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012
定覺法師
蘊不攝無為 義不相應故
隨麤染器等 界別次第立
繼續解釋「蘊不攝無為,義不相應故。」
「隨麤染器等,界別次第立」何不立第六
蘊?
答:不可,因為無為義與蘊義不符。蘊是聚義,而無爲非聚,兩者根本不一樣,所以無為不可安立為蘊。
(2)蘊是染淨二依,五蘊包含有兩種:一種是五取蘊,五取蘊是有染污的,有煩惱的,是染污所依,即「染依」;另一種是無漏五蘊,而無漏的五蘊是淨依。
但無爲法於此二者都不相應,「染依」也好,「淨依」也好,都不相應。由於「義不相應」,所以不能立蘊。這是第二個理由。
(3)當五蘊息滅時,無爲法便呈現,所以無爲法也應當不是五藴。
(如果蘊息滅是無爲,無爲便不能是蘊攝,看上去没有毛病,但是界、處裏一比,界、處本身包有無爲法,有爲的部分息下去,可以説無爲;無爲法却是息不了的,無爲法怎麼息呢?界、處本身是包含無爲法的,所以不能用這個邏輯來説。)
隨粗染器等 界别次第立
此之兩句有四義:
(1)隨粗次第;
(2)隨染次第;
(3)隨器等次第;
(4)隨界别次第。
今初
(1)隨粗次第,五蘊裏邊依粗細來排,色最粗,受第二,想第三,行第四,識最細,所以最後。因爲粗細的關係,次第決定如此,調一調,粗的細的就亂掉了。色、受、想、行、識,前面的粗,後面的細。
色蘊是有對,由極微組成,有質礙的,其他四個蘊都是心法,没有質礙。所以五蘊有質礙的色法最粗。
什麼叫有對?由極微所成,有質礙的,就是有對;而沒有質礙,不是極微所成的,便是無對。基於色蘊是有對,而其他四蘊是無對。有對最粗,所以色蘊排在第一。
而四個非色蘊裏邊,受的行相最粗。例如當我們「疼痛」時,這「苦受」的表現非常明顯,「樂受」也是一樣,我們很容易感覺到「受」的,所以受是第二個蘊。
想蘊比前二者細,但比行、識兩蘊粗。例如,看到這是外境而取像,並依此所取的像而生貪、嗔等心,想相對於行、識兩個蘊來說比較粗,排第三。
見聞覺知各種取像後,之後便生起貪、瞋等心所。這個是心所便是「行蘊」。因爲心所法比較容易明顯地知道,所以「行蘊」在「想蘊」之後,排第四。
五蘊中識蘊最細,識蘊就是心王,取的是總相,而心所法取的是别相。例如我們看一幅圖畫時,這幅圖畫是一個總相,而我們往往只會留意這幅圖畫裡的某些東西,這些個別個別的東西便是別相。心所法取别相,心王取總相,我們注意的是别相,總相並不明顯。所以説「行蘊」比「識蘊」粗,識是最細。因此,根據粗細的次第,決定是:色、受、想、行、識。這是第一個原因。
(2)隨染次第者,染就是煩惱,煩惱生起的次第,也就是色緣受、受緣想、想緣行、行緣識。
從無始以來,我們皆依外境的見聞覺知而生可愛樂境或不可愛樂境,所以最先是色法。
而我們對外境生起可愛樂境、或不可愛樂,是因為有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所以第二是受。
看到好看的感生歡喜,內心舒服、高興;看到不歡喜,內心生嗔。這些是顛倒想,執無我為有我、執不淨為淨等顛倒想,受是緣於有顛倒想,所以「想蘊」是第三個。
因爲煩惱等心所緣於顛倒想而生,所以行藴是第四。
又,煩惱等心所是緣心王而生,所以心王(識)是最後。
這是從生煩惱的次第來説,隨著煩惱生起的因,五藴的次第也是色、受、想、行、識。
(3)隨器等次等,以飯食作先有器皿取飲食、助味、厨人、食者等比喻。
「器」是碗等餐具。這個「等」,等四個東西:飲食、助味、厨師、食者。
如請客食飯,必須要有餐具,然後要有材料,東。飯菜如果不加鹽和輔料是不好吃的,所以燒飯菜的時候,還要先準備一些調味。再來便是厨師來做飯菜。最後當飲食既辦,才可讌客,五藴亦如是:
請客食飯必先要有餐具,色蘊就如餐具一般,因為一切受皆須要靠色藴而生。所以説色是器,受是飲食。
飲食有美味,有不美味,亦有一般。受也一樣,受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三者。
想如助味,想能令貪嗔等非常熾盛。例如,當我們回想起自己某一個冤敵,心中不斷想他如何對自己唔好,心裡越「想」便越憤憤不平,越「想」便越憤怒,恨得不立刻要傷害他來取回公度。貪等一切煩惱都是一樣,越「想」便越熾盛,直至自己無法忍耐並付諸實行。
行就是廚師,因為行是造作遷流,就好像厨師把飯造好。由行藴而生起業力煩惱,造了業就要感異果。本來只是材料,經過調味料、廚師造作成了飲食,飲食表示異熟果。
最後識蘊就是客人,而識受果報,所以就好像請客吃飯一樣,不過這一餐飯未必好吃。而這個果報一旦生起,不受也不行。這個「食客」就是受報的人。照這個比喻説,五蘊的次第也是色、受、想、行、識,這是第三個因。
(4)以三界來説,在最下欲界有明顯色蘊,所以「色藴」排第一個。
而三界中,色界裏邊有初、二、三禪的喜樂。離生喜樂是把心念很初步地定住某一種境象上,而息滅欲界痛苦、並心生喜樂。定生喜樂、離喜妙樂,也是由禪定產生的喜樂。所以説色界的喜樂比欲界殊勝。而色界裏的喜樂是受,所以再説「受藴」。
而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這三個都是以想來修的,能緣所緣都没有。三無色定是相當高的,所以再次説「想藴」。
三有之頂,在有漏裏邊,非想非非想天是最高的,所以叫有頂天,三有之頂。能感有頂的這個思心所最殊勝。從有頂來説,思心所的行相最殊勝、最顯了。思心所是屬於行藴裏邊的,所以緊接着説「行藴」。
例由如世間要先有田,才能下種子。所以先要有所住的色、受、想、行,然有才有能人住識。又如房子,人是能住,房子是所住。
所以,田比喻四蘊,識比喻種子。既然先要有田後有種子,那麼色、受、想、行在前,識擺在最後頭。
因爲以上道理,所以五蘊的次第是色、受、想、行、識,所以這五個藴,不能增,亦不能減。由於諍根因、生死因、次第因,所以受、想别立爲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