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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哲學所探討的範疇有宇宙論、本體論、人性論、知識論、道德論,並用中心思想一以貫之才算哲學。 2. 教育哲學:詮釋教育意義、價值與本質的學科,是解決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間的矛論的學問,是教育學理基礎學科之一,西方兩大派別為理想主義和實在主義。 3. 文化四要素:文化學者古登諾Goodenough提出 (1) 概念:不同文化以不同語言呈現其概念。 (2) 關係:人與人之間的信念。 (3) 價值:人類共同信念。 (4) 規範:每一文化均有特定之行為規範,以制約成員行為。 4. 民主教育的目的:1938美國全教育會提出,有自我實現、經濟效率、公民的責任、人群的關係。 5. 哲學與教育的關係:教育目的決定需哲學的引導。教育內容與方法需哲學的指導與批判。 (1) 杜威: ① 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 A. 古今中外哲學家多為教育家,例如中國的孔、孟、荀以及西方的希臘三哲等。 B. 教育可以實踐哲學理論,並依據實踐結果來修正與發展哲學理論。 ② 哲學是教育的普遍原理: A. 教育目的、教育宗旨與教育目標都需要哲學的指引。 B. 教育內容價值需要哲學的批判反省,例如:課程設計與教科書編寫等。 C. 教育方法必須以哲學為基礎,例如:教學、輔導、研究等。 (2) 赫爾巴特(教育科學化之父):教育科學之基礎有二: ① 倫理學:決定教育的目的與方針 ② 心理學:決定教育方法 (3) 泰勒(課程之父):提倡目標式的課程理論,主張課程設計時應先決定暫時性的教育目的,再經由哲學與心理學兩道濾網篩選出學校教育所需達成的教育目的。 一、 哲學的意義 1. 哲學是愛智之學: (1) 希臘文字義「哲學」即愛智之舉。 (2) 愛智:以合情理方法窮究萬象事物的根本原理。 2. 哲學是規約 (1) 視哲學是規約或規範的活動(應然)。 (2) 哲學是研究價值判斷或行為規範的原理原則。 3. 哲學是思辨:哲學是研究價值判斷或思辨的活動:心靈的內省、直觀、了解、推理 4. 哲學是分析:是哲學為分析的活動,釐清含混的語言、觀念、掃除思想上的迷思 5. 哲學是科學之科學:哲學為一切學術原理原則,對科學的研究具有指導功能 二、 哲學的內涵 1. 形上學:指腦中的思想,探究宇宙存有或實在的問題,探討本質、基礎信念、價值觀、宇宙觀、本體論。亞理斯多德(形式form)→康德(範疇category)→皮亞傑(基模schema) 譯名取自(周易):「形而上學者謂之道,行而下學者謂之器」。 (1) 宇宙論:探究萬物與人的起源、性質與分類。 (2) 本體論:探討萬物與人的本質、存在及生成變化。 2. 形而下:指感官經驗接收,質料matter。 3. 知識論Epistemology:探討知識的性質及人如何獲得知識。 4. 價值論Axiology:探討人所選擇或偏好的事物、價值的理論、形式和分類。之視的價值在求真、道德的價值在求善、藝術的價值在求美、宗教的價值在求聖。 5. 倫理學Ethics:探討道德教育的問題。 6. 美學Esthetics:探討美與藝術的價值存在。 7. 邏輯Logic:探究思維法則的學問,注重命題之間關係的探討。 三、 教育哲學的研究途徑 1. 教育哲學的研究問題 (1) 教育哲學基本問題,如心靈論、知識論與價值論等。 (2) 教育本質問題,如教育目的論、教育方法論與課程論等。 (3) 教育哲學相關學派與思潮,如理性主義、經驗主義與實驗主義等。 (4) 教育哲學學者的思想研究,如蘇格拉底、亞理斯多德、杜威等。 2. 教育哲學的研究方法 (1) 演繹法(舊工具)。 (2) 歸納法(新工具)。 (3) 比較批判法。 (4) 直覺法。 (5) 辯證法。 (6) 歷史詮釋法。 (7) 通全法。
