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史

禁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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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胡服:拓跋部起自塞外,其俗编发左衽。孝文帝于
迁者洛阳,即锐意改作,命李冲与冯诞、高闾(二人均拓跋氏外戚)、游明根、蒋少华等,议定衣冠于“禁中”,时亦问于刘昶(南朝宋文帝刘义隆第九子,从南朝逃至北魏,北魏妻以公主,封为宋王)。鲜卑族把袴褶(胡服)作为朝贺大会的礼服,不合魏晋以来中原传统的礼仪。因服制未定,孝文帝曾下诏暂时停止太和十五年十二月初一日的小岁贺和太和十六年正月初一日的元旦朝贺。经过六年不断研究,始制定官吏的冠服。妇女的服饰也有了规定,大抵模仿南朝⑭。太和二十年,孝文帝从前方回到洛阳,见妇女服装仍为夹领小袖,就责备留守京都的官员,认为他们禁止胡服不彻底。太和二十三年,他又从前方回到洛阳,第二天,他“引见公卿…曰:‘朕昨入城,见车上妇人,冠帽而著小襦袄者,若为如此,尚书何为不察?’[任城王]澄曰:‘著犹少于不著者。’高祖曰:‘深可怪也,任城意欲令全着乎。’”《魏书·任城王云传子澄附传》)可见孝文帝对禁着胡服的关切程度。这一局限在鲜卑贵族方面服装的改变,固然是由塞上生活方式转入关内地主生活方式这点来决定的,但是孝文帝的主观动机,无非是想通过衣冠礼乐方面的改革,说明北魏王朝是华夏正统文化的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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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By 妙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