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常说他以无愧的良心活在神与人的面前《提前1:5》。他也因为良心无愧,所以在侍奉讲道时常享有神的权柄,在受审时心里毫无惧怕,反倒时常经历神的帮助《徒24:16》。良心,是神创造人的生命时放在人心里头的属灵机能,且是给人是非的基准。按着拉汀问的意思(conscientia),良心代表“存在自己里面的知识”。它在我们里头与我们的本位格同住,共同知道我们心中最深切的心思、意念、动机、感受、欲望。在人堕落之前,他的良心与他没有对立之处,因为他所想的,所感受的,所做的都与他所知道的是非没有差异。因此,他能够坦然无惧的面对神,也能全然的爱他旁边的人,向他敞开。这是人最自由与有权柄的光景。但是,当罪进入了人的生命之后,他的良心被玷污,也同时不由自主的成为了他的“控诉者”。为何如此呢?因为良心知道我们里头一切的心思意念与不为人所知的所作所为,所以就向我们发出控诉。而且,罗马书告诉我们这良心(是非之心)在神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里会亲自指控我们,显出我们里面的过错《罗2:15-16》。试想那时我们的错误百出,那是何等可怕与羞耻的事啊!那么,因为这良心的功能是至今任然存留在堕落的人生命里,人是非常讨厌这良心的声音,尽量要淹没这声音。因此我们看到在人的世界里,有的暴君特别谗害那些向他说实话的人,或是有些政治人员专门压迫反对者的声音,那都是因为这些人所说的支持了那指控他的良心。在个人层面,我们也看到有的人因为讨厌这良心的声音,就在人前假冒伪善,或是尽量合理化自己某些不对的想法与举动。其实,他们以为这样就能让自己心安理得,但是当良心的控诉如此被淹没,就会演变为刑罚与惧怕的声音。从哪里会知道呢?从他更无法面对公义的神会知道。所以,这等人心中的惧怕与忧烦是显而易见的。试想他活在全善全爱的上帝所造的世界,又活在那指控他的良心面前,那他怎能毫无“审判感”所带来的惧怕呢?当他说:“不!我毫无惧怕!我没错!”其实,他的灵魂是因自己所说的谎言更加惧怕(不平安)。许多宗教家就是因为确实感悟到这良心的控诉,所以他们深思凝想,领悟了能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善德善意,那就成为了所谓人的宗教了。但是,因为这道德标准来自人,不能达到神的标准,人仍旧对生死祸福的事处在无助与惧怕里,人类的犯罪无法减轻,宗教的法律与要求也就越来越多。所以,对于良心的问题,人的善行与意志无法解决。那么,良心的问题如何解决呢?答案就是唯有被神饶恕。除了认罪、悔改,接受神透过基督的救赎,没有一个人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但是,对我们这已经蒙受神救赎的人,我们又面对一个很切实的问题,就是每当学习了真理之后,发现我们会陷入一个立志为善又行不出善的光景,以至良心受到谴责。因此,当我们还活在这软弱的罪身里,我们该如何效法保罗一样存无愧的良心而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