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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几天,宗馥莉和娃哈哈可太受关注了,因为一场遗产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宗馥莉是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本以为能顺顺利利接手家族企业,可没想到,2024 年 12 月,突然冒出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兄妹,直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这一下,可把事情闹大了。
7 月 15 日,有媒体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了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的起诉状原件。这法律文书显示,案件原告方三人分别为 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被告方为 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人)和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人,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是以原诉传票展开的法律程序。
从这份起诉状里,能发现不少重要信息。第一,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早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了。要知道,宗庆后可是 2024 年 2 月去世的,这才刚过去半年,就发起诉讼,看来这场家族矛盾早就埋下伏笔了。
第二,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为宗继昌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作出的,还有相关证据。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第二被告人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名义开立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 2024 年 2 月 2 日以来存于该汇丰账户中的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这意味着,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账户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 “冻结”。
第三,“宗氏三兄妹” 还要求宗馥莉在 7 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且法院也支持了这一诉求。这四项义务包括: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若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在 2024 年 2 月 2 日或之后已被处置或转移给第三方,需说明该等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物 / 可追踪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该等资产是向谁、转移至何处、在何种情况下从汇丰银行账户中被处置或转出。
关于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银行对账单中显示已从汇丰账户中转出的约 108.5 万美元,该金额或其替代品 / 可追踪收益的现状,以及该金额是如何被处置或从汇丰账户中转移出去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向谁、到何处以及在何种情形下该金额被处置或转移出去的;2024 年 2 月 2 日至目前汇丰账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详细说明。不过,该文书也显示,对于临时禁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临时禁止令,但要先通知原告律师。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 4 章)第 21M 条,为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在其中被列为第三方)的诉讼提供帮助。
这三兄妹要求获得各自价值 7 亿美元的信托基金权益,说是宗庆后生前承诺给他们设立的。据他们所说,宗庆后指示下属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了信托。但问题来了,现在关于这个信托,有太多不清楚的地方。法院审理的时候,都发出临时禁止令了,让宗馥莉不能处置或减少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里的资产。为啥呢?因为这事儿太复杂,涉及的金额又特别大,有 18 亿美元呢,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咱再说说宗馥莉这边,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是吃素的,直接质疑证据效力。律师说了,压根就没获知宗庆后有相关指示。这就奇怪了,一边说有承诺,一边说没接到指示,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呢?从目前来看,这宗氏三兄妹起诉的事儿,疑点重重。据说宗庆后生前根本就没有所谓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的信托基金,更没有承诺给子女信托这回事。而且啊,这三个姓宗的所谓子女,身份也很可疑,他们都是美国人。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有别的目的,甚至有人怀疑他们涉嫌敲诈。
By 国货崛起最近这几天,宗馥莉和娃哈哈可太受关注了,因为一场遗产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大家都知道,宗馥莉是娃哈哈集团现任董事长,本以为能顺顺利利接手家族企业,可没想到,2024 年 12 月,突然冒出来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兄妹,直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这一下,可把事情闹大了。
7 月 15 日,有媒体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了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的起诉状原件。这法律文书显示,案件原告方三人分别为 Jacky Zong(宗继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继盛),被告方为 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人)和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人,一家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的公司)。记者注意到,这起案件是以原诉传票展开的法律程序。
从这份起诉状里,能发现不少重要信息。第一,原告方宗继昌等三人早在 2024 年 12 月 30 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起诉状了。要知道,宗庆后可是 2024 年 2 月去世的,这才刚过去半年,就发起诉讼,看来这场家族矛盾早就埋下伏笔了。
第二,法院在审阅原诉传票、原告方及律师确认书、原告承诺书等证据资料后,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其中一份确认书为宗继昌于 2024 年 12 月 29 日作出的,还有相关证据。临时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不得自行或通过代理人等任何方式处置、处理或降低在香港汇丰银行以第二被告人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名义开立的账户中的任何资产,也不得处置或减少自 2024 年 2 月 2 日以来存于该汇丰账户中的任何资产的替代物或可追踪收益。这意味着,宗馥莉对香港汇丰银行旗下离岸账户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的资产使用权,一度被 “冻结”。
第三,“宗氏三兄妹” 还要求宗馥莉在 7 天内履行四项告知义务,并且法院也支持了这一诉求。这四项义务包括:目前香港汇丰银行的最新余额;若汇丰银行账户内的资产在 2024 年 2 月 2 日或之后已被处置或转移给第三方,需说明该等资产的去向、资产或其替代物 / 可追踪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该等资产是向谁、转移至何处、在何种情况下从汇丰银行账户中被处置或转出。
关于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银行对账单中显示已从汇丰账户中转出的约 108.5 万美元,该金额或其替代品 / 可追踪收益的现状,以及该金额是如何被处置或从汇丰账户中转移出去的,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向谁、到何处以及在何种情形下该金额被处置或转移出去的;2024 年 2 月 2 日至目前汇丰账户中资产的流动、收入和支出情况的详细说明。不过,该文书也显示,对于临时禁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解除临时禁止令,但要先通知原告律师。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据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 4 章)第 21M 条,为协助原告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 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在其中被列为第三方)的诉讼提供帮助。
这三兄妹要求获得各自价值 7 亿美元的信托基金权益,说是宗庆后生前承诺给他们设立的。据他们所说,宗庆后指示下属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了信托。但问题来了,现在关于这个信托,有太多不清楚的地方。法院审理的时候,都发出临时禁止令了,让宗馥莉不能处置或减少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里的资产。为啥呢?因为这事儿太复杂,涉及的金额又特别大,有 18 亿美元呢,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咱再说说宗馥莉这边,她的代理律师也不是吃素的,直接质疑证据效力。律师说了,压根就没获知宗庆后有相关指示。这就奇怪了,一边说有承诺,一边说没接到指示,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呢?从目前来看,这宗氏三兄妹起诉的事儿,疑点重重。据说宗庆后生前根本就没有所谓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的信托基金,更没有承诺给子女信托这回事。而且啊,这三个姓宗的所谓子女,身份也很可疑,他们都是美国人。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他们是不是有别的目的,甚至有人怀疑他们涉嫌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