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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你好,這裡是齊丘的思路週航。今天的航行,我們要穿越回十八世紀末的倫敦——一個工業革命剛剛燃起火焰、法國大革命的聲音傳遍歐洲的時代。 
  
在那個年代,對多數女性而言,人生的劇本似乎早已寫好:生於家庭,接受有限的教育,學會繡花、彈琴、端莊行走,然後找到一位合適的丈夫,進入婚姻,成為賢妻良母。她們的思想與抱負,往往不在社會關注的範圍之內。 
  
然而,1759 年,一位名叫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子誕生了。她並非天生叛逆,也不是一開始便高舉「女權」旗幟的激進者。但在曲折的人生歷程中,她以文字叩問世界——若女性與男性同樣具備理性,為何不被視為完整的公民? 
  
今天,我們就要聊聊她的故事:她的生平、她的思想、她的影響,以及她留給我們的問題。 
  
漂泊的童年 
  
瑪麗出生在倫敦東邊的斯皮塔菲爾茲,那是一個手工業與商業交錯的街區。 
  
她的父親原本繼承了一筆小財,但嗜賭成性、投資失敗,不僅揮霍了家產,還常酗酒、施暴。這樣的家庭氛圍,讓瑪麗從小感受到經濟依賴與暴力之間的惡性循環——她的母親缺乏經濟自主的能力,也無法逃離困境。 
  
由於父親經常搬家,她的童年幾乎是漂泊不定的。這種不穩定的環境,卻讓她早早學會觀察不同社會階層的生活:農村的貧困、城市的擁擠、商人階層的焦慮。世界對她而言,不是一張平整的地圖,而是一幅佈滿不平等與裂痕的社會地形圖。 
  
在當時的英國,女孩能接受的教育相當有限。瑪麗無緣進入大學,卻對閱讀有近乎饑渴的渴望。 
  
她從少數能借閱的書籍中汲取啟蒙運動的思想——洛克的自由、盧梭的自然主義、乃至柏拉圖的理想國。只是,她很快察覺,這些男性思想家談論「人類」時,其實常常只是在談「男性」。 
  
成為自己的經濟支柱 
  
十八歲那年,瑪麗決定離開家庭,自力更生。 
  
她曾擔任富人家的「女伴」,這裡為你介紹一下,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女伴」是一種介於家庭成員與雇員之間的特殊身份,通常由出身中產階級但經濟困窘的女性擔任。她們不像女僕那樣從事體力勞動,也不像家庭教師那樣負責正式教學,而是以陪伴、照料、社交支持為主要職責,並且協助管理家庭事務:可能會幫忙安排家務、記帳、寫信等等,但不屬於僕人。 
  
在我看來,她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像是雇主花錢請來的閨蜜:如散步、閱讀、訪客接待,並且提供情感支持與談話交流:在社交孤立的上流家庭中,女伴常是女主人唯一的知心人。 
  
雖然不像是底層的奴僕階級那般悲慘,但這段日子讓她意識到,女性的經濟自主性直接關聯其生活尊嚴。沒有自己的收入,就意味著必須在雇主或丈夫的情緒下小心翼翼地生存。 
  
1784 年,她與姐妹及朋友在倫敦郊外創辦了一所女子學校。她希望這裡能提供女孩更扎實的教育,而非僅僅教授「取悅男性的技能」。然而,由於資金不足、家長觀念保守,學校最終倒閉。這次失敗卻讓她對教育制度有了更深刻的批判——當社會不認可女性受同等教育時,再好的理念也難以落地。 
  
踏入文學與政治的世界 
  
學校關閉後,瑪麗決定進入文學圈。她開始為出版商約瑟夫·約翰遜撰寫評論、翻譯著作、創作小說。約翰遜的書店是當時自由派思想的聚會場所,她在那裡結識了激進派知識分子——包括反對奴隸制的運動者、捍衛美國獨立的政治評論家,以及討論法國大革命的革命派人士。 
  
1790 年,英國議會議員兼思想家愛德蒙·柏克出版了一本批評法國大革命的著作,抨擊推翻貴族制度的行動。這裡為你補充一下,他是那個時代非常重要的思想家,未來的航行一定會提到,今天就先不展開講了。 
  
