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迦 2:1-10保祿在耶路撒冷獲其他宗徒的認同。
1過了十四年,我同巴爾納伯再上耶路撒冷去,還帶了弟鐸同去。2我是受了啟示而上去的;我在那裏向他們陳述了我在異民中間所講的福音,和私下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過,免得我白白地奔跑,或者徒然奔走了。3但是,即連跟我的弟鐸,他雖是希臘人,也沒有被強迫領受割損,4因為,有些潛入的假弟兄,曾要他受割損;這些人潛入了教會,是為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所享有的自由,好使我們再成為奴隸;5可是對他們,我們連片刻時間也沒有讓步屈服,為使福音的真理在你們中保持不變。6至於那些所謂有權威的人──不論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與我毫不相干;天主決不顧情面──那些有權威的人,也沒有另外吩咐我什麼;7反而他們看出來,我是受了委托,向未受割損的人,宣傳福音,就如伯多祿被委派向受割損的人宣傳福音一樣;8因為,那叫伯多祿為受割損的人致力盡宗徒之職的,也叫我為外邦人致力盡宗徒之職。9所以,他們一認清了所賦與我的恩寵,那稱為柱石的雅各伯、刻法和若望,就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表示通力合作,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而他們卻往受割損的人那裏去。10他們只要我們懷念窮人;對這一點我也曾盡力行了。
❖按《宗徒大事錄》和《迦拉達書》,保祿歸化後至少五次上耶路撒冷:
1. 歸化後第三年(39年),與伯多祿和次雅各伯會面(迦1:18-19);
2. 與巴爾納伯送捐獻(45年)(宗11:27-30;迦2:1);
3. 與巴爾納伯參加宗徒會議(49年)(宗15:4-22);
4. 第二次出外傳教後回安提約基雅途中上耶路撒冷(52年)(宗18:22);
5. 第三次出外傳教後回程中在耶路撒冷被捕(57年)(宗21:33)。
❖「過了十四年,我同巴爾納伯再上耶路撒冷去,還帶了弟鐸同去」(1)── 按宗11:27-30所記,保祿同巴爾納伯上耶路撒冷去,是為把安提約基雅教會的捐款交給耶京的教會,時在公元45年,即保祿第一次出外傳教前數月。《宗徒大事錄》所載的這次上京,和《迦拉達書》2:1-10本段所述應為同一事。但至論時間,思高聖經說是「過了十四年」,但希臘原文是dia. Dekatessa,rwn evtw/n – dia dekatessarōn etōn,似乎應譯作「在過去十四年間」,指自他歸化(35/36年)至他寫此信給迦拉達各教會(48年)的「十四年間」。事實上,這裡所用的介詞dia. – dia,與保祿在1:18所說的「過了三年」所用的希臘文meta. e;th tri,a – meta etē tria實在有些不同。因此,這次上耶京應不是49年的宗徒會議(宗15:4-22),否則保祿必會引用會議結論的「宗徒諭文」(宗15:23-29),在本信中來作論據,尤其在本段後接著提及的「安提約基雅事件」中(2:11-14)。
❖「同巴爾納伯⋯⋯還帶了弟鐸同去」(1)── 與保祿同去的有巴爾納伯(Barnabas),他是保祿傳福音的助手(宗13-14)。他是保祿歸化後,於39年第一次上耶京時認識的(宗9:27),他後來更邀請保祿到安提約基雅一起工作(宗11:22-26)。與他們二人同去的,還有保祿的弟子弟鐸(Titus)。我們從格後2:13; 7:6; 8:6,16,23; 12:18;弟後4:10及《弟鐸書》等處,知道他是保祿的一位得力助手。他是一個「希臘人」,即一個歸依基督的外邦人。保祿這次帶他到耶路撒冷去,也許是有意在母教會前,證明未受割損禮的外邦人,同樣能成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
❖「我是受了啟示而上去的」(2)── 保祿這次進京,不但是奉安提約基雅教會之名送上捐獻,也是「受了啟示」而去。保祿沒有說明這「啟示」所指何事,可能是指耶穌親自給他的啟示,但更可能是指宗11:27-30所載的阿加波先知所預言的饑荒,他們正為此要「把救濟物資送給住在猶太的弟兄」(宗11:29)。
1)向耶京的基督信友,說明他在異民中所講的福音;
2)私下也向大宗徒們講述自己宣傳福音的經驗和心得;
