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5月25日,美国一名白人警察在逮捕黑人男子时,因为用膝盖长时间压迫黑人男子的颈部,导致该名男子不幸死亡。 这起事件引发了全美的抗议,进而演变成暴动和骚乱。為什麼這樣一個新聞事件會引發各種街頭暴亂,破壞,而不是好好的和平遊行呢? 這些街頭暴亂、群體霸凌在正常情況下聽起來是非常不理智,甚至是有點瘋狂的。又為什麼正常人在加入群體後就會做出不理智的舉動呢? 今天好葉就會用《烏合之眾》這本書來和大家一起聊聊集體大規模的暴亂是如何引發的。 《烏合之眾》是一本研究大眾心理學的著作。作者古斯塔夫·勒龐是一名法國的社會心理學家。 烏合之眾指的就是原本無組織,並且彼此之間不相干的人,因為受到某些事件在心理上產生共同點,而聚集起來。在這裡,一群偶然聚集在公共場所的人,並沒有明確的目標,都不能算作是一個群體。 打個比方說,一群在街上行走的人,或是週末時在商場裡逛街的群眾,都不是烏合之眾。 但如果是在發生爆炸襲擊時,到處逃離的群眾,或是在街上遊行或發生暴亂的群眾都算是烏合之眾。這是因為到處逃離的群眾都有恐懼的共同心理特點,加上逃離的共同行動。而街上遊行的人都是由於受到同一個事件的刺激,且擁有同一個目的而聚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