瑪麗僅用幾週時間寫成《為人權辯護》這本著作,直接反駁柏克,捍衛革命理念,在她看來,這不僅是一次階級革命,其中還涵蓋了對於舊制度的控訴,其中就包含了女性自主權,這是她首次以思想家的身份在公共領域發聲。 
  
雖然後來法國大革命後,女權意識並沒有如她預期的那般高漲,但我們可以從這個舉動看出,她對於女性解放的渴望。 
  
  
《為女權辯護》的誕生 
  
兩年後,1792 年,她出版了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為女權辯護》 
  
在書中,她以理性為基礎,提出三個核心主張: 
  
1.   理性平等:女性與男性同樣擁有理性能力,差異是社會與教育造成的,而非天性。 
  
2.   教育改革:國家應提供性別平等的教育,男女在基礎教育階段應混合受教,培養平等精神。 
  
3. 女性作為公民:女性不僅是母親與妻子,也應成為獨立的社會成員,能夠參與政治與公共事務。 
  
她批判當時盛行的「女性美德」論述,認為其本質是將女性定型為依附男性的柔弱存在。她的文字犀利,對當時的性別秩序提出了直接挑戰。要知道,在 18 世紀末的英國,這樣的言論幾乎就是在社會舞台上逆風高飛。 
  
舉盧梭為例子,他的大部分理念在當時雖然新穎,但就連這麼前衛的思想家,依舊認為:女性天生缺乏正義感,因此在各方面限制女性權利是合理的。 
  
在《愛彌兒》中,盧梭設計了男孩與女孩的教育藍圖。他認為女性的天職是取悅男性、服從丈夫,並主張女性不需要像男性那樣培養理性與正義感。他寫道:「女子天生柔弱,因此她的教育應使她更順從。」 
  
他甚至暗示女性的道德感是建立在情感與羞恥之上,而非理性與正義。這種觀點在當時並不罕見,但它忽略了女性缺乏教育與社會參與的結構性原因。 
  
這種謬誤我們也能在孔子身上看到:《論語·陽貨》裡,孔子有一句爭議性言論: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這句話歷來爭議不斷。這句話表面上是在描述「女子」與「小人」的行為難以掌控:親近則不知分寸,疏遠則心生怨懟。但問題不只是語氣不敬,而是它所反映的整體思想架構。 
  
將「女子」與「小人」並列:「小人」在儒家語境中是「品德低下者」的代稱,與「君子」相對。 
  
 「女子」若被並列為「難養」的對象,暗示女性本質上與「道德不足者」同類。 
  
這種語言結構不是偶然,而是將性別與道德劣性直接連結,形成一種文化偏見。 
  
我想有些人可能會說,孔子這裡所提及的「女人」並非泛指所有女性,而是指當時宮廷中的侍女、妾室,或是社會中地位低下、教育不足的女性群體。這種解釋試圖將語句的侮辱性降至最低,甚至為孔子辯護,認為他並非真正貶低女性,而是針對特定角色的行為模式提出觀察。 
  
但我認為,這種辯解無法掩蓋更深層的問題:即使孔子所指的是特定階層的女性,他仍未對造成這些行為的社會結構提出批判。 
  
女性在當時無法接受正規教育、無法參與公共事務、無法擁有財產與自主權,她們的「不遜」與「怨懟」往往不是性格缺陷,而是對壓迫的反應。 
  
若一個人被迫活在依附與沉默中,她的情緒與行為自然會呈現出不穩定與矛盾——這不是天性,而是制度的結果。 
  
更重要的是,孔子作為一位思想奠基者,他的語言具有規範性與延續性。當他將「女子」與「小人」並列,他不只是描述現象,而是在無意中為性別歧視提供了文化正當性。這種語言結構會被後世引用、強化,成為女性被排除在「君子之道」之外的理論基礎。 
  
盧梭與孔子,雖然身處不同時代與文化,但他們的思想都犯了同一種錯誤:將教育與制度造成的性別差異,誤認為是自然本性。他們未能看見,若女性從小被剝奪理性訓練與公共參與的機會,那麼她們的行為與思維就無法展現出「正義感」、「理性」或「德性」——但這並不代表她們天生缺乏這些能力。 
  