內容取自Sharon教育筆記
(無商用,祝各位老師上岸)
1. 在哲學所探討的範疇有宇宙論、本體論、人性論、知識論、道德論,並用中心思想一以貫之才算哲學。 2. 教育哲學:詮釋教育意義、價值與本質的學科,是解決教育理論與教育實踐間的矛論的學問,是教育學理基礎學科之一,西方兩大派別為理想主義和實在主義。 3. 文化四要素:文化學者古登諾Goodenough提出 (1) 概念:不同文化以不同語言呈現其概念。 (2) 關係:人與人之間的信念。 (3) 價值:人類共同信念。 (4) 規範:每一文化均有特定之行為規範,以制約成員行為。 4. 民主教育的目的:1938美國全教育會提出,有自我實現、經濟效率、公民的責任、人群的關係。 5. 哲學與教育的關係:教育目的決定需哲學的引導。教育內容與方法需哲學的指導與批判。 (1) 杜威: ① 教育是哲學的實驗室: A. 古今中外哲學家多為教育家,例如中國的孔、孟、荀以及西方的希臘三哲等。 B. 教育可以實踐哲學理論,並依據實踐結果來修正與發展哲學理論。 ② 哲學是教育的普遍原理: A. 教育目的、教育宗旨與教育目標都需要哲學的指引。 B. 教育內容價值需要哲學的批判反省,例如:課程設計與教科書編寫等。 C. 教育方法必須以哲學為基礎,例如:教學、輔導、研究等。 (2) 赫爾巴特(教育科學化之父):教育科學之基礎有二: ① 倫理學:決定教育的目的與方針 ② 心理學:決定教育方法 (3) 泰勒(課程之父):提倡目標式的課程理論,主張課程設計時應先決定暫時性的教育目的,再經由哲學與心理學兩道濾網篩選出學校教育所需達成的教育目的。 一、 哲學的意義 1. 哲學是愛智之學: (1) 希臘文字義「哲學」即愛智之舉。 (2) 愛智:以合情理方法窮究萬象事物的根本原理。 2. 哲學是規約 (1) 視哲學是規約或規範的活動(應然)。 (2) 哲學是研究價值判斷或行為規範的原理原則。 3. 哲學是思辨:哲學是研究價值判斷或思辨的活動:心靈的內省、直觀、了解、推理 4. 哲學是分析:是哲學為分析的活動,釐清含混的語言、觀念、掃除思想上的迷思 5. 哲學是科學之科學:哲學為一切學術原理原則,對科學的研究具有指導功能 二、 哲學的內涵 1. 形上學:指腦中的思想,探究宇宙存有或實在的問題,探討本質、基礎信念、價值觀、宇宙觀、本體論。亞理斯多德(形式form)→康德(範疇category)→皮亞傑(基模schema) 譯名取自(周易):「形而上學者謂之道,行而下學者謂之器」。 (1) 宇宙論:探究萬物與人的起源、性質與分類。 (2) 本體論:探討萬物與人的本質、存在及生成變化。 2. 形而下:指感官經驗接收,質料matter。 3. 知識論Epistemology:探討知識的性質及人如何獲得知識。 4. 價值論Axiology:探討人所選擇或偏好的事物、價值的理論、形式和分類。之視的價值在求真、道德的價值在求善、藝術的價值在求美、宗教的價值在求聖。 5. 倫理學Ethics:探討道德教育的問題。 6. 美學Esthetics:探討美與藝術的價值存在。 7. 邏輯Logic:探究思維法則的學問,注重命題之間關係的探討。 三、 教育哲學的研究途徑 1. 教育哲學的研究問題 (1) 教育哲學基本問題,如心靈論、知識論與價值論等。 (2) 教育本質問題,如教育目的論、教育方法論與課程論等。 (3) 教育哲學相關學派與思潮,如理性主義、經驗主義與實驗主義等。 (4) 教育哲學學者的思想研究,如蘇格拉底、亞理斯多德、杜威等。 2. 教育哲學的研究方法 (1) 演繹法(舊工具)。 (2) 歸納法(新工具)。 (3) 比較批判法。 (4) 直覺法。 (5) 辯證法。 (6) 歷史詮釋法。 (7) 通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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