3)堅決反對那些「潛入的假弟兄」的意見,始終沒有給弟鐸行割損禮。
❖「我在那裏向他們陳述了我在異民中間所講的福音,和私下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2)── 保祿不只向耶京的信友陳述他「異民中間所講的福音」,而且「私下向那些有權威的人陳述,」即向當時留駐在耶京的大宗徒:「雅各伯、刻法(伯多祿)和若望」(見2:9)。保祿向他們講述了他所宣講的福音,是免得他現在或以往在外邦人中宣講福音,成為「白白地奔跑」,或者近幾年來所費的心血,都沒有好結果。可見保祿雖明認自己享有宗徒的神恩,並沒有妄顧教會的團體和領導,甚或我行我素地去宣講福音。實在,保祿和巴爾納伯並非自己決定要出外傳教的,而是奉安提約基雅教會的派遣而去的(宗13:1-3)。
❖「弟鐸雖是希臘人,也沒有被強迫領受割損,因為,有些潛入的假弟兄,曾要他受割損」(3-4)── 保祿講到這裡,突然變得心情激昂憤慨,措辭鋒利,擺出一副辯論的姿態。他提到弟鐸雖然是個歸依基督的外邦人,但耶京信友並沒有強迫他行割損禮,這事更得到耶京教會內「有權威的人」所認可(2)。可是「有些潛入的假弟兄,曾要他受割損」(4)。保祿稱他們為「潛入的假弟兄」(yeudade,lfouj – pseudadelphous),這是個很不客氣的稱謂:教會初期的信友彼此以「兄弟」互稱,「假弟兄」猶言偷偷加入教會的人,他們算不得真正的基督信徒。按保祿所說,這些人之所以加入教會,「是為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內所享有的自由,好使我們再成為奴隸」(4)。換言之,這些人嫉妒信友因信主而獲得的自由,不再受梅瑟法律的束縳,因而要騙他們再次成為拘守法律的奴隸,說如果領洗的外邦人不遵守梅瑟的法律,尤其是不行割損禮,就不能夠得救。可是保祿「連片刻時間也沒有讓步屈服」,否則便會扭曲了「福音的真理」(5),因為他知道,假若一個領洗並領受聖神的人,仍要以舊約的割損禮,為得救的必要條件,那末,基督救贖的工程,豈不是毫無價值了麼?
❖「至於那些所謂有權威的人⋯⋯也沒有另外吩咐我什麼」(6)── 這些「有權威的人」即仍留在耶路撒冷的大宗徒們,他們也被「稱為柱石」(9)。保祿更指出其中最有權威的三位的名字:先提起雅各伯,因為當時他是耶路撒冷的主教,又因為他是猶太主義保守派的靠山,然後提到刻法即伯多祿和耶穌的愛徒若望。關於這些有權威的人,保祿雖然說:「他們以前是何等人物,與我毫不相干」,但並不表示他與這些大宗徒對立,甚或輕視他們。這句話的意思不外是:他們從前雖是平民百姓——漁夫,或是看見過和跟隨過耶穌,這些事都沒有多大關係。因為天主不看人的地位和情面,天主揀選了他們,同樣也揀選了保祿。這些有權威的人,不但沒有吩咐保祿什麼,反一致承認他是耶穌特選為外邦人服務的宗徒,就如伯多祿被選為猶太人的宗徒一樣。
❖「那叫伯多祿為受割損的人致力盡宗徒之職的,也叫我為外邦人致力盡宗徒之職」(8)── 保祿提出這兩種傳教範圍,即他和伯多祿分開工作的範圍,並不是意謂兩個教會,兩個福音,或是一個教會內的兩個獨立實體,而只是一項宣傳福音的臨時措施;事實上保祿宣傳福音,總是先給猶太人,然後才給外邦人。伯多祿也是這樣,在他接收了第一個外邦人(百夫長科爾乃略)加入教會以後(宗10-11),也逐漸離開了巴力斯坦,先到敘利亞,然後到小亞細亞,最後到了羅馬……。其他宗徒也這樣作了,因為他們只是一心一意為基督的福音而工作;這個同心合意的事實,他們都公開表示於外,「就與我和巴爾納伯握手,表示通力合作,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裏去,而他們卻往受割損的人那裏去」(9)。
❖「他們只要我們懷念窮人;對這一點我也曾盡力行了」(10)── 大宗徒們對保祿並沒有另外吩咐什麼(6),只是提醒保祿和巴爾納伯,時時要懷念耶路撒冷的窮人,而設法救濟。事實上,保祿與巴爾納伯這次上耶京,正是為了表達他們對聖地貧苦弟兄的關心,專程到來送上安提約基雅團體的捐獻。保祿也確認說:「對這一點我也曾盡力行了」。
福音所包含有關我們得救的真理,並不是我們可隨意選擇來相信的:我們只能夠完全接納過來,我們若只跟從那些我們認為合我們意的,就等於完全拒絕了一樣。保祿深明大義,遂致力「為使福音的真理保持不變⋯⋯片刻時間也沒有讓步」(5)。保祿在《羅馬書》指出:「你們不可與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麼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