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就一切相信的」,这本为罗马书的内容。但何谓这大能?这是重生人灵魂赐予人永生的能力,还是超越问题的心里能力,还是能叫自己受限制的情况环境都改变的能力呢?其实在整本罗马书的内容都显示这样的能力。神的拯救当然首先是赐予人灵魂的重生,后是借着内住在人里头的圣灵与他同在,在他一切所行的亲自帮助与引导他。另外,我们如何知道这拯救或帮助已经临到一个人呢?就是当他相信的时候会显明。确实上,信心不是神的大能存在的具备条件,但却是神的大能临到(一个人)的明证。在人相信的时候,他发现神的义已临到了他(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在人活在信心的时候,他会清楚在凡事上听见圣灵的声音,看见神的同在,得见祂的神性和永能。所以,在那信的人来说(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希腊人或化外人,聪明人或愚拙人),他们都会得见一样神的大能,认识那从神而来的义,与那永恒与万有的创造者联结上关系。这是一切要靠人意制造出来的宗教、靠道德取得自义、以行善自救之人无法进入的属灵境界,也无法明白的关系。这神的义若不是借着信心来得取,一切的守律法,行善做人将会叫人无形中进到自我优越的心境,以至看小另外一个被造人,也无形中偷取神的荣耀(这也就是目前犹太人与外邦人进到分歧的主要理由)。在另一方面也会因自己的软弱之处无形中进入受控告,隐藏自己的状态,而不是看见神显大的恩典。但对那借信心来得进入神的义之人,他心灵的状态是只有高举那赐下救恩的那位,他所夸耀的是神的义,他看待旁边的人是平等,对软弱的人是以慈爱怜悯相待,对万人是带有欠债之心。这等心灵本身就显示了神的义,这也就是主耶稣基督在地上时所显明的心灵。事实上,人生命的堕落就是自主自义,得了某些优越的条件之后却不相信这是从施恩之主而来,以致仍留在不信里。一个信徒经历不到福音的大能的最大因素是自义。在罗马书背景中,犹太信徒仍存有守律法为义之心,所以不能全然透过信心得享神的义,外邦人虽明白不需要守旧约之律,却不活在信心所赐予爱神爱人之意,以至更是怜悯犹太肢体们的盲点,等候他们取得突破。他们两者都在「本于信,以至于信」的领会上有所欠缺。他们似乎认识了有关福音的观念,却无法彰显出福音的大能,受圣灵引导来拯救、医治、帮助旁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