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dle
一块7寸的黑塑料板,看外观谁也想不到它会成为一款流行的电子产品。Kindle就是这么个东西。我在数字尾巴的网站里看到无数kindle的文章之后有一个疑问,看书为什么不用手机?是,现在的手机已经几乎是万能的了,照相机,播放器,导航仪,指南针,电子书都可以替代。但是手机做的都是兼职工作,专业人士拍照还是用相机,听音乐还是要用解码器放大器,电子书也一样。回想起来曾经用手机看过一本书,屏幕小不说看得还非常吃力,看不了两页就要停下来搓眼睛。Kindle可以说就是电子阅读领域的一款专业产品。手机是无法替代的。
根本原因就是它的屏幕是一块电子水墨屏,第一次接触它的人一定以为屏幕上贴了一层纸。电子水墨屏的显示效果就有这么神奇,有点以假乱真的意思,只要不翻页甚至会忘了这是一款电子产品。
可是我买kindle完全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只是单纯地被网站的文章给吸引住了。现在很多人玩电子产品和长辈玩核桃手串的情节是一样的。动不动拿个耳机摆弄一下午,或者拿一个相机当模特,就是觉得手里的电子产品是一件器物,不用发挥他们的功能细细把玩就很美好,
所以,一个一年读不了五本书的人买了一台电子书。
先来说说硬件本身,kindle给人的整体印象就是素,外表不花哨功能不丰富。但是对于真正读书的人就是需要一款这样的设备,如果一边上网一边聊天一边听歌还想一边看书的话,那最后看完的只有书的封面。Kindle除了看书没有别的功能恰好有了一个排除干扰的作用。我的脑子就是单线程处理器,如果看书的时候听歌就没效率了。
Kindle还有一个惊人的好处就是超长续航,比诺基亚还诺基亚。即使每天长时间看书,它的电量也可以撑半个月。但是不要认为这块省电又护眼的屏幕就没有缺点。它在翻书进入下一页之后有时候会有上一页的文字淡淡地残留着,另外这是一块软屏,软到什么程度呢,如果有一把钥匙从十厘米的高度掉在屏幕上,屏幕就会出现一个坏点,那个点永远不能显示,不要问我为什么会知道...
至于kindle的阅读体验,用三个字来形容就是无敌了。打开kindle再打开书,然后下一页下一页下一页,你会因为喜欢kindle而多看两本书。
在使用过程中,还发现了其中挺有意思的小功能。比如可以把微信的长文章推送到kindle上看,把自己电脑里的电子书用电子邮件发送到kindle,还是就是通过第三方网站订阅新闻每天定时发送到kindle上阅读。但是最后这个看新闻的功能我没用两天就不用了,因为每天都有很多文章,根本看不过来,还弄得屏幕特别乱,影响看书。
用了四五个月,我发现kindle和传统纸质书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补充。首先黑白灰的屏幕就决定了电子书不能看彩色的书籍杂志,花花公子,国家地理之类的放kindle上看就没有意义了。其次工具书和一些学习用的书也不适合kindle的使用场景。学习的书籍往往是要反复的翻书,来回对照和理解,时不时直接在上面做笔记,这些事情对kindle来说做起来都很吃力。所以kindle最适合看纯文字的大部头。
因为到目前为止阅读都是一件小众的事情,所以kindle是一款相对小众并且纯粹的电子设备。
这就是kindle ,让你先喜欢电子书再喜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