我這裡並非在責怪這兩位偉大的思想家,換作是我生在那個時代,我不一定能做的比他們好,但正因為我們活在一個能夠回望歷史、反思語言與制度的時代,我們有責任指出那些思想中的盲點與偏誤。 
  
思想家的偉大,不在於他們是否完美無缺,而在於他們是否為後人留下了可以辯論、可以修正的思想材料。 
  
盧梭與孔子都在各自的文化中扮演了啟蒙的角色,他們推動了教育、倫理與政治的進步。 
  
但在性別議題上,他們的視野仍受限於時代的框架。他們未能將女性視為完整的理性主體,也未能質疑女性被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的制度根源。 
  
這並不是要否定他們的貢獻,而是要提醒我們:即使最前衛的思想,也可能在某些角落保留著偏見的陰影。而我們的任務,就是在這些陰影中點燈。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她挑戰了男性思想家的偏見,更因為她提出了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如果理性是人類的本質,那麼女性為何不被視為完整的人?這個問題,至今仍值得我們反覆思考。 
  
持續的爭議與私人生活的風暴 
  
在《為女權辯護》出版後,瑪麗的聲名迅速傳遍英國與歐洲的思想圈。有人讚賞她為「女性的盧梭」,有人則譏笑她「越界」。當時的報紙與雜誌,常用帶有嘲諷的筆調描寫她的外貌與情感生活,甚至用「不守女性本分」來否定她的觀點。 
  
而在私人生活中,她的選擇更是挑戰當時的社會規範。1792 年,她前往法國,正值法國大革命最動盪的時期,與來自美國的冒險家吉爾伯特·伊姆萊相戀。兩人未婚同居,並在 1794 年生下女兒芬妮。 
  
在 18 世紀末的英國與法國,未婚生子幾乎等同社會死亡——尤其對女性而言。瑪麗並非不知道風險,但她認為愛情與自由比遵循形式更真實。然而,伊姆萊很快失去興趣,開始冷落她,甚至在巴黎另結新歡。 
  
瑪麗的心情一度跌入谷底,她曾在泰晤士河畔試圖結束生命,被路人救起。她在信中坦承,這並非衝動,而是覺得「世界已無可留戀」。然而,她還是重新站了起來——這一次,她用旅行與寫作療癒自己。 
  
從情感廢墟中重建思想 
  
1795 年,瑪麗與哲學家威廉·戈德溫相識。戈德溫是無政府主義思想的重要先驅,他們的交流從書信開始,談論政治、教育與道德哲學。兩人都不喜歡傳統婚姻制度,但在懷孕後,為了避免社會對孩子的不公待遇,他們決定正式結婚。 
  
這段婚姻並不長久——1797 年,瑪麗在生下第二個女兒瑪麗·雪萊後,因產褥熱離世,年僅 38 歲。她的遺作與日記由戈德溫出版,卻意外引發爭議——因為書中坦率記錄了她的情感關係、旅行經歷與對婚姻的質疑,當時的社會無法接受一位女性如此直白地表達欲望與獨立。 
諷刺的是,這些爭議在短期內損害了她的聲譽,但在長遠歷史中,卻成為她誠實與勇氣的證明。 
  
總結與反思 
  
從十八世紀末的倫敦,到今天的我們,性別平等的航程已經航行了兩百多年。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像是第一批勇敢離港的船長,她用文字衝撞舊制度的海岸線,告訴我們理性並不分性別,教育應該是每個人的權利。 
  
她的一生並不完美,甚至帶著時代無法理解的爭議。但正因如此,她的故事提醒我們——推動改變的人,往往同時承受著批評與孤立;而思想的力量,不在於它是否立即被接受,而在於它能否在時間的流沙中,依然照亮未來。 
  
今天的我們,也許不需要再為女性的受教育權而戰,但我們仍需要警惕那些隱形的框架——它們可能藏在語言、職場制度、媒體敘事,甚至我們自己不自覺的期待裡。 
  
平等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場持續的航行。 
  
好了,今天的航行先到這邊,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幫助。 
  
最後我給你留個問題:「在今天的社會中,你能想到一位繼承了瑪麗精神的現代人物嗎?他挑戰的又是什麼樣的『舊港口』?」歡迎留言和我互動,我每五集會精選幾個留言和大家分享,留言的連結已經放在了文稿開頭,我們下週二見。 
  
