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真影-重解道德经(简明版)

第四十七段 无为而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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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本合校

不上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不乱。

(通行本第三章)


古本释义

不崇尚贤者,使人民不竞争;不推崇难得的财物,使人民不偷盗;不显现可以引起欲望的事物,使人民不迷乱。


真经解读

二、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

不推崇稀有难得的东西,就不会使它们显得很贵重,人们自然就不会去偷盗它们了。的确如此,有些原本并没有多少特殊价值的东西,只因其难得,便被炒作得堪比黄金。于是人们便想方设法、铤而走险,去弄、去偷。比如我们知道象牙、犀角这种东西很难得,但它们除了能使所制作的物品显得很贵重以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价值。但人们很喜欢用它们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于是偷猎者为了谋取利益,就疯狂地猎杀大象和犀牛。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像为了鱼翅而捕猎鲨鱼,为了虎骨而猎杀老虎等等。这些被人为推崇出来的“难得之货”,使大量的偷猎者成为了大自然的盗贼。

当然,还有对他人财物的偷盗。由于对“难得之货”的推崇,谁手里有了稀罕之物,就会引来他人的觊觎,说不定哪天就被人盗走了。人们这种对珍品利益的执着就叫做贪婪,这是导致盗贼四起的不良风气。

反之,不推崇这些难得之货,人们就不会去干那些偷盗的勾当。野生动物就不会被大量偷猎,珍稀物品就不会被人惦记。所以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应该改成“没有推崇,就没有伤害”。当年曾经出现过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不正是人们不执迷于物欲的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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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真影-重解道德经(简明版)By 李星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