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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這個詞,在我們的日常語彙中幾乎到了無所不在的地步。然而,正如人類學家所坦言,它或許是學術界裡最重要、卻也最難一言以蔽之的概念。我們習慣將文化視為精緻的藝術品、遙遠的異國習俗,或是某種抽象的「精神生活」。但事實上,文化更像是一雙無形且厚重的手,在我們毫無覺察的情況下,操控著那些我們自以為是「生理本能」或「個人偏好」的反應。在我們行使所謂自由意志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一套精密運作的文化邏輯。
你的身體其實是「文化」的容器我們通常認為「嘔吐」是身體對不潔食物的自然生理防禦。但在人類學眼裡,胃部的痙攣有時並非因為細菌,而是因為你的身體本身就是「體現的文化」(Embodied Culture)。
這讓我想起人類學家在辛巴威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經歷。當時他與當地的朋友菲利普聊起家鄉,菲利普禮貌地問他是否喜歡「板球」(Cricket)。作為一名深受西方教育薰陶的學生,作者腦中立刻浮現出穿著白色毛衣、在綠茵草地上優雅揮棒的紳士運動,於是欣然回答:「是的,我喜歡。」
沒想到,菲利普並未拿出一支球棒,而是從廚房端出了一碗油炸過的「蟋蟀」(英文亦為 Cricket)。在當地,蟋蟀因極難捕捉而在食物層級中位居高位,是招待貴客的珍鶩。作者雖然在課堂上學過「食物是一種文化建構」,也知道東南亞或非洲許多地方視昆蟲為美味,但當他試圖實踐這份學術理智時,他的身體背叛了他:
「我把蟋蟀放進嘴裡咀嚼……再嚥下去時,我全身都在發抖,我彎下腰,大約三秒過後,蟋蟀和我的早餐全都回歸大地了。」
這場劇烈的嘔吐並非源於食物中毒,而是因為作者二十年的生命經驗,早已將「不吃昆蟲」的禁忌刻進了他的肌肉與神經裡。當大腦說「沒問題」時,已經適應了特定文化的身體卻發出了最強烈的抗議。這正是文化最深刻的體現:它不只是想法,它就是我們的感官本身。
這種生理上的排斥反應,帶領我們走向現代人類學奠基者鮑亞士(Franz Boas)的核心理論:我們從未「裸眼」觀察過世界,我們每個人都戴著一副「文化眼鏡」(Kulturbrille)。
有趣的是,鮑亞士在轉向人類學之前,其物理學博士論文研究的是「光在海水中的折射」。這段背景讓他深刻意識到,媒介會如何扭曲與重塑感知。他將這個物理概念轉化為文化洞察:文化就是那層折射光線的媒介。我們透過這副眼鏡賦予混亂的世界秩序與意義,決定了什麼是「常識」,什麼是「正確的秩序」。
馬凌諾斯基(Malinowski)強調要捕捉「土著觀點」,而克里佛德.葛茲(Clifford Geertz)則進一步將文化視為一種「文本」,主張人類學家的工作是在詮釋那些由當地人編織出來的意義網絡。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理解文化必須關注「特殊性」而非「一般規律」。例如,醫療人類學家凱博文(Arthur Kleinman)發現,中國的憂鬱症患者往往表現出「厭煩感」等生理症狀,而非西方社會慣見的「悲傷感」。若摘掉文化眼鏡,單純用西方的診斷標準去看待,我們將完全錯失對方的痛苦本質。
文化並非懸浮於空中的抽象概念,它具有強烈的「物質性」(Material Culture)。人類並非先有了認同才去找物品,而是透過物件來界定自己是誰。
以魁北克的民族主義運動為例,支持者為了喚起集體認同,刻意將歷史建築、骨董犁具、甚至加拿大馬與語言本身,通通「物化」為一種共同財產(le patrimoine)。透過將認同寄宿在具體的物件上,原本虛無的民族感變得觸手可及。考古學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透過挖掘「被遺忘的小東西」——如垃圾坑裡的殘餘、破損的陶製菸斗——我們能重建古代複雜的社會網絡。
這裡隱含著一個關鍵洞察:東西不只是意義的載體,更是「創造意義可能性的條件」。 文化無法脫離物質基礎而獨立存在,是物件支撐起了我們對現實的詮釋。
