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易大旨及习易要例22
易之八卦为纲。其所生化五十六卦为目。而乾坤二卦。又纲之纲。
以各卦皆自是出。即万物生于五行。五行成于二气也。由其数言。
八卦者生成之数。五十六卦则相生相制之数也。万物虽众。皆包
于六十四卦。则一卦之分合变化。所赅者多矣。故必详征于爻。爻
者本于乾坤之 。即数之九六也。无论何爻。不外 。即言万
物万事。不出九六之数。与阴阳之气也。由其合观之。则变化无尽。
由其分言之。不过天地所赋之一耳。故乾坤为天下之枢机。而
为天下之本气。九六为天下之总数。实为生化之所始终者也。
虽究其生化。有不可尽。而溯其本始。则不离于是。是即中庸所谓
天地之道不二。而生物不测也。故易者。示天地万物终始者也。无
论何物何事。莫不包于易中。即溯无始。以迄天地之灭。皆由易象
尽之矣。如以六十四卦次第列之为图。即足以示天地世界之终
始。即自乾坤以迄既未济。其推移转换。实一世界自然之序。而缩
言之。即一人终始生化之例。其为变化者。则有方圆图。与岁序图。
及八宫之序。皆与经中次序相证。以互为用。因大数虽有定例。而
变化甚多。必合各图而后知其变例。如后人京氏之八宫。焦氏之
岁序。与邵氏所传于道家之方圆图。皆易中自具之例。为推其变化。以与经本次序相证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