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 香港社會治安欠佳, 罪案頻仍。 有鑑於此, 香港政府於1973年成立撲滅暴力罪行委員會, 結合政府與及民間力量一同協助警方滅罪, 好市民獎勵計劃應運而生。
好市民獎勵計劃由警務處舉辦, 並由香港總商會設立管理基金, 向積極協助警方防止或偵查罪案、逮捕罪犯的得獎市民頒發獎金、以示嘉許。歷年來, 總共有超過4000位市民得到「好市民獎」。
今年「好市民獎」踏入40周年, 大會於12月19日頒獎典禮上除頒發「好市民獎」予四十位好市民外, 更增設「別具意義獎」, 以老、中、青三個年齡層,表揚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