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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提问:什么事情能让“打工人”和“老板”反目成仇?
答案之一:劳动合同纠纷
在现实中,因手续的复杂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常常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约定了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双方的实质权益将会受到巨大影响。
在如今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之下,企业的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更增加了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当新冠疫情遇上劳动合同纠纷,“打工人”的权益又将何去何从呢?
(图源网络)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纠纷,本质上还是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今天,本期普法广播剧将以“劳动合同纠纷”为主题,带领大家了解常见的劳动纠纷法律问题。
剧情预览
入职时,员工小李与公司主管达成一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历疫情,公司拒绝小李回到原来的岗位,并要求其去新区的分公司上班。小李认为这种专断决策侵犯了自己的法利益,一气之下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并以公司未依法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赔偿。没想到,公司以小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为由,先将其诉至法庭。
(图源网络)
普法小窗
如果你想获得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却因为忙碌无法立即收听?没关系!小援为你们精心准备了本期广播剧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收藏”、“在看”(疯狂暗示)以备不时之需。在收获之余也不要忘记,动动手指支持广播剧哦!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签署,意味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正式形成,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16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7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严格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9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1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一经成立,就发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但基于某些特殊原因,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未依法订立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要件齐全的劳动合同,那么无论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是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都应当承担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2、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0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配音阵容【留声社】
小李:酱酱
旁白:奶糖窝窝
甄律师:maple
主管:月老婆婆
法官:小可爱
新闻:欣酱
制作团队【留声社&法援】
作者:万花雨、孙建秀
编剧:万花雨
后期:月老婆婆
监督:欣酱、朱枢
宣传:王之梓
本期广播剧由留声社、复旦法援为大家联袂呈现。感谢留声社小伙伴对法援广播剧的大力支持!
听众之声
为逐步提升剧本质量和制作水平,我们欢迎对于本期广播剧的剧本、制作等有建议和批评,或是对于下一期广播剧主题有想法、愿意提供剧本创意的同学们随时来信。
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偿
提问:什么事情能让“打工人”和“老板”反目成仇?
答案之一:劳动合同纠纷
在现实中,因手续的复杂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常常未能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约定了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双方的实质权益将会受到巨大影响。
在如今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之下,企业的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更增加了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当新冠疫情遇上劳动合同纠纷,“打工人”的权益又将何去何从呢?
(图源网络)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纠纷,本质上还是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今天,本期普法广播剧将以“劳动合同纠纷”为主题,带领大家了解常见的劳动纠纷法律问题。
剧情预览
入职时,员工小李与公司主管达成一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历疫情,公司拒绝小李回到原来的岗位,并要求其去新区的分公司上班。小李认为这种专断决策侵犯了自己的法利益,一气之下自行解除劳动关系,并以公司未依法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赔偿。没想到,公司以小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为由,先将其诉至法庭。
(图源网络)
普法小窗
如果你想获得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知识,却因为忙碌无法立即收听?没关系!小援为你们精心准备了本期广播剧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收藏”、“在看”(疯狂暗示)以备不时之需。在收获之余也不要忘记,动动手指支持广播剧哦!
一、劳动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一经签署,意味着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正式形成,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16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7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严格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时间,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9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30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1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一经成立,就发生了相应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条件下。但基于某些特殊原因,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五、未依法订立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要件齐全的劳动合同,那么无论是用人单位的原因还是劳动者的原因,用人单位都应当承担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2、如果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那么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90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配音阵容【留声社】
小李:酱酱
旁白:奶糖窝窝
甄律师:maple
主管:月老婆婆
法官:小可爱
新闻:欣酱
制作团队【留声社&法援】
作者:万花雨、孙建秀
编剧:万花雨
后期:月老婆婆
监督:欣酱、朱枢
宣传:王之梓
本期广播剧由留声社、复旦法援为大家联袂呈现。感谢留声社小伙伴对法援广播剧的大力支持!
听众之声
为逐步提升剧本质量和制作水平,我们欢迎对于本期广播剧的剧本、制作等有建议和批评,或是对于下一期广播剧主题有想法、愿意提供剧本创意的同学们随时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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