祝夏安,2025年8月16 
 
By 齊丘歡迎留言與我互動:公眾留言區、私訊留言區 
((⏱️=10000))你好,這裡是齊丘的思路週航。今天的航行,我們要穿越回十八世紀末的倫敦——一個工業革命剛剛燃起火焰、法國大革命的聲音傳遍歐洲的時代。 
  
在那個年代,對多數女性而言,人生的劇本似乎早已寫好:生於家庭,接受有限的教育,學會繡花、彈琴、端莊行走,然後找到一位合適的丈夫,進入婚姻,成為賢妻良母。她們的思想與抱負,往往不在社會關注的範圍之內。 
  
然而,1759 年,一位名叫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女子誕生了。她並非天生叛逆,也不是一開始便高舉「女權」旗幟的激進者。但在曲折的人生歷程中,她以文字叩問世界——若女性與男性同樣具備理性,為何不被視為完整的公民? 
  
今天,我們就要聊聊她的故事:她的生平、她的思想、她的影響,以及她留給我們的問題。 
  
漂泊的童年 
  
瑪麗出生在倫敦東邊的斯皮塔菲爾茲,那是一個手工業與商業交錯的街區。 
  
她的父親原本繼承了一筆小財,但嗜賭成性、投資失敗,不僅揮霍了家產,還常酗酒、施暴。這樣的家庭氛圍,讓瑪麗從小感受到經濟依賴與暴力之間的惡性循環——她的母親缺乏經濟自主的能力,也無法逃離困境。 
  
由於父親經常搬家,她的童年幾乎是漂泊不定的。這種不穩定的環境,卻讓她早早學會觀察不同社會階層的生活:農村的貧困、城市的擁擠、商人階層的焦慮。世界對她而言,不是一張平整的地圖,而是一幅佈滿不平等與裂痕的社會地形圖。 
  
在當時的英國,女孩能接受的教育相當有限。瑪麗無緣進入大學,卻對閱讀有近乎饑渴的渴望。 
  
她從少數能借閱的書籍中汲取啟蒙運動的思想——洛克的自由、盧梭的自然主義、乃至柏拉圖的理想國。只是,她很快察覺,這些男性思想家談論「人類」時,其實常常只是在談「男性」。 
  
成為自己的經濟支柱 
  
十八歲那年,瑪麗決定離開家庭,自力更生。 
  
她曾擔任富人家的「女伴」,這裡為你介紹一下,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女伴」是一種介於家庭成員與雇員之間的特殊身份,通常由出身中產階級但經濟困窘的女性擔任。她們不像女僕那樣從事體力勞動,也不像家庭教師那樣負責正式教學,而是以陪伴、照料、社交支持為主要職責,並且協助管理家庭事務:可能會幫忙安排家務、記帳、寫信等等,但不屬於僕人。 
  
在我看來,她們在日常生活中更像是雇主花錢請來的閨蜜:如散步、閱讀、訪客接待,並且提供情感支持與談話交流:在社交孤立的上流家庭中,女伴常是女主人唯一的知心人。 
  
雖然不像是底層的奴僕階級那般悲慘,但這段日子讓她意識到,女性的經濟自主性直接關聯其生活尊嚴。沒有自己的收入,就意味著必須在雇主或丈夫的情緒下小心翼翼地生存。 
  
1784 年,她與姐妹及朋友在倫敦郊外創辦了一所女子學校。她希望這裡能提供女孩更扎實的教育,而非僅僅教授「取悅男性的技能」。然而,由於資金不足、家長觀念保守,學校最終倒閉。這次失敗卻讓她對教育制度有了更深刻的批判——當社會不認可女性受同等教育時,再好的理念也難以落地。 
  
踏入文學與政治的世界 
  
學校關閉後,瑪麗決定進入文學圈。她開始為出版商約瑟夫·約翰遜撰寫評論、翻譯著作、創作小說。約翰遜的書店是當時自由派思想的聚會場所,她在那裡結識了激進派知識分子——包括反對奴隸制的運動者、捍衛美國獨立的政治評論家,以及討論法國大革命的革命派人士。 
  