然而,我們必須警惕文化概念曾被賦予的傲慢。十九世紀的「社會進化論」曾試圖將人類文化劃分為蒙昧(Savagery)、野蠻(Barbarism)與文明(Civilization)三個階梯。在泰勒(E.B. Tylor)等人的眼中,這是一套科學的分類標準:
蒙昧: 使用木製工具、狩獵採集。
野蠻: 居住泥屋、初階農耕、穿著纏腰布。
文明: 擁有城市住宅、蒸汽引擎、戴著高帽。
這種分類法實則是「偽裝成科學的道德哲學」。它犯了一個嚴重的「目的論」錯誤,預設演化有一個終點——而那個終點正巧就是當時的英國紳士。它傲慢地宣稱戴高帽的人在本質上比穿纏腰布的人「更好」、「更進步」。這種觀點忽略了每一種文化都是在特定脈絡下為了生存而產生的智慧,而非邁向某種單一「文明」標準的殘次品。
文化概念的危險性:當「本質主義」變成武器當我們將文化視為一種固定不變、像物件一樣的實體時,它就可能變成危險的武器。這就是所謂的「本質主義」(Essentialism)。
最臭名昭著的例子莫過於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當時的統治政權竟利用人類學的術語作為藉口,宣稱為了「保護非洲文化的完整性」,必須實施完全的地理與社會隔離。這種「把人留在他們的地方」的邏輯,正是將文化概念武器化,用來合理化偏見與排外。
當代的文化洞察則更傾向於將文化視為一種「流動的維度」。誠如阿帕度萊(Arjun Appadurai)所言,在全求化的今天,文化不再有明確的地緣疆界,它更多是以「形容詞」而非「名詞」的形式存在。文化是充滿矛盾、採借與混合的過程,而非一個純粹且封閉的盒子。
思想史學家詹姆斯.克里佛德(James Clifford)曾言:「文化是一個經過深刻妥協的概念,但我還是離不開它。」
儘管「文化」這個詞有其局限,甚至曾被誤用,但它依然是我們理解人類多樣性最重要的羅盤。它提醒我們,當我們對他人的行為感到「不可理喻」或「野蠻」時,那往往是因為我們正緊緊戴著自己的眼鏡。
在跨國交流前所未有頻繁的今日,真正具備啟發性的挑戰或許不在於尋求共識,而在於我們是否有勇氣承認:沒有人能看見世界未經折射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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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選輯「文化」這個詞,在我們的日常語彙中幾乎到了無所不在的地步。然而,正如人類學家所坦言,它或許是學術界裡最重要、卻也最難一言以蔽之的概念。我們習慣將文化視為精緻的藝術品、遙遠的異國習俗,或是某種抽象的「精神生活」。但事實上,文化更像是一雙無形且厚重的手,在我們毫無覺察的情況下,操控著那些我們自以為是「生理本能」或「個人偏好」的反應。在我們行使所謂自由意志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一套精密運作的文化邏輯。
你的身體其實是「文化」的容器我們通常認為「嘔吐」是身體對不潔食物的自然生理防禦。但在人類學眼裡,胃部的痙攣有時並非因為細菌,而是因為你的身體本身就是「體現的文化」(Embodied Culture)。
這讓我想起人類學家在辛巴威一段令人啼笑皆非的經歷。當時他與當地的朋友菲利普聊起家鄉,菲利普禮貌地問他是否喜歡「板球」(Cricket)。作為一名深受西方教育薰陶的學生,作者腦中立刻浮現出穿著白色毛衣、在綠茵草地上優雅揮棒的紳士運動,於是欣然回答:「是的,我喜歡。」
沒想到,菲利普並未拿出一支球棒,而是從廚房端出了一碗油炸過的「蟋蟀」(英文亦為 Cricket)。在當地,蟋蟀因極難捕捉而在食物層級中位居高位,是招待貴客的珍鶩。作者雖然在課堂上學過「食物是一種文化建構」,也知道東南亞或非洲許多地方視昆蟲為美味,但當他試圖實踐這份學術理智時,他的身體背叛了他:
「我把蟋蟀放進嘴裡咀嚼……再嚥下去時,我全身都在發抖,我彎下腰,大約三秒過後,蟋蟀和我的早餐全都回歸大地了。」
這場劇烈的嘔吐並非源於食物中毒,而是因為作者二十年的生命經驗,早已將「不吃昆蟲」的禁忌刻進了他的肌肉與神經裡。當大腦說「沒問題」時,已經適應了特定文化的身體卻發出了最強烈的抗議。這正是文化最深刻的體現:它不只是想法,它就是我們的感官本身。
