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出埃及记》二十章16节:“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前言:
如果说孝敬父母论到了对上帝所设立秩序和权柄的尊重,不可杀人论到了对人这一照上帝形象所造生命的尊重,不可奸淫论到了对家庭婚姻的尊重,不可偷盗论到了对于上帝赐予给各人财产的尊重。那么,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则论到到了对人固有尊荣(名誉)的尊重。上帝赋予人一种超越万物的独特的尊贵,一种从上帝来的荣光,一种荣耀,是不容人玷污和侵犯的,也不容人自我损毁这种光荣。
一、谎言的性质
谎言就是对自己和他人名声的玷污,在本质上是对上帝的欺哄,是对上帝的藐视和亵渎,是对他人的侮辱和恶意,是与撒旦为伍。
1.上帝的本性
我们的神是诚实的神,他所说的尽都真实,他所行的无不美善。慈爱诚实,公平公义是上帝的本质属性,也是上帝的荣耀。而照着神的形象所造的人理当也在自己身上显出诚实正直的光来,所以,谎言的可憎首先在于这是对上帝本性的直接挑战。像雅各所说“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神的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雅三9),照着神的形象所造之人撒谎,这是一件不可思议和荒谬的事情,雅各只能说“这是不应当的”。可见,说真话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而是对上帝的尊重和自重,说真话是神圣而有荣光的举止。
2.谎言的源头
主耶稣在论到不可起誓的时候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在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使徒约翰在约翰福音中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他自己,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说谎之人的父”(约八44)。可见,谎言来自撒旦,如果一个人说谎,不但上帝所赐的诚实正直的荣光消失了,而且还能从一个撒谎的人身上看到撒旦的影子。这是谎言之罪的可怕之处。谎言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是从地狱而来的罪,可以直击人的灵魂,如雅各书所说“舌头就是火,在我们百体中,舌头是个罪恶的世界,能污秽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轮子点起来,并且是从地狱里点着的”(雅三6),撒旦当年在伊甸园里诱惑夏娃就是藉着谎言将罪引入了亚当和夏娃的生命中。
为何撒旦本来是说谎的呢?因为撒旦心里没有真理,他说谎是出于他自己。所以谎言显出了一个人内心里面真理的空虚和自我的充满。像彼得对亚拿尼亚所说的:“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哄圣灵”(徒五3)。可见,说假话也不是一件普通的事情,而是对上帝的欺哄,是一件被撒旦充满散发出地狱气息的恐怖的行为。
3.撒谎的人
对于一个撒谎的人来说,谎言是其内心里面仇恨、贪婪、怯懦、骄傲等罪在语言上的综合体现。如箴言所说:“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他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六16-19)。这个人因着内心的骄傲与恶欲以谎言来损害他人的名誉,藉此损害他人生命的各个方面,以损害他人来获得某种满足。可见,撒谎是一个邪恶的事情,是从情欲和鬼魔而来的摧毁生命的罪行。
二、上帝对撒谎的恨恶
谎言之罪和其他罪的不同在于,谎言直接在内在尊荣的层面污秽和影响一个人,比如一个人如果被骗的话,内心非常痛苦,有一种被人贬低、轻视和侮辱的感觉,如果是被自己所信任的人欺骗,还会有很强的被背叛、被离弃、被抛弃、被孤立的感觉。这种伤害对人心灵的影响持久而剧烈,对一个人产生巨大的拆毁力量,如中国传统所讲:人言可畏,众口铄金。而且,语言的特点是防不胜防的渗透力,若有人向你扔块石头,你还可能避开,如果有一句话讲出来,你想躲都躲不开,你只能任由这话语钻入你耳中,射入你心里。所以,上帝格外憎恶谎言的罪。
1.神对谎言之罪的严厉审判
上帝对于撒谎的罪非常厌恶,圣经中多次用“憎恶”一词来表达上帝对这罪的态度。因此上帝对于谎言之罪的审判也非常严厉,这一点从新旧约两个案件的审判上可以看出来,旧约的案件就是北国以色列王亚哈看中了拿伯的葡萄园,却不能得着,王后耶洗别为了让丈夫的心意得逞,就指使长老贵胄买通两个匪徒诬告拿伯犯了谤渎的罪,使拿伯被石头打死,田产被夺去。上帝对此大恶极为不喜,派先知以利亚第一时间去见亚哈,宣布对他的刑罚“耶和华如此说:‘狗在何处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处舔你的血’……‘我必使灾祸临到你,将你除尽,凡属你的男丁,无论困住的、自由的,都从以色列中剪除’”(王上二十一19,21),论到耶洗别“耶和华也说‘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凡属亚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鸟吃’”(王上二十一23-24),这可以说是旧约中最为严厉的刑罚预言了,听了都令人惊恐。新约的案例就是初期教会第一例纪律的执行,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夫妇因为撒谎被上帝刑罚立时气绝而亡,这也应当是新约中对于撒谎最为严厉的惩处了。今天的基督徒可能与当时圣经所说众人的反应一样:“全教会和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徒五11)。再比如对于假先知,对于那些以谎言来勾引神的百姓去拜偶像的人,无论是谁,哪怕是同胞兄弟,儿女,妻子,如同性命的朋友,你也不可听从他,不可顾惜,不可怜恤,不可遮庇他,你要先下手拿石头打死他,如果有一城的人都拜偶像而且来勾引他人也去随从,那么就要将这一城的居民,包括牲畜都要杀死,财物要烧毁,城也不可再建(申十三章)。由此可见谎言的罪虽然可能不像杀人、偷盗那样直接损害人的身体和财物,但是如同主耶稣所说的“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才能污秽人”(太十五11)。如果有人骂自己的兄弟为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太五22),那撒谎的罪该当何种可怕的刑罚呢?