1790 年,英國議會議員兼思想家愛德蒙·柏克出版了一本批評法國大革命的著作,抨擊推翻貴族制度的行動。這裡為你補充一下,他是那個時代非常重要的思想家,未來的航行一定會提到,今天就先不展開講了。 
  
瑪麗僅用幾週時間寫成《為人權辯護》這本著作,直接反駁柏克,捍衛革命理念,在她看來,這不僅是一次階級革命,其中還涵蓋了對於舊制度的控訴,其中就包含了女性自主權,這是她首次以思想家的身份在公共領域發聲。 
  
雖然後來法國大革命後,女權意識並沒有如她預期的那般高漲,但我們可以從這個舉動看出,她對於女性解放的渴望。 
  
  
《為女權辯護》的誕生 
  
兩年後,1792 年,她出版了最具代表性的著作——《為女權辯護》 
  
在書中,她以理性為基礎,提出三個核心主張: 
  
1.   理性平等:女性與男性同樣擁有理性能力,差異是社會與教育造成的,而非天性。 
  
2.   教育改革:國家應提供性別平等的教育,男女在基礎教育階段應混合受教,培養平等精神。 
  
3. 女性作為公民:女性不僅是母親與妻子,也應成為獨立的社會成員,能夠參與政治與公共事務。 
  
她批判當時盛行的「女性美德」論述,認為其本質是將女性定型為依附男性的柔弱存在。她的文字犀利,對當時的性別秩序提出了直接挑戰。要知道,在 18 世紀末的英國,這樣的言論幾乎就是在社會舞台上逆風高飛。 
  
舉盧梭為例子,他的大部分理念在當時雖然新穎,但就連這麼前衛的思想家,依舊認為:女性天生缺乏正義感,因此在各方面限制女性權利是合理的。 
  
在《愛彌兒》中,盧梭設計了男孩與女孩的教育藍圖。他認為女性的天職是取悅男性、服從丈夫,並主張女性不需要像男性那樣培養理性與正義感。他寫道:「女子天生柔弱,因此她的教育應使她更順從。」 
  
他甚至暗示女性的道德感是建立在情感與羞恥之上,而非理性與正義。這種觀點在當時並不罕見,但它忽略了女性缺乏教育與社會參與的結構性原因。 
  
這種謬誤我們也能在孔子身上看到:《論語·陽貨》裡,孔子有一句爭議性言論: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這句話歷來爭議不斷。這句話表面上是在描述「女子」與「小人」的行為難以掌控:親近則不知分寸,疏遠則心生怨懟。但問題不只是語氣不敬,而是它所反映的整體思想架構。 
  
將「女子」與「小人」並列:「小人」在儒家語境中是「品德低下者」的代稱,與「君子」相對。 
  
 「女子」若被並列為「難養」的對象,暗示女性本質上與「道德不足者」同類。 
  
這種語言結構不是偶然,而是將性別與道德劣性直接連結,形成一種文化偏見。 
  
我想有些人可能會說,孔子這裡所提及的「女人」並非泛指所有女性,而是指當時宮廷中的侍女、妾室,或是社會中地位低下、教育不足的女性群體。這種解釋試圖將語句的侮辱性降至最低,甚至為孔子辯護,認為他並非真正貶低女性,而是針對特定角色的行為模式提出觀察。 
  
但我認為,這種辯解無法掩蓋更深層的問題:即使孔子所指的是特定階層的女性,他仍未對造成這些行為的社會結構提出批判。 
  
女性在當時無法接受正規教育、無法參與公共事務、無法擁有財產與自主權,她們的「不遜」與「怨懟」往往不是性格缺陷,而是對壓迫的反應。 
  
若一個人被迫活在依附與沉默中,她的情緒與行為自然會呈現出不穩定與矛盾——這不是天性,而是制度的結果。 
  
更重要的是,孔子作為一位思想奠基者,他的語言具有規範性與延續性。當他將「女子」與「小人」並列,他不只是描述現象,而是在無意中為性別歧視提供了文化正當性。這種語言結構會被後世引用、強化,成為女性被排除在「君子之道」之外的理論基礎。 
  
盧梭與孔子,雖然身處不同時代與文化,但他們的思想都犯了同一種錯誤:將教育與制度造成的性別差異,誤認為是自然本性。他們未能看見,若女性從小被剝奪理性訓練與公共參與的機會,那麼她們的行為與思維就無法展現出「正義感」、「理性」或「德性」——但這並不代表她們天生缺乏這些能力。 
  
