誦「皈依法」時,從以證正法為體的經函降注甘露,淨治自他有情。依法所造的罪計有:謗捨正法、販經如貨、不敬佛經、賣經為食等等。這些罪過我們很容易犯,後果也特別嚴重。
第一「謗捨正法」,例如,以大乘法為由譭謗小乘、或以小乘為由譭謗大乘;以及顯、密、四續部、薩迦、格魯、噶舉、寧瑪等各以自宗為由而對他派所作的一切譭謗;下以為然地跨越經書和字紙等舉動也是謗捨正法之業。某些人喜歡將字紙等置於座墊下,似乎故意要造集惡業。《三摩地王經》等佛經中說,謗捨正法之業後果極為嚴重,前已詳述。
「販經如貨」,是指將經典當作財物來進行販賣:「不敬佛經」,例如,將經典置於露地上,用牙垢塗抹經書,手指沾上口水來翻書頁,將器具放在經書上等,過失極其嚴重。據說阿底峽尊者到達阿里的時候,行一位咒師起先不願來聽法,後因聽說尊者對一位文書用齒垢塗經難以忍受,而說:「啊呀!不可!不可!」時,這位咒師才生起信心前來聽法。我們這些經常和經書打交道的人,應該加倍小心,因為這些過失極其重大。
〔買經為食」,是指受用賣經得來的錢財,這種過失也是極為嚴重的。以前有一位大成就者,名叫溫敦傑岡巴50,是「香巴七寶」51中的第五位大 師,修觀音法得成就。他的一位在家施主,因為家道中落而出售一套十萬頌《般若經》,為懺此罪,施主請來傑岡巴等四位出家人,用賣經得來的錢買來食物供養他們。當天晚上,傑岡巴一下子病得十分嚴重,他入定觀察,見體內有一個白色阿字來回跳躍而引起劇烈疼痛。於是向本尊祈禱,觀自在現身說:
「你們這幾個人賣經為食,此事極為下妙。因為你的罪障較輕,所以現世即報,而他們幾個將別無選擇地墮入地獄。你現在應該修造一部金字十萬頌《般若經》來懺罪!」
本尊另外又說了供淨障朵瑪的方法,命他鄉修。傑岡巴照辦後,身體就好了。修增長所緣時,應觀「滅」、「道」等法成甘露相注入自他一切有情。
誦「皈依僧」時,觀想從顯教僧伽聲聞、緣覺、菩薩三類、密宗僧伽空行與護法眾降注甘露和淨治自他一切有情。依僧伽所集的罪障計有:分裂僧團、劫奪僧財、譭謗僧伽、護法定期朵瑪斷缺等等。這些依僧伽所集的罪障,縱然經過四力懺悔,仍需領受少分異熟果,否則的話不能清淨,例如華月嚴法師的故事52。所以,這些罪比依法與佛所造的惡業更為厲害。由於我們這地方有許多僧伽,而且我們也經常要與僧伽打交道,極易犯這些過失,故應謹慎小心。
「破僧伽輪」只發生在佛在世時,現在不可能有,但與之類似的擾亂僧團之事卻時有發生。「聖僧伽」是指已現證空性之人,緇素均可,一人即足;如果是凡夫的話,則至少四名一組的清淨比丘方構成僧伽。因此,在是凡夫的情況下,如果某人在下至四人的僧眾中挑撥離間,從而形成意見不合的二派,這就構成了「擾亂僧團」。其結果是,不但是這個人,所有參與此事者,都將手牽手地走向地獄。過去有—叫做賽協(明智)的格西,因他是在擾亂僧團後死的,所以格西敦巴說:「我的賽協如果死在三年前,死的就是一個三藏法師,可是他晚死了三年。」說明「他的栓橛53就是寺院」和指出賽協現在仍住地獄,似已成為講「道次第」眾上師的口傳。據說那個地區被罪惡之火所燒,有人在那裡修了十二年也生不起任何證德。某些出家人覺得自己與別人合下來,而稱「我們」、「你們」,在僧團中分黨結派,貪著自黨、瞋恨他派,我想這就是擾亂僧團的根本所在吧!如果僧伽意見不合,誦讀聞思和修習靜慮就都不會興盛,這是導致聖教衰敗的罪魁禍首!所以當如經中所說:
「僧和合為樂,和合苦行樂。」54
僧團大眾當以團結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