這種生理上的排斥反應,帶領我們走向現代人類學奠基者鮑亞士(Franz Boas)的核心理論:我們從未「裸眼」觀察過世界,我們每個人都戴著一副「文化眼鏡」(Kulturbrille)。
有趣的是,鮑亞士在轉向人類學之前,其物理學博士論文研究的是「光在海水中的折射」。這段背景讓他深刻意識到,媒介會如何扭曲與重塑感知。他將這個物理概念轉化為文化洞察:文化就是那層折射光線的媒介。我們透過這副眼鏡賦予混亂的世界秩序與意義,決定了什麼是「常識」,什麼是「正確的秩序」。
馬凌諾斯基(Malinowski)強調要捕捉「土著觀點」,而克里佛德.葛茲(Clifford Geertz)則進一步將文化視為一種「文本」,主張人類學家的工作是在詮釋那些由當地人編織出來的意義網絡。這也解釋了為什麼理解文化必須關注「特殊性」而非「一般規律」。例如,醫療人類學家凱博文(Arthur Kleinman)發現,中國的憂鬱症患者往往表現出「厭煩感」等生理症狀,而非西方社會慣見的「悲傷感」。若摘掉文化眼鏡,單純用西方的診斷標準去看待,我們將完全錯失對方的痛苦本質。
文化並非懸浮於空中的抽象概念,它具有強烈的「物質性」(Material Culture)。人類並非先有了認同才去找物品,而是透過物件來界定自己是誰。
以魁北克的民族主義運動為例,支持者為了喚起集體認同,刻意將歷史建築、骨董犁具、甚至加拿大馬與語言本身,通通「物化」為一種共同財產(le patrimoine)。透過將認同寄宿在具體的物件上,原本虛無的民族感變得觸手可及。考古學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透過挖掘「被遺忘的小東西」——如垃圾坑裡的殘餘、破損的陶製菸斗——我們能重建古代複雜的社會網絡。
這裡隱含著一個關鍵洞察:東西不只是意義的載體,更是「創造意義可能性的條件」。 文化無法脫離物質基礎而獨立存在,是物件支撐起了我們對現實的詮釋。
然而,我們必須警惕文化概念曾被賦予的傲慢。十九世紀的「社會進化論」曾試圖將人類文化劃分為蒙昧(Savagery)、野蠻(Barbarism)與文明(Civilization)三個階梯。在泰勒(E.B. Tylor)等人的眼中,這是一套科學的分類標準:
蒙昧: 使用木製工具、狩獵採集。
野蠻: 居住泥屋、初階農耕、穿著纏腰布。
文明: 擁有城市住宅、蒸汽引擎、戴著高帽。
這種分類法實則是「偽裝成科學的道德哲學」。它犯了一個嚴重的「目的論」錯誤,預設演化有一個終點——而那個終點正巧就是當時的英國紳士。它傲慢地宣稱戴高帽的人在本質上比穿纏腰布的人「更好」、「更進步」。這種觀點忽略了每一種文化都是在特定脈絡下為了生存而產生的智慧,而非邁向某種單一「文明」標準的殘次品。
文化概念的危險性:當「本質主義」變成武器當我們將文化視為一種固定不變、像物件一樣的實體時,它就可能變成危險的武器。這就是所謂的「本質主義」(Essentialism)。
最臭名昭著的例子莫過於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當時的統治政權竟利用人類學的術語作為藉口,宣稱為了「保護非洲文化的完整性」,必須實施完全的地理與社會隔離。這種「把人留在他們的地方」的邏輯,正是將文化概念武器化,用來合理化偏見與排外。
當代的文化洞察則更傾向於將文化視為一種「流動的維度」。誠如阿帕度萊(Arjun Appadurai)所言,在全求化的今天,文化不再有明確的地緣疆界,它更多是以「形容詞」而非「名詞」的形式存在。文化是充滿矛盾、採借與混合的過程,而非一個純粹且封閉的盒子。
思想史學家詹姆斯.克里佛德(James Clifford)曾言:「文化是一個經過深刻妥協的概念,但我還是離不開它。」
儘管「文化」這個詞有其局限,甚至曾被誤用,但它依然是我們理解人類多樣性最重要的羅盤。它提醒我們,當我們對他人的行為感到「不可理喻」或「野蠻」時,那往往是因為我們正緊緊戴著自己的眼鏡。
在跨國交流前所未有頻繁的今日,真正具備啟發性的挑戰或許不在於尋求共識,而在於我們是否有勇氣承認:沒有人能看見世界未經折射的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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