2.对诬告的审判
谎言的刑罚对于假先知是拿石头打死,对于做假见证的要判处他受被他诬陷之人的罪所当受的刑罚,如《申命记》所说的:你们既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申十九19)。我们今天常从新闻中听到有出于善意伸手救助他人的人,被帮助者不但不感恩,反而诬陷那帮他的人,虽然通过周围人的证词或者监控录像有时证实了诬告,但好像很少对诬陷他人的人有什么处罚,照着圣经的原则,应当照着他讹诈别人的程度来刑罚他。
3.对不作证的审判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条诫命不单要求一个人不可以编造虚假的东西损害一个人,而且也要求一个人不可以不作证而损害一个人。相比于“不可作假见证”这个消极的禁止表达,这条诫命有着更为积极的要求,《利未记》赎愆祭条例记载“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利五1)。就是说,当你知道一件事的真实情况,因你不说出来,导致有人因此被损害,那么也同样被视为犯了作假见证陷害人的罪。比如你可以来证实一个人的清白时,你却因为各样原因不愿意站出来为这人的无辜做见证,致使一个人被冤枉;或者你可以证实一个人有犯罪的行为,你却不愿意指证那个人,致使另一个人被错认定为犯罪的人而下监,从名誉到实际都有很大的损失。你要担当这罪。
三、谎言的种种表现
谎言的罪主要表现在通过语言的方式来损害一个人,从名声到其他方面;因此,撒谎的特点就是,一成本低,二很容易犯,三影响大。既然这主要是关乎语言层面的罪,那么就表明我们的言语要谨慎,不可因为我们所说的话令他人受损。我们以下就从四个层面来具体说明需要格外警醒的几种谎言犯罪的方式。
1.信仰层面
作假见证陷害人首先要提到的是传假福音,假道理,就像主耶稣对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批评那样: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太二十三15)。所有的异端邪说都犯了作假见证陷害人的罪,这种陷害是让一个人的灵魂灭亡。因此用错误的教导让人远离真神,进入罪恶和灭亡中,是所有谎言的罪中最严重的。
2.法庭层面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这个表达本身就是一个法律用语,这条诫命最直接的应用就是不可在法庭和公众面前作伪证,将他人陷入不公义的对待中。在人类历史中作假见证陷害人的罪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尤其是执掌审判权柄的相关人等,如法官、警察、检察官(也可以推广到一个单位的上司、老师、家长等等,所有站在一个可以审断一些事情位置上的人),面对呈现在自己眼前的案件,如果不尽心竭力、谨小慎微,反而因自身疏忽大意,或者因自我私欲,个人好恶,或者收受贿赂,谄媚上级,屈服压力,无论是否有良心的不安和挣扎,主动或者被动,不管什么原因,若是屈枉正直,故意偏袒,审断不公,都属于在做假见证陷害人的罪上有份。更不用说,那些出于私欲歪曲事实、捏造罪名诬告他人的人,也包括为了利益颠倒黑白的辩护人和相关证人。旧约的典型案例就是前面所说的亚哈抢夺拿伯葡萄园的案件,在这个罪恶事件的过程中,从亚哈到耶洗别,到城里的长老贵胄,还有被买通作假见证的两个匪徒,都要承担这流人血和谎言的大罪。新约典型案例就是犹太公会在将耶稣交给罗马人钉死的事件。再如,当年保罗因犹太人攻击他被关押在监狱里,犹太人为藉着罗马人的手将保罗至于死地,不惜大祭司、长老和专门的辩士两次跑到巡抚面前控告保罗,但所告的没有一件是可证实的(徒二十四二十五章)。将来审判的时候,上帝会照着他们所行的报应行这事的人。
3.生活层面
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撒谎的特征最典型的就是“无中生有”式的,比如伪造帐目,捏造数据,颠倒黑白,胡编乱造本来没有的东西。圣经中颠倒黑白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