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真影-重解道德经(简明版)

第三十八段 为于无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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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合校

其安也,易困也。

其未兆也,易谋也。

其霖也,易畟也。

其几也,易践也。

为之于其无有也,治之于其未乱。

会抱之木,作于毫末。

九城之台,作于累土。

百仞之高,始于足下。

(通行本第六十四章上半段)


古本释义

它安静的时候,容易控制。

它没有征兆的时候,容易谋划。

那种小雨,容易耕地。

那种预兆,容易依循。

处理它在它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治理它在它尚未混乱的时候。

合抱的树木,生长于细微的树苗。

九座城那么大的土台,建造于堆积沙土。

百仞的高处,开始于脚下。


本节评述

老子的无为并非什么都不为,而是为得非常有策略、有水平,是顺其自然的无为之为。这种无为之为是轻松愉快的,不必费尽心机、身心俱疲,只需在事物的开端或更早之前便做好准备,并在发现苗头之后及时将问题处理妥当,便为之能成、治之能安。说到这,让我想到了中国的控枪,这可以说是政府把“治之于其未乱”的思想运用于国家治理的成功典范。在问题看似微不足道之时就把它控制住,这为社会的安定带来了巨大的助益。

但我们也要注意,不能在运用为于无有、治于未乱的时候,落入到无事生非、草木皆兵的极端状态中去,从而使无为之为的处事之道又沦为另一种执着与强为。这种在为与无为之间寻求平衡,虽为却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的高超本领,是每一个求道之人都应该终生去修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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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真影-重解道德经(简明版)By 李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