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生命堂」的主日信息 (视频)

信仰的权利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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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会听到有两种对神质疑的问题:一,就是如果神是存在的,为何世界有这么多痛苦的事?二,如果神是活着的,为何神许可这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存在?在第一个问题打转的人是因为还不认识神的智慧----祂行万事的奇妙。再就是他也还未领会那十字架向他显明的大爱,那是永恒无限的爱,是不能以我们失去现在短暂的物质、成就、地位、亲人等,包括我们自己的性命来衡量的。我们地上的苦难是与罪有关系,但神会爱尽一切信祂之人,在他们的痛苦中与他们同在。在第二个问题中,我们可能会想到许多我们受冤屈的事,包括基督信仰被打压的国家与基督徒被逼害的事情。这纵然是个现实,但在这种种不公平的事件里头,上帝要将人指向救赎,也激动祂的百姓兴起来传扬那救赎的福音。试想,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我们人所求得的公平与神所许可的公平是有相当的差距。当我们各样条件好,能有信仰的自由,我们会将福音带出去吗?我们在灵里面会怜悯那些一直听不见福音的人而为他们焦急吗?历史告诉我们不会。耶路撒冷的门徒是因司提反所遭受的迫害与之后的逼迫才到处去放胆传福音,也向外邦人传。所以,当我们只有一种主观的公平观却看不到救赎的必要与迫切性时,我们就会无形当中失去一种属灵战斗力。我们不会深入体会救赎福音需要被广传的迫切性,相反的我们就会成为那种“在舒服与安逸境况中做事工”的信徒。(见证:在牧师家族里,姑姑是第一个信主,受尽许多逼迫,但神却兴起在家族中的神仆)。所以,当我们在这两个疑问作出很基础性的解答之后,我们要问到人是否有信仰权利与自由?这权利是从哪里来?这权利能不能受到我们的环境、周边的人,甚至政权限制呢?在我们还未回答这问题时,恐怕我们已经将眼目放在人所限制或给予的权利,不放在神所给予的权利。往往我们会听到一个孩子说:“我的父母不让我去教会”;或妻子说:“我的丈夫不同意我信,更不让我施洗”;或是国家宗教与安全局限制我们奉基督的名相聚。其实,当我们将眼目放在此处,屈服于这类的现况时,我们就会忘了人本来就是有信仰的潜在能力。所谓信仰就是一个人生活、动作、存留所安置在的一个本信念。人是不可能活在“无信仰”的,就算不信神,也信某种的思想。有的人信钱是一切,有的信亲情是一切,所以他为这些能付出一切。但如果我们今天所信的基督的那个“信”是全然来自神的工作,那等信是有灵里的潜在力,那是不但不能被抹杀,反而要是被压迫,那信更是会坚强起来。所以,在历史历代,基督信仰广传最快是透过圣民受逼迫发生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将太多的关注给予恐吓或是家人给予我们的情感勒索。信仰的东西是不管透过软硬兼施,不管是靠刀枪的力量或是靠爱情婚姻的力量都不能抹杀的。为何如此呢?因为那是造人灵魂的上帝放在人的心灵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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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生命堂」的主日信息 (视频)By Pastor Vinc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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