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伽梵在波羅奈斯地區初轉法輪時8,對賢者五弟子說:「諸比丘!此是苦聖諦!此是集聖諦!此是滅聖諦!此是道聖諦!」
佛陀講了四諦三遍9,共計十二相,稱為「四諦法輪」。所謂「諦」,是指諸聖者如實所見、真實不虛,故名為「諦」(真實)。
按照因果的順序,理應先說集諦,然而佛陀卻將四諦的次第顛倒過來,先說苦諦,這裡面有重要關鍵:為了使度化的對象對痛苦生起厭離,所以佛陀先開示苦諦,如果對苦不起厭離,自然也就不會起斷除苦因之心;祈求離苦之心一旦生起,化機便會勤修離苦之道。所以,佛陀此說,是為了化機修持的需要,想求解脫的人應將四諦作為取捨的主要對象。
至尊彌勒在《相續本母論》中,談到知苦之後當斷苦因等,以譬喻說明道:
「如病應知斷病因,當得樂住應依藥;
苦因彼滅如走道,應知應斷應證修。」
大意是說:就像生病的時候,先要認識病因,然後才能服藥以斷病因。第五世達賴喇嘛則以水為喻:「如同露營忽遭水淹,起尋水源欲作堵截。」10因此,想要修習解脫苦病的方法,先要生起希求遠離苦因的心,此心生起需先探究苦因,而探究苦因又需要先瞭解所受的痛苦,宗喀巴大師說:
「若不思惟苦諦失,終不能發解脫欲,
若不思惟集流轉,則不能斷輪迴根,
應厭三有希出離,了達輪迴繫縛因。」11
四諦依次各有四種別法:無常、苦、空、無我12;因、集、緣、生;13滅、靜、妙、離14;道、如、成、出15。
有漏取蘊有苦、樂、捨三種受,除有漏苦苦外,我們對其他兩種受並不知其為苦。例如過去有位咒師曾對妻妾們說:「如果不是因為怕你們傷心,我隨時都可以去持明剎土。16」後來咒師生病,瀕臨死亡的時候,眾妻妾說:「咒師啊!您現在馬上就可以去持明剎土了,我們可難過了!」咒師卻答道:「唉,我是無法留在這裡了,否則我寧可與你們長廝守,也不願去持明淨上!」或者像阿雜惹麻努的故事。17我們視輪迴為快樂而貪著,根本不知輪迴的本性是苦。
知道痛苦的原因為「集諦」之後,便應斷除集諦。「集諦」有兩種:「業集」與「煩惱集」。遠離痛苦的果即「滅諦」18,能獲得「滅諦」的方法即「道諦」;需修持「道諦」才能得到「滅諦」。
關於知苦,《道次第廣論》中開示有八苦、六苦、三苦等,這裡將八苦攝入「人苦」、將三苦歸入「周遍行苦」來講。此處講輪迴總體的六苦:
己一、思惟輪迴總苦
思惟輪迴總苦分六節:
庚一、無定過患
我們雖然偶爾能受生於善趣,但在輪迴中受生之後所領受的無非是苦,因為輪迴的快樂完全不可信賴。以人的前半生與後半生為例,怨仇與親友、父母與子女等角色經常可以在同一生中互換位置。以前有戶人家,戶長的父親經常以屋後池中之魚為食,死後受生成水池中的魚。母親因為戀家而變成家犬。與他的妻子通姦的仇人在被殺之後,因為貪戀其妻而投生為他的小孩。後來,他捕殺父親所轉生的魚。吃魚肉時,母親所轉生的狗跑來啃食魚骨,遭他鞭打。他又常常將仇人投胎的兒子抱在懷中。舍利弗見到這一情形,口說一偈:
「食父鞭母,仇人抱懷,
妻吞夫骨,輪迴可笑!」19
《親友書》也說:
「父轉為子母為妻,怨仇眾生轉為親,
及相反事而死歿,故輪迴中全無定。」
我們通常假設怨敵、親友的關係是永恆的,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即便是在同一世的前後半生中,親友往往也可能變成怨家,仇人也可能成為親人。貧富的情況也是如此,昨日的富人可能因為遭到搶劫而變成今日的窮人,類似的事件我們時有所聞,一切事情無一下是在剎那變化之中。
(在詳細敘述了長者吉祥生的本生故事之後20,帕繃喀大師說:
「看過了長蛇盤繞的女屍、眾多蟲子啃食的大樹,又看到一人被眾多面貌猙獰的閻羅鬼卒捶打、摩羯魚殘遺骨骸堆積如山遮蔽日光,目犍連為吉祥生解釋說: 「那條蛇是某個貪戀自己體貌的婦人的轉世,大木頭是濫用僧伽木料、無所顧忌者的轉世,被鬼卒捶打的人是某個獵人的轉世,摩羯魚骨骸則是你本人前世所遺留下 來 的。」
吉祥生的過去世曾是國王,臣僚請示如何判決一名罪犯,當時他正忙著下棋,隨口說了一句:「按王法辦」,此人就遭處斬。等棋下完之後,國王詢問此事如何 處置,臣僚們報告說已遵旨處決。國王雖然極為懊悔,卻仍然因為殺害此一罪犯之罪而長久受生為摩羯魚。有一天,有艘船險些被它吞入口中,船上的商人驚恐地唸 誦「皈依佛」,摩羯魚聞聲閉口,不再吞食,以致餓死,海中諸龍將它的屍體送到海邊。像這樣前世為國王,後來變成摩羯魚,又變成人等,輪迴無定的情況便是如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