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江峰 1718年,詹姆士·富蘭克林的小印刷廠里,來了一個學徒工。 這個到哥哥的印刷廠打工的學徒工,名字叫本傑明·富蘭克林。他父親叫約賽亞,是個工匠。 富蘭克林後來發明了避雷針,最早提出電荷守恆定律,開啟了電學研究的時代。 後來富蘭克林發行了《新英格蘭報》,成為北美殖民地最受歡迎的作家之一。 隨着英國和海外殖民地矛盾加劇,富蘭克林用他自學的多國語言擔當起外交使命。 1774年富蘭克林再次前往英國上院,受盡了凌辱和攻擊。腦子裡就只有戰爭兩個字了。 1775年在費城,富蘭克林協助起草《美國獨立宣言》。1783年,美國人贏了,從英國人手中拿回了主權,在簽訂《1783年巴黎條約》那天,富蘭克林穿上了九年前他在英國上院受到侮辱時穿的那套衣服。 1787年,富蘭克林出席了制憲會議, 1790年4月17日,歷史上的今天,富蘭克林在長期昏迷中突然醒過來,迴光返照。他的形象留在了100美元鈔票上,他的品行,形成了美國社會的性格。 (轉載請註明希望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