我這裡並非在責怪這兩位偉大的思想家,換作是我生在那個時代,我不一定能做的比他們好,但正因為我們活在一個能夠回望歷史、反思語言與制度的時代,我們有責任指出那些思想中的盲點與偏誤。 
  
思想家的偉大,不在於他們是否完美無缺,而在於他們是否為後人留下了可以辯論、可以修正的思想材料。 
  
盧梭與孔子都在各自的文化中扮演了啟蒙的角色,他們推動了教育、倫理與政治的進步。 
  
但在性別議題上,他們的視野仍受限於時代的框架。他們未能將女性視為完整的理性主體,也未能質疑女性被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的制度根源。 
  
這並不是要否定他們的貢獻,而是要提醒我們:即使最前衛的思想,也可能在某些角落保留著偏見的陰影。而我們的任務,就是在這些陰影中點燈。 
  
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之所以重要,不只是因為她挑戰了男性思想家的偏見,更因為她提出了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如果理性是人類的本質,那麼女性為何不被視為完整的人?這個問題,至今仍值得我們反覆思考。 
  
持續的爭議與私人生活的風暴 
  
在《為女權辯護》出版後,瑪麗的聲名迅速傳遍英國與歐洲的思想圈。有人讚賞她為「女性的盧梭」,有人則譏笑她「越界」。當時的報紙與雜誌,常用帶有嘲諷的筆調描寫她的外貌與情感生活,甚至用「不守女性本分」來否定她的觀點。 
  
而在私人生活中,她的選擇更是挑戰當時的社會規範。1792 年,她前往法國,正值法國大革命最動盪的時期,與來自美國的冒險家吉爾伯特·伊姆萊相戀。兩人未婚同居,並在 1794 年生下女兒芬妮。 
  
在 18 世紀末的英國與法國,未婚生子幾乎等同社會死亡——尤其對女性而言。瑪麗並非不知道風險,但她認為愛情與自由比遵循形式更真實。然而,伊姆萊很快失去興趣,開始冷落她,甚至在巴黎另結新歡。 
  
瑪麗的心情一度跌入谷底,她曾在泰晤士河畔試圖結束生命,被路人救起。她在信中坦承,這並非衝動,而是覺得「世界已無可留戀」。然而,她還是重新站了起來——這一次,她用旅行與寫作療癒自己。 
  
從情感廢墟中重建思想 
  
1795 年,瑪麗與哲學家威廉·戈德溫相識。戈德溫是無政府主義思想的重要先驅,他們的交流從書信開始,談論政治、教育與道德哲學。兩人都不喜歡傳統婚姻制度,但在懷孕後,為了避免社會對孩子的不公待遇,他們決定正式結婚。 
  
這段婚姻並不長久——1797 年,瑪麗在生下第二個女兒瑪麗·雪萊後,因產褥熱離世,年僅 38 歲。她的遺作與日記由戈德溫出版,卻意外引發爭議——因為書中坦率記錄了她的情感關係、旅行經歷與對婚姻的質疑,當時的社會無法接受一位女性如此直白地表達欲望與獨立。 
諷刺的是,這些爭議在短期內損害了她的聲譽,但在長遠歷史中,卻成為她誠實與勇氣的證明。 
  
總結與反思 
  
從十八世紀末的倫敦,到今天的我們,性別平等的航程已經航行了兩百多年。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像是第一批勇敢離港的船長,她用文字衝撞舊制度的海岸線,告訴我們理性並不分性別,教育應該是每個人的權利。 
  
她的一生並不完美,甚至帶著時代無法理解的爭議。但正因如此,她的故事提醒我們——推動改變的人,往往同時承受著批評與孤立;而思想的力量,不在於它是否立即被接受,而在於它能否在時間的流沙中,依然照亮未來。 
  
今天的我們,也許不需要再為女性的受教育權而戰,但我們仍需要警惕那些隱形的框架——它們可能藏在語言、職場制度、媒體敘事,甚至我們自己不自覺的期待裡。 
  
平等不是一個終點,而是一場持續的航行。 
  
好了,今天的航行先到這邊,希望這些內容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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