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晚·花地·文化

花地·大学文苑|蒋坤育:日长陈皮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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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蒋坤育

在新会,家家户户都会做陈皮,我家亦是。

忆起童年,每到落果季节,选择橙黄带青、品相极佳的新会大红柑,按麻袋计运回家中。口袋一松,众柑橘便喜气洋洋滚落一地,每个足有拳头大小,掂在手中沉甸甸的。简单清洗后,家庭成员便围成一圈,手中皆握着工具,菜刀、剪刀、指甲刀一起上阵,各显神通,兴致勃勃。

我当时年纪小,没有使用刀具的资格,只能伏在大人的膝上,看他们手中刀刃翻飞。奶奶使的是“三刀法”,只需轻轻地在外皮划三下,便能很轻易地剥出一朵花。爷爷翻出来的皮虽也饱满、精彩,划的却是十字,两刀即可。

柑橘开皮时会滋出汁水,在阳光下看得很清楚,如白日烟花,随风扬洒着闪亮的星子。用指甲沿着划过的痕迹缓缓剥下,属于柑橘的香气便会四周滋蔓,蓬勃出果实油韧纤维中的别样酸涩。那香气极冲,像果实猛打了个喷嚏似的,炸开在人鼻尖,叫人躲也躲不及。

新会柑的柑皮品质优良,是入药良材,果肉却极酸极涩,毫无水分,根本难以入口。在剥橘皮的那段日子,路边垃圾桶便会塞满大袋大袋的橘肉,望之生津。但就连楼下的流浪狗,也只是照例闻一闻,决计不会吃的。

我常想,若是普通橘子,谁要是连皮带瓤地放到嘴里,吃得津津有味,定会被其他人当作疯子。独独新会柑橘,不仅吃皮,且只挑皮吃,似乎吃橘子本该就是这样的。

鲁迅先生说过:“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需要极大的勇气。”因为其敢于尝试外表极丑陋的未知之物。这般说来,第一个吃橘子皮的人,大抵也应当是值得赞扬的。毕竟一个选择已知的苦涩而抛弃甘甜的人,怎能不被称为勇士呢?

刚做好的橘皮不能称为陈皮,晾晒三年,方得“陈”字。青黄相衬的果皮在澄澈温暖的阳光中变化,逐渐生长出热烈的红来。风会将橘皮外表的水分尽量散尽,使得其活跃的香氛物质达到前所未有的浓度。

三年陈皮的味道,不再有新鲜橘皮那吓人一跳的酸涩,唯余浓郁甜香,遥遥闻之,张扬悠长,是所有年份中最香的。这时候的滋味,就连我这般浮躁的年轻人,也无须静下心便能细品。

尽管趁太阳未落,跨上一辆飞驰的摩托车,穿梭街道,衣角如帆,可以闻到浓厚果香吞吐于烟火深处,潮水倒灌般将人淹没,似乎就连耳边的风都染上了金黄的色泽。

三年之后,这张扬热烈的香气便逐渐沉淀、收敛,甜香也演变为了醇香、暗香。果皮彻底失去了亮丽的色泽,变作浅褐色,边缘微微蜷缩,手抚上去,干燥粗糙,如脱落的老树皮。

晒陈皮的工序并没有什么讲究,只一个条件,阳光要好。因此到了雨水少的时候,小区街道便从头到脚地热闹起来。无论绿化草坪还是主干道,都是绚烂一片。

下午日头偏移,人们还会三五成群地缓缓出门来,将自家的陈皮挪到有阳光的位置,再回家中闲坐。放眼望去,三年陈皮深红,十年陈皮褐红,二十年陈皮黑红,挤挤挨挨,融成一片。任谁来,都能随意偷一捧离去。

但新会人并不在意这些,依旧随性地放任那些“老者”们浸在阳光里伸展筋骨,无人看管,更不怕偷。毕竟,谁家不做陈皮呢?就算拿去几朵,也不过是尝尝各家陈皮的味道,这对于奶奶而言,倒是种足以高兴一天的荣耀。

我上大学后,有时放假回家,如果恰逢一个阳光正好的晌午,便能见到这样的场景:

家家户户的人们都在酣睡;邻居的小黄狗趴在陈皮堆旁,向前折着耳朵,懒洋洋摇晃尾巴;奶奶腿脚不似几年前利落,正蹒跚着翻晒我出生那天特意做的陈皮……她嘴上念叨着什么呢?大抵是在说,她心中牵挂的孙女,应该快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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