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高律建工法律播客》,高婧宇律师深入解读《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第803条至807条,聚焦发包人违约责任、工程中途停建处理、勘察设计返工费用承担等核心内容。重点剖析第806条建设工程合同法定解除情形及与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衔接适用,明确工程质量合格与不合格情形下的工程款处理规则;详解第807条承包人核心权利——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厘清权利行使前提及不宜折价、拍卖的工程类型,为建工领域从业者提供权威法律指引与实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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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介绍本期播客主题及嘉宾,聚焦《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803-807条
0:49 第803条:发包人未提供施工条件,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索赔损失
1:55 第804条:工程停建缓建因发包人原因,需赔偿承包人全部实际损失
2:46 第805条:勘察设计阶段发包人违约,需按实际工作量增付费用
3:43 第806条:合同解除两种情形,质量决定解除后工程款支付
5:17 第807条:承包人价款优先受偿权,需注意质量合格与18个月期限
7:05 总结本期核心内容,强调责任闭环与证据留存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