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与引用(部分文字演变图形见本集录音评论):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大学》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忠于事君,终于立身。
與(与):会意字。篆书形体像两手将一 物交给另外两手。简体字从一从勺,表示给。本义是给。
餘(余):会意字—象形字。从食、从余;余兼表声,表示有饭吃有房住。本义是宽裕。引申为剩下。
《论语·泰伯》: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篇》
在儒家“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传承链条中,曾子是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被后世尊为“宗圣”。曾子育有三子,曾元、曾申、曾华,三人学习曾子修养,不负庭训,皆成为先秦时期的杰出人才。曾元,仕鲁,任兵司马;曾华,仕齐,为大夫;曾申,学《诗》,推儒学。
適:通“谪”,会意字。从言,表示用语言谴责;从啇,会意字。从言,表示用语言谴责;从啇,啇,读作dí,就是树根的意思,作本解,表示谴责必有所本,才能使人服罪。本义是责备、指责。
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论语》子罕篇
一人贪戾,一国作乱。此谓一言偾事,一人定国。(《大学》十)
守身使其居仁,由义以事亲。
上位者。“易其言”,随便讲话,轻易发言。“无责”,无言责,何以无责,因无人责备他,或因他本人无责任心。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老子·德经·第六十三章
上位者,好为人师法、怠于自修。
毛诗序:直言曰言,论难曰语。
《毛诗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秦火之后,汉代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毛四家。关于诗序的作者,郑玄《诗谱序》说是《大序》是子夏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三国吴人路现《毛诗草木虫直疏》谓东汉时东海卫宏所作,一直没有定论。
《礼记·乐记》谈乐:“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草芥:褒义,平常的事情。
厎:zhǐ,水去后其地已致平复。古同“砥”,砥砺;砥柱。
豫:形声字。象表意,古文字形体像一头大象;予表声。本义是大象。假借为快乐、安适。豫,先王以作乐崇德,雷始发震奋而出地,物遂其豫也。郑玄曰:奋,动也。雷动于地上,而万物乃豫也。以者,取其喜佚动摇,犹人至乐,则手欲鼓之,足欲舞之也。
瞽瞍厎豫而天下之为父子者定:天下孝道的社会伦理因而被确定,孝是治国平天下的根本。
原文:
■孟子曰。事。孰為大。事親為大。守。孰為大。守身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者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者。可也。
■孟子曰。人不足與適也。政不足閒也。唯大人為能格君心之非。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
■孟子曰。有不虞之譽。有求全之毀。
■孟子曰。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
■孟子曰。人之患在好為人師。
■樂正子從於子敖之齊。樂正子見孟子。孟子曰。子亦來見我乎。曰。先生何為出此言也。曰。子來幾日矣。曰。昔者。曰。昔者。則我出此言也。不亦宜乎。曰。舍館未定。曰。子聞之也。舍館定。然後求見長者乎。曰。克有罪。
■孟子謂樂正子曰。子之從於子敖來。徒餔啜也。我不意子學古之道而以餔啜也。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孟子曰。仁之實。事親是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之寶。樂斯二者。樂則生矣。生則惡可已也。惡可已。則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孟子曰。天下大悅而將歸己。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瞽瞍厎豫而天下之為父子者定。此之謂大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