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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惱之因 p.66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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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教,即閱讀能生起煩惱的邪法書籍。例如,觀閱林‧格薩爾王傳奇故事等,或與性有關的論著、手冊等邪說,導致貪、瞋、癡增長。相反的,我們應當多閱讀大德祖師的傳記,因為仰慕大德們的事業行傳,能培植解脫的種子。如果與人雜處,談論政治、軍事、女人、官司等許多增長貪瞋的事,一定會使我們產生煩惱。
串習,祥仁波切說〔惡心習氣如捲紙〕,由於我們對煩惱極為熟悉:心念散亂的時候,貪、瞋等煩惱便任運生起。因為前世煩惱習氣有強有弱,所以今生煩惱的力量也有強有弱,某些人甚至對微不足道的處境、對象也會生起很劇烈的貪、瞋。例如、瞋恚心盛的人對別人的瞪視也覺得難以忍受。如果有這種反應,只能努力修對治法來遮止,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作意,即對貪、瞋等對像不斷加以虛構的非理作意。以衣服為例,非理作意即是不斷地思惟這件衣服顏色有多麼漂亮、裁剪有多麼美、質地有多麼好等可悅意的方面;若是對瞋恚的仇人,則是不停地想此人曾經對我做出什麼樣的傷害,以後又做出什麼樣的事令我不快;或是看到某位修行人受苦、不走運等,而認為業果不實。
如果有上述六因生起,煩惱就會跟著來,因此,我們要盡力防止這些因的生起。如果不修對治法,煩惱就會愈來愈熾盛;反之,煩惱就會逐漸減輕。所以應當勤修對治法。
辛四、煩惱之過
《經莊嚴論》中說:
「煩惱壞自、壞他、壞淨戒,退損失利護法大師呵,
鬥爭惡名他世生難處,失得、未得意獲大憂苦。」
如此頌所說,煩惱的過患繁多:煩惱一生起,心即成不善體性;倒執所緣境;加強煩惱種子隨眠:貪、瞋等同類煩惱相續不斷生起;犯大德所呵責的罪過,造下令今生、後世均不得安樂之業;延遲解脫與一切智的獲得;令善行衰敗等禍及自他;戒律敗壞;利敬減少;遭到諸佛與護法神的呵責;某些人更因此而殺人害命等,造成自他的痛苦;現世中因官司、諍訟等導致身敗名裂;後世受生於邊地或惡趣等。簡言之,無邊的過失都是煩惱造成的。所以,當煩惱生起時,應當立即認識到這些煩惱是元兇而設法予以殲滅。
《入行論》中說:
「一切天非天,設與我為敵,
彼不能令我,入天間火中。
此大力惑敵,擲我入獄火,
須彌若遇之,亦不留灰燼。」
煩惱是最兇惡的敵人。與敵人講和,對方也許會息怒、不再傷害我們;但如果與煩惱講和,煩惱反而會加害我們。我們過去所受的一切苦難,例如在無問地獄中被烈火焚燒等,全是煩惱造成的,而且今後還將持續受到那些劇苦的傷害。因為煩惱迫使我們在輪迴中受苦,所以,比三界所有的仇敵更為兇惡。噶當派先德說:
「對煩惱,我們應該擺出搏鬥的架勢,盡力打擊它們;對有情,則應開放我們的胸懷,盡力饒益他們。」
格西奔也說:
「我住在心的門口,手裡拿著對治的短矛,它逼緊,我也逼緊;它放鬆,我也放鬆。」
我們也應該如此將煩惱視為主要敵人,隨時運用對治法。
庚二、煩惱集業之理
業分〔思業〕與〔思已業〕兩種。
思業,如《集論》中說:
「云何為思,謂今心造作意業,於善不善及無記中,役使心為業。」
例如,一生起想說粗惡語的念頭時,那種想要說以及促使我們非說不可的心,即是思業。
思已業,即由思發起的身、語業。《俱舍論》中說:
「業謂思彼起,思即是意業,彼起身語業。」
煩惱所造的業分非福業、福業與不動業三種。以希求現世的心造集殺生等業為非福業,此業能令受生於惡趣;以希求後世心造集的福業能令受生為欲界天、人;不動業中,由厭煩外界欲樂、專求內三摩地樂受而造的業,能受生為初禪天至三禪天的天人;由厭煩三摩地所生樂受、希求捨受所造集的業,是受生為四禪以上天人的因。
能引欲界生的福業與非福業,果在何處成熟並無確定,所以是動業。例如,某人雖已成為地獄中有,但因上師、儀軌、密咒等力量,該中有的情形可以發生變化,而受生在善趣之中。仲仁波切曾說:
「熱振的居士們如能將財物共同享有,對死後培修善根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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