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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齋節期靈修默想第五日 - 創世記 2:15-17;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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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齋節期靈修默想 - 2月26日
經文:創世記 2:15-17; 3:1-7
上帝在創造人之後,就「把那人安置在伊甸園」。這也就是說,人一被造,就已經得救了。那為什麼我們還需要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恩?
伊甸園是個樂園,卻不是閒閒沒事做的地方。伊甸園裡有誡命:「叫他耕種,看守園子。」「耕種」是運用上帝創造的陸地、種子 (創世記1:10-13)、陽光 (創世記1:16) 和水 (創世記2:10-14) 來生產食物,讓自己的生命得以延續,剩下的可以換取財富。「看守園子」是不讓破壞者進來園子,破壞上帝的創造,也破壞上帝與人的關係。
伊甸園的第二條誡命是不可吃「辨別善惡」的果子。「辨別」的原意除了「分辨」,也有「判斷」和「管理」的意思。所以這裡被禁止的「辨別善惡」,指的是根據自己的意思來判斷是非,也就是人想當是非標準的制訂者。制訂是非標準是上帝的權柄,卻是人最喜歡搶奪的。
這兩條誡命被人破壞了。人沒有顧好園子,讓蛇進來。在古代的迦南地,蛇是豐饒的象徵,暗指農業的利益。這條蛇精通心理學,用「溫水煮青蛙」的方式,引誘人背離上帝,不再順服上帝制訂的是非標準,不守誡命,為非作歹。這樣一來就可以破壞上帝的創造,讓整個世界陷在敵對上帝的罪中,成為一個混亂的世界。
這是人在得救之後的墮落,也是人需要主耶穌的救恩、以回到上帝創造時的美好的原因。這也是大齋節期,我們要嚴肅看待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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