦家豪搬运来一个大号电视机纸箱,许智伟买来强酸液体和汽油,声称为避免警方通过无法燃烧干净的头颅确认尸体身份,必须让阿鸡彻底毁容。
不多久,众人合力将包裹好的尸体抬进纸箱并用透明胶带仔细封好,又拿来陈木清家中的电风扇、水桶等物品掩护装尸纸箱,临出门还不忘烧了一炷香恳求阿鸡的“怨灵”不要纠缠自己。于是,付显进、陈德明推车,其余几人开路、把风,一行人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推往秀茂坪邨32座的垃圾房。之所以选择这里处理尸体,是因为这里即将清拆,很多住户已经搬离了单元间,他们认为在此焚烧尸体一定不会被人发现。
抵达目的地后,付显进先指挥几人假装搬运家具在附近把风,自己则领着许智伟、陈德明、阿必进入垃圾房焚尸。可阿必太过害怕,死活不愿进去,不得已他们又换了一个人进去帮忙。
最终由“皇朝”骨干吴明俊持手电筒,许智伟倒强酸、汽油,付显进一把火点燃了尸体。垃圾房瞬间火光冲天,几人也一窝蜂冲出32座,并在门口蹲守了近两个小时。
待屋内火光熄灭,许智伟命令陈德明和吴明俊进屋查看情况,数分钟后两人兴奋地告诉大家:“膝盖以下不见了,阿鸡的头也被烧得好像乔丹,意思整个头都烧黑了……”
可许智伟和付显进还是不放心,又领着几人进入垃圾房,再次焚烧了已经烧成碳的阿鸡的尸骸。直到实在烧不动了,他们才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将残骸装进袋子,并抛至秀茂坪邨37座对面的小区垃圾站,等着天亮后清洁车将它们运往新界鼓岭的垃圾填埋区。
早上7点,清洁车准时来收垃圾,果真没有发现任何端倪,阿鸡的残骸至此彻底消失在世人面前,众“童党”也松了一口气并各自返回住所休息。
另一边,陈木清认为不能这么轻易地放过杀人凶手,因此他在休整一天恢复行动能力后立即跑出房间,找了个公话亭将情况告知自己的大嫂。可他的大嫂却不相信他说的话,他无奈之下便拨打了那通999报警电话。
另外,阿必也对打死阿鸡一事感到害怕、愧疚。15号白天,他去蓝田参加会考时,将此事告诉另一名案发当晚未参与虐打陆志伟的“童党”陈荣锦。接着陈荣锦又把情况告诉案发时进入过1508房间的刘志文,这个陈志文他全程未动手,是于当晚10点30分先行离开了。
随后,陈荣锦和刘志文二人找到翠屏邨“小童群益会”的社工刘宜发,向其报告此事。
但这个刘宜发和陈木清大嫂一样,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两人的话,还让他们不要乱说……
这样的案发经过令刑事侦缉处的探员震惊无比,不过他们也无法确定这些口供是否真实可靠。因为以上内容绝大部分都来自“阿必”石子健,而许智伟、许智勇、麦家豪等其他“皇朝”成员均不承认这些指控。甚至几人还表示,谋杀阿鸡乃阿必一人所为,他是想拉大家下水、分摊罪责。
至于刘志文,以及另外一名未参与袭击的童党谢志伟,两人虽作证说14号晚上众“童党”在1508房间虐打过阿鸡,但两人都未目睹最后的过程。其中,刘志文在10点30分左右就已经离开房间,而眼看情况不对劲的谢志伟进屋后不到十分钟就偷偷溜走了。
探员们前往焚尸的秀茂坪32座垃圾房以及37座对面的小区垃圾站搜寻物证线索。一通忙碌过后,他们总共只找到两根铁管、一把折叠椅、一条白毛毯、一个红色水桶、一个白色汽油桶、一把电风扇和一堆被烧黑的杂物,除此之外连根完整的骨头都没发现。
因为找不到尸骸,无法确定是否真有人被杀并焚尸,警方又驱车前往打鼓岭的垃圾堆填区继续搜寻。然而“奋战”近6小时,出动了120余名警力和4只警犬,警方最终也没能在上百吨的垃圾中找到受害人残骸。
峰回路转,18号晚上8点多,阿必口供中多次提及的“皇朝”领袖付显进,在母亲的陪同下前往警局自首,证实阿必供述的犯罪过程属实,其余“童党”也不得不承认了杀人、焚尸的犯罪事实。
接着,鉴证科人员又在秀茂坪32座的那堆焚烧物中提取出部分人体组织,最终确定了案件的真实性,袭击案也转为谋杀案,交由重案组接手。但那些人体组织破坏严重,技术人员无法提取到DNA信息,仅能判定它们来自于一名未成年人。
5月20日,经过二十几人连续两天的交叉指证,案发时未参与袭击的谢志伟,案发时曾替死者阿鸡抵挡过“童党”攻击并替他擦拭血迹、洗脸的刘志文,以及陈荣锦等另外4名未进入过1508房间的“童党”被释放。其中谢志伟和刘志文转作控方证人,其余14人则被控有谋杀罪,他们分别是:
第1被告许智伟,17岁;第2被告许智勇,14岁;
第3被告麦家豪,17岁;第4被告吴明俊,16岁;
第5被告阮洁仪(女),14岁;第6被告陈德明,16岁;
第7被告刘佩仪(女),14岁;第8被告黄金宝,14岁;
第9被告周俊,14岁;第10被告付显进,17岁;
第11被告陈肯构,15岁;第12被告罗桂芬(女),14岁;
第13被告黄诗城,14岁;转做污点证人的石子健,16岁。
至此案件总算有了些眉目,可对于几名被告的罪责认定过程却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也最终让这件奇案成为全球“集体谋杀案”的经典案例。
尸体已经“荡然无存”,法医和鉴证科根本无法根据那些“碎渣”去判断陆志伟具体死因。正式开庭后,付显进推翻了18~20日录制的四份口供。另外两名证人谢志伟和刘志文没有全程目睹案发经过,而陈木清因为智力原因无法出庭作证。
所以关于“谁应该对陆志伟的死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只能依靠污点证人阿必的口供,或通过其余被告自己承认参与的施虐方式去辅助判断。
但这些被告怎么会承认是自己给了阿鸡 “致命一击”、是自己的施虐方式导致对方死亡呢?
另外,这起案件与2004年发生的“童党虐杀刘美英案”,不同处在于,那件案子的污点证人梁某在施虐过程中的参与度非常低,几乎就是个“看客”,控方直接撤销了对他的所有指控。也就是说,“刘美英案”里污点证人梁某的证词不存在为撇清自己责任、撒谎、作伪证的情况,较为真实、可靠。
而本案的污点证人阿必石子健则不同,他多次动手参与虐杀阿鸡,控方也未撤销对他的谋杀、袭击伤人、妨碍合法埋葬尸体等指控,陪审团、法官无法排除他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而避重就轻、推卸责任、作伪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