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6:14》告诉我们信徒说:“罪必不能做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这句话告诉我们因为主的恩典,我们不在因律法被定罪。罪在我们蒙恩之人身上再没有主宰性的权利,能将我们陷在死亡中。但这句话也同时带有另一个属灵的意思,就是一个在恩典之下的人不会被促使去自由的犯罪。相反的,他与罪已经拥有一个为敌的关系,也必定会继续与罪相争。他会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也会要禁戒肉体的私欲《彼前2:11》。这就是神的恩典已经临到他身上的明证。但是在与罪相争的事上,我们因为自己的罪性常常感受到无能为力。我们会因为自己软弱的人性担不起生活的各种重担,且常常被容易缠累的罪影响,所以感到疲倦灰心。有些主内肢体常常因这样的光景进到自哀自怜,不然就是因罪的辖制而一直活在控告里,因此渐渐对罪麻木起来。在这样的光景,《来12:5-6》告诉我们神必定用管教的方法将我们从罪的缠累中拯救出来,使我们得益处,且在祂的圣洁上有分《来12:10》。有些人可能觉得说:“我们已经这么无助与痛苦了,神怎么还管教我们呢?”因此,很多人不将管教当做恩典。但主明明说:“主所爱的,祂必管教”。因为确实上,当我们陷在罪中时,我们只有感受到自己的无助和痛苦,但我们没察觉自己在灵里却有刚硬与顽梗之处。有时,我们虽然不愿意一直留在罪中,但我们的情感与意志被辖制了,所以我们放任自己继续留在那个光景。或者,有时我们因长久行在暗昧之事,而良心渐渐不发出唤醒我们的声音,神的管教就会来。神的管教可能来自圣灵在心中的责备,有时来自人给我们指责与劝勉的话,有时来自一些负面的情况(如同神借着以色列的仇敌来攻击他们),甚至也可能来自肉身上受击打《林前5:5》。当然,我们的神是有丰盛的恩典与怜悯,不轻易发怒。因此,我们不可认为神动不动就击打我们,以致我们怀有“怕神”而不是爱神的心态。其实,这种观念也是来自魔鬼的控告,使人的心因不愿悔改而向神刚硬,导致他对上帝产生误解的心。其实,一个人若没有被神管教,他绝不会认识神的恩典。因为神向祂所爱之人施行的管教是拯救他们的灵魂,不让他们陷入对神更加刚硬与麻木的光景。因此,《珥2:13》说:“你们要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归向耶和华你们的神,因为他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的慈爱,并且后悔不降所说的灾。”其实,神在管教中要的是祂子民的悔改,不是要降灾降罚。另外,我们还要明白有关神管教的一个真理就是祂的管教有时并非是责罚性的,乃是历练性的。有时,神管教我们并不是因我们犯了过错,乃因我们的性情太过懦弱,无法承受神给予我们的使命与挑战。因此,神的管教有时如同一种纪律,为的是要坚强我们的心,好叫我们能承受在生活侍奉中各种的挑战。要不然,我们渐渐就会成为一个闲懒的信徒。有很多信徒因为闲懒不多考究圣经、在祷告中不摔跤,或是服侍中不多求恩膏,一旦遇到难处就放弃。因此,《希12:11-12》告诉我们受过管教历练的人不但是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他的良心不受责备),再就是他下垂的手,发酸的脚必挺起来(有能力服侍与奔跑而不困倦)。因此,我们在认识神的恩典时,一定要认识神在祂大爱里所要成就的事。祂不但拯救我们,也因要从罪保护我们而管教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