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市場的演變與需求調整從來沒有停止過,但是,設計師的目標一直不變——“設計師最重要的工作,是幫助企業完成品牌精神的傳遞。”與我們想像中設計師浪漫的工作方式不同,剛出道的設計師工作會偏向於執行,先學習、畫稿,把從學校學習的理論知識在商業實踐中不斷打磨。而我們說到的真正掌握品牌精神的人,則有另一個稱呼——企劃。企劃的全部工作不一定要為設計而做,但這個崗位的人需要有很多創新及有意義、前衛大膽的想法,企劃團隊中,會有人專門對品牌精神進行管理,這個人被稱之為“品牌管家”。作為設計人員,一般都是從視覺上跟品牌精神溝通,品牌精神要交給品牌管家。內地長期以來是沒有這部分能力的,對自己品牌的企劃和管理通常是缺失的。所以經常出現設計人員抓不到品牌精神,品牌管家沒有自己明確的想法完成品牌精神實現的情況,這就是管營銷的人不懂美學,做設計的不懂營銷的窘境。
即使常年處於“乙方”的位置,也不必怕得罪甲方。甲乙雙方都需要被尊重。與那些常常提及自己成功案例的人不同,我常跟客戶談自己40年設計生涯中的失敗案例。因為,成功不可複制,失敗的經驗才是真正有價值的。即使是做設計這種看似偏重創意類的工作,經驗、經歷也都是必須的。作為甲方,最終需要付出成本購買成功,其實是一個甲乙雙方的合作模式。既然是合作,那一定要彼此尊重。
具體到方案裡面,也要給甲方進行科學的論證,從理念被提出,到最後落地採購,都要完整給出呈現。極端情況下,遇到實在堅持自己的甲方,就讓甲方花錢買教訓的方式來領教市場的厲害。設計師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角色。作為乙方,清楚地知道,包裝設計也好,品牌規劃也罷,在整個商品的營銷成功裡充其量只佔25%的份額。
即便這樣,方案也需要甲方團隊根據自己的成本和既定策略,決定是否可以執行,因為只有他們自己知道內部的營銷成本、生產成本,甚至是很多機密的東西。乙方的設計團隊,做的都是在視覺策略跟紙上作業,真正要落地的話,需要的是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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