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來法性影音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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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略論講記》PDF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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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 論】宗喀巴大師
【釋 論】日宗仁波切
【譯 者】如性法師
【內容簡介】如性法師以日宗仁波切講授的《菩提道次第略論》音檔,配合翻譯的文字檔逐字校對,並針對有疑慮處進行修改、補充,期以最精準的方式,保留日宗仁波切的完整開示。內容涵括宗喀巴大師的原文及科判、赤江仁波切的輔助科判、日宗仁波切的開示;如性法師參閱其他論著後,亦將相關的部份以附註的方式加入其中,並在每個法類之後加入相關的問答,藉此讓大家更清楚了解道次第的內涵,進而有助實修。
二、我執與薩迦耶見的差別分三:
一、「薩迦耶見我執」的所緣一定是補特伽羅。
補特伽羅我執之所緣,《入中論》云:正量部中有人承許「五蘊皆是」、有 人則許「唯心」是我見之所依或其所緣。其心,唯識師與承許阿賴耶識之中觀師 許為「阿賴耶識」;不許阿賴耶識之清辨論師等中觀師與小乘諸部,則許「意識」 為其所緣。應知此諸派別當中,修道者與流轉輪迴者等補特伽羅名言所趣之義, 有安立「唯我」及「我之事例 阿賴耶識等」二種。
《入中論》中破「蘊體」 為俱生薩迦耶見我執之所緣;論釋則說「依蘊假立之我」為其所緣,又說「唯聚 諸蘊」亦非名言之我。故同一時之聚合體,及前、後時蘊體續流之聚合體皆非彼 之所緣,唯能引生我念之所緣 「唯我」與「唯補特伽羅」乃是彼之所緣;單 一蘊體及聚合體,皆不可立為我之事例。此即此宗之無上特點,已於餘處廣說。
介紹完我執後,接著分析我執與薩迦耶見的差別。 薩迦耶見是兩種我執當中的補特伽羅我執。關於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入 中論》說:正量部中有一類宗義師認為「五蘊」都是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另外 一類的宗義師則承許五蘊中只有「心」才是補特伽羅我執的所緣。
此外,唯識與 自續派的宗義師也認為「心」是其所緣,但是看法不盡相同:唯識和一部分承許 阿賴耶識的自續派宗義師,認為此處的心指的是「阿賴耶識」;不承許阿賴耶識 的清辨論師等自續派宗義師與一些下部的宗義師,則主張「意識」才是補特伽羅 我執的所緣。 前面提到的這些宗派,在探討修道者與流轉輪迴者等補特伽羅時,將補特伽 羅分為兩個層面:
一、由分別心在蘊體上所假立的「我」,這是假有的我。
二、 由於這個「我」是由自方所成,所以在尋找後必須在境上找到一個真實的我 我的事例,這是實有的我;對此,有些宗義師認為阿賴耶識是我的事例,有些則 主張是意識。
總之,自續派以下的宗義師都一致主張諸法是由自方所成,即使他們也認同 諸法皆是分別心的境,但是依舊認為諸法在尋找後,必須在境上找到一個真實的事例,因此才會在探究補特伽羅時,將其分為假有與實有兩種;應成派則承許諸 法唯由分別假立,沒有些許的自性,所以在安立諸法後,不必在境上找到真實的 事例,並且主張一切法皆是假有。 以應成派的角度而言,《入中論》裡破除「蘊體」是俱生薩迦耶見我執的所 緣;《入中論釋》則說「依蘊假立的我」為其所緣,又說「眾多蘊體的聚合體」 也不是我。
由於同一時間的蘊體聚合體,或是前、後時蘊體續流的聚合體都不是 我,所以這兩者都不是薩迦耶見的所緣,只有能夠引發「我念」的所緣 「唯 我」與「唯補特伽羅」才是其所緣;由此可知,不論是五蘊中的單一個蘊體,或 是眾多蘊體的聚合體,都不是我的事例。
二、兩種實執(薩迦耶見和法我執)所緣上的差別。
俱生薩迦耶見之所緣,須能任運引生我念,故執他續補特伽羅是由自相所成 之俱生執,雖是俱生補特伽羅我執,然非彼補特伽羅之俱生薩迦耶見。俱生薩迦 耶見我所執之所緣:俱生我所念之所緣唯是「我所」,不以我之眼等為其所緣; 行相:緣彼所緣,執我所由自相所成。俱生法我執之所緣:自他相續之色蘊等、 眼耳等及不為相續所攝之器等;行相如前所說。
《入中論釋》云:「愚癡即是無明,於諸法上無有自體增益為有,障蔽觀見自性為體,名為世俗。」又云:「由 有支所遍攝染污無明之力。」此中說執境為諦實即是無明,並許彼為染污無明。 是故,於法我執有立為煩惱障及所知障二種,此如前者。 由於薩迦耶見的所緣要能任運引生「我」的念頭,所以執著其他補特伽羅是 由自相所成的俱生執,雖是補特伽羅我執,但不是薩迦耶見。
簡言之,薩迦耶見 一定要緣著「我」,而補特伽羅我執除了緣著我之外,還可緣著其他眾生,所以 補特伽羅我執涵蓋的範圍比薩迦耶見更廣。 薩迦耶見可以分為我執與我所執兩種;前者是緣著「我」,後者是緣著「我 所」 我的。雖然我的眼睛、鼻子等都是屬於「我的」,但它們並非薩迦耶見 我所執的所緣,因為緣著我的眼睛、鼻子等而認定這一切都由自方所成的執著是 「法我執」,而薩迦耶見必須是「補特伽羅我執」。
因此,所謂的「薩迦耶見我 所執」,是指在想到自己的眼睛、鼻子等,進而執著這些都是屬於「我的」,並 針對「我的」生起此由自方所成的認知。至於法我執的所緣,則是緣著「補特伽 羅以外的法」,其中包括自己和他人的身體、眼耳等,以及外在的器世間等。無 論是薩迦耶見還是法我執,都是在對境時執著境由自方、自相所成,這是屬於兩種執著的行相。
之前,宗大師在中士道介紹十種煩惱時,曾把薩迦耶見定義為「緣著蘊體, 執為我或我所的染污慧」,主張「蘊體是薩迦耶見的所緣」,這是因為大師在奢 摩他以前是依循無著論師的論著來解釋道次第的內涵,所以是以唯識宗的觀點來 介紹,在此則是以應成派的角度作闡釋。
對於上述的內涵,宗大師引了《入中論釋》的兩段文為依據。首先,論中提 到:愚癡就是無明,由於它看不清諸法究竟的本質,而將諸法原本沒有自體的狀 態捏造為有,成為眾生看見諸法實性的阻礙,所以稱為「世俗」 能障蔽者。
又說:無明被十二緣起支所含攝。這兩段文是在說明:當心執著境是諦實就是無 明,而無明又被十二緣起支所含攝,因此是染污無明。由此可知,雖然自續派主 張法我執並非眾生流轉輪迴的根本,而將它歸類在所知障中;但應成派認為法我 執就是無明,而且是十二緣起支中的第一支,所以主張法我執是輪迴的根本,屬於煩惱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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