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释证

乾释彖辞上01 20230109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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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大哉干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终始。六
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干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
出庶物。万国咸宁。


宣圣讲义
易辞有彖与象之别。皆当日所占繇辞。为示卦爻之旨趣。明气数之
顺逆者。虽成于后人。实传于前代。盖有卦则有占。有爻则有用。有象
则有意。象之难释。则附以言。用之难尽。则系以语。为以垂教后世示


范天下者也。故有彖以举全卦之义。有象以揭一体之旨。合则互通。
分则独用。此各卦爻皆有是辞。而干尤着也。夫彖亦象也。言明卦象。
而指其所包之旨意。测其气之所至。数之所成。而得其所为吉凶祸
福。关夫事物之宜否。静动之异。行藏之殊。进退之违。上下之别。或奇
或偶。或因或革。或有或无。或生或化。莫不依变以为占。本用以明志。


此皆有为之事。故皆侧重于人道。而立本于性情者也。彖者端也。本
也。陈列于首。举其纲领。而以见全卦之意。定全体之用也。故其辞统
各爻。赅内外。合上下而言也。象者详也。别也。列数于下。而析其分部。
以见各爻象之志。而明其变化之情也。故其辞判异同。具本末别性


上经-3-经文讲义-干卦-释彖辞-21


情。审时位而言也。彖统括而简。象分序而详。二者必合观之。方足见
卦爻之常变。明气数之出入。而以窥天地之盈虚。知阴阳之消长。为
人事之准则也。故其为用多重中爻。其为言多属人道。以易之为教
固如是也。夫易本未着辞于书。迄文王始为定其例。故彖象之辞。虽
出于古。实集成于文王。而易之名。亦自文王始命也。盖文王以前。虽


有卦爻。而不为书。虽有言辞。而不着编。故传虽久。而无易之名。此读
辞必归功文王也。吾因文王之志。重为删加。而录为传。广其意。申为
释论。而列为文言。盖亦得于古人者也。今讲彖象。兼及文言各传。先
明所出。以使后世知辞之所始。并为绍述先圣易教之微义耳。


彖曰大哉干元云云。乃明干卦之象。而揭其德也。夫干之为象。居天
下之始。为有生之首。其德至大。唯天当之。而干犹有初也。虽为天下
大始。而有所始。主天下大生。而有自生。如天之德而统天。居位之尊。
而不限于位。处时之先。而不穷于时。故有是象。而为是辞。其所谓初
者。以其得先天之气也。是曰干元。干乃卦名。干元则气之名。干为大


始。干元则气之始。干为大生。干元则气之生。故干元为干之初。行干
之中。履干之位。周干之时。而无可比拟者也。故曰大哉干元。夫人之
生有其性。物之生有其灵。天之覆也有其神。地之载也有其精。日月
之照也。有其光明。则皆先天之气所凝。而为生化之英。运行之冥冥。


上经-3-经文讲义-干卦-释彖辞-22


盖物不自生。不自存。必有为主持之。而煦育之。则元气是也。元者。人
也。仁也。如果之仁。为生之精。故名之元。其义则原也。本也。首出庶物。
存精含明。通道流德。至纯至清。斯谓之至中。名之太一。肇于无极。成
诸太极者也。天地尚依是建立。何况于人物乎。故干之中有干元焉。
为万物所始生。而统乎天之神。夫干之为物。纯阳也。而干元犹阳之


精。以既生也。乃有其名。故与坤元。同主生成。坤元阴精。顺承有终。干
元资始。独接先天。以太极之初。元气浑沦。独为阳也。而两仪既分。仍
为阳精。故其德并坤。其气且在干先也。以在天先。乃克统天。非有为
而统之也。乃天自此出耳。天者在万物为首。在元气犹后。而元气则


先后一贯。始终永存。不过乘干以行。因干为用而已。故称干元而用
九。九即干之大用。元气亦用焉。干元无形有形。无名有名。无用有用。
凡干之德。即元之德。而元之用。即干之功。此统天而不离天也。干之
为卦。在全易之首。为一气之始。能主宰万物。经纶天下。以遂其生生
之德者。则赖乎此干元也。干之功德。自干元出。而卦之精神。亦自干


元见也。故彖辞第一语。即曰大哉干元。明干之真。在乎干元。而与干
元用九一语。始终本末。俱示干之为道。与其用所在。使天下知天之
所成。生之由来。及夫全易卦爻之所出。与其用之变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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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释证By 地天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