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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猜猜我是誰詐騙-防詐四部曲
A:1.接獲久未聯絡的親友來電時,如顯示陌生號碼應提高警覺。
2.接獲親友來電遇有急難時,應循原聯絡電話回撥關心,或向其他親友查證。
3.遇有來電套話、裝熟、借錢,卻不肯主動表明身分,極有可能是詐騙。
4.與家人訂定防詐專屬「約定密語」,確認來電身分。(例如綽號、吃東西的
口味、詢問對方家人的狀況請他回答等等…)
Q:如何防止LINE帳 號遭冒用?
A:事先預防帳號被盜方法請將手機中的Line APP軟體中的「允許自其他裝置登
入」功能取消打勾(關閉),其流程為先進入Line→「其他」→「設定」→「我
的帳號」→「允許自其他裝置登入」功能取消打勾(關閉),這樣可避免歹徒盜
用您的Line帳號進行詐騙。
Q:「警銀聯防阻詐」金融機構行員遇何種狀況均會關懷提問,防止民眾被詐騙:
A:1. 交易明細單純,突然提轉大筆匯款。
2. 短期內第2次匯款。
3. 密集匯款多筆轉帳。
4. 突然存入金額立即匯出。
5. 辦理外匯或約定轉帳。
6. 匯款對象與親友姓名不符。
汽機車已成為現今社會最常使用的交通工具,如果未遵守相關的道路交通法規而被舉發,
大多數的民眾都會在到案日前繳納罰鍰,萬一如果認為本身並無違規或者違規是有特別的事
由所造成的,應該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所規定的法律程序來提出相應的救濟程序,由裁罰
機關重新審視或由行政法院來判斷舉發有無錯誤或瑕疵,進而決定是否有違規的事實。
發生交通事故,常會伴隨財物的損失也有可能受傷,如果他方是有肇責責任而造成對方傷亡時,
則會面臨刑事責任及民事求償。因此,若有一方有受傷,在和解或調解不成立之下,往往會在交通
事故發生時起六個月內向對方提起刑事的過失傷害告訴,在檢察官起訴後再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
事訴訟,而利用此項制度是免繳裁判費,一般而言,裁判費的計算約百分之一。
交通部公布111年1至10月道路交通事故共30萬4026件,造成2560人死亡、40萬3878人受傷,與2021年同期相比,
增加1萬5750件(增5.5%)、增加149人死亡(增6.2%)、增加21萬15人受傷(增5.5%)。而交通事故的防制實有
賴交通教育、交通工程及交通執法三者共同協力,才能有效的降低件數。
當然,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並且要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但有時他人的疏忽或不小心造成我們的傷害,肇事者除了要
負刑事責任外,也要負起民事賠償的責任,然而,除了肇事者之外,是否其他人也要連帶負損害賠償,是本次我們要
來探討的主題。
美國新聞網CNN曾經以「行人地獄」來形容台灣,不只是台灣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連年攀升,
其中外籍來台人士因交通導致的死傷,也是不斷上升。但與我們相近的日本,去年(2022年)
交通事故死亡數創下歷年最低共2610人,去年1月至11月交通事故造成344名行人死亡,事故
死亡地點在路口的有166人,根據統計,去年全年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暫停讓行人
先行通過的舉發件數有3萬591件;未禮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遭舉發的有4件;轉彎時不暫停
讓行人優先通行(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除外)舉發件數有1萬9765件,可見每個人走在路上的事
故發生率相當高。一同來聽聽開車不禮讓行人的法律責任。
開車門是很簡單的小動作,但如果不留神,則會釀成要人命的兇殺案,汽車駕駛人及乘客開車門時未注意後方來車而釀禍事件,
根據警政署資料統計近5年因開啟車門不當而肇事件數,平均每年約有2,000件,受傷人數逾3,000人,罰錢事小,造成別人的傷亡,
更是損人不利己。
如果因乘客不當開而造成後方的機車騎士或行人傷亡,駕駛人都會以,門是乘客開的,跟駕駛人無關,但是,駕駛人真的不用負
責嗎?要不要連帶負責?
之前曾經談過借車給無照的人,車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除要與無照駕駛人一樣處罰鍰外,還要記該汽車違規紀錄
一次並要吊扣駕照三個月。而且,如果是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造成別人的損害,車主是要跟無照駕駛人連帶負賠償責任。但是,
交通事故除了人受傷外,常常也會有車輛的毀損,而此時,一般會認為,既然借車給別人駕駛,那對於自己車輛被借車的人因
交通事故所致的毀損,是不可以向借車的人來求償,但真的是這樣嗎?
最近,在網路上有位家長發文抱怨自己國小三年級的女兒過馬路時,沒有依照當時的號誌走,直接闖紅燈過馬路
,警察當場發現就開了一張紅單給這位女童,家長質疑警察有必要這樣嗎?難道不能勸導嗎?但是,引來網友表
示,警察的紅單可能救了你女兒一命,到底孩童交通違規的行為是要處罰孩童本人還是家長呢?
可能有人會認為都是闖紅燈,未停車接受稽查而加速離去的違規人最多也只是會被警察以逕行舉發的方式舉發闖紅燈而已,
何畢要停下來浪費時間接受警方的稽查,還不是都一樣罰相同的錢?事實真的是如此嗎?又或者有些人為了買杯飲料或者拿個
東西,可能就會貪圖方便把車違停在紅線上,警察前往舉發時,駕駛人會急忙的衝出,進入駕駛座並要開車駛離,這時,警察
向前告訴他有違停及請他出示證件,但是,駕駛人有時會不理警察或僅以「我要移走啦」而不願出示證件並隨即駛離現場,一
般人可能會認為最多就是被開違停600元的紅單而已,但是,事實卻不是如此,等到駕駛人收到紅單後,才發覺又多了一條不
服稽查取締的違規項目,而且該條的處罰的更多更重。
一.9月是交通安全宣導月
二.道安數據說明
三.交通違規記點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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