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124(分別世間品)
定覺法師
如穀等相續 處無間續生
像實有不成 不等故非譬
一處無二並 非相續二生
說有健達縛 及五七經故
所謂生者,是異熟果,究竟分明,很清楚的投生,這才叫生。
而我們安立有投生的生有,是由異熟因所構成的異熟果報,這種異熟果不僅天眼能見,欲界中的人也好,畜生也好,他們的肉眼能清楚地看到這種果報。所以這種清清楚楚,究竟分明的異熟果稱為生有。
所以相反,中有只有天眼能見,很微劣,不單止唔清楚、亦不分明,所以只能稱為起,不能稱為生。而外面所說的靈魂,亦當然不是佛教承許的。
大眾部認為有情沒有中有,亦有一些部派說從死有之後到投生之間,它中間可以斷的,所以說沒有中有。
這些說法世親菩薩認為不對,所以依教理來證明。依教,是指依佛陀的聖教來說明沒有中有的說法違背佛陀的意思;依理是用因明邏輯來推論沒有中有的說法是不合理。
「如穀等相續」就是先理證,依道理來成立有中有。然後是教增,佛的經裡邊說有「健達縛」,就是指的中有。這樣證明佛主張有中有,並破除大眾部可以沒有中有的主張。
若依道理,則必須要有嚴格的因明邏輯。我們掌握了佛教知識之後,如果要推論一個問題,或者要跟人家辯論一個問題,不學因明是不行的,否則你推論出來的結論會錯。學過因明,就有了正確的思惟方式,所以邏輯的嚴密性很重要。學過因明的人,說話就不一樣,因為一般人是習慣用第六意識來分別、猜測出結論來的。
一些研究佛教的教授學者,寫的論文可以作為參考但不能作理證依據,因為他們往往也是運用第六意識猜想出來。
而能作依據的只有諸佛菩薩、以及祖師大德的論典,因為他們不是單憑第六意識這麼想出來的東西。而是根據教義有修有證,先以因明的邏輯推論,再配合實修來證明出來,所以才可作依據。
「如穀等相續」
例如穀等在土地上生長是要有種子,很明顯他們是相續生,由種子慢慢發芽,最後穀子長出來。從「種子」一直到穀子長出來,相續中間沒有斷的。如果說種子下去,中間什麼都沒有了,而到第三天稻稈直接長出來了,這樣的事情肯定沒有。所以中間絕對不能斷,一秒鐘也不能斷,相續是決定有的。所謂:「如谷種果,既是相續,要處無間,剎那續生」,生長的過程必然是沒有間隔,每一刻每一刻地生長,一點一點,剎那剎那地相續而生。
這是用現見的穀子來作比喻。既然穀子等事物的生長過程,中間不能間斷,有情死生相續這個過程,理應也是如此。
為什麼?因為一般有法的生滅道理都是這樣,一點一點,剎那剎那地相續而生,跟穀子的道理一樣,有情從死到生,亦是相續法,是連續的,中間不斷。如果沒有中有,死了之後,什麼都沒有了,但後來又投生出來,又有了,這個過程便有中斷,根本不可能。
安立有中有,就是前後生的生命沒有間斷,死有之後,馬上起個中有,中有相續,到投生之後,中有滅掉了,生有起來了,也跟穀子一樣的。種子慢慢地生,種子、發芽、開花、果子。它都是相續而生,中間沒有斷,那麼生死也同樣,怎麼可以斷呢?怎麼可以說沒有中有呢?這是合理比量。
在因明的宗、因、喻三支中,宗是先立個宗趣,如:「死生要處無間。」即死跟生當中不能間絕,這是宗趣。因是因為死生是相續法,它不能中間斷絕。最後再打個比喻,如種水果,種子、稻米等,長出果子,這個是相續法,它中間是沒斷絕的,死生也是相續法,中間也不能斷絕的,這便是三支比量。
宗趣是我們要成立的東西,我們的宗旨。宗趣中一個是有法,一個是宗法。有法等於主詞,宗法是描述它的特徵、動作、形狀。
具體來說,死生是一個有法,它的其中一個特徵,是要處無間,這就是宗法。死生要處無間,什麼叫處無間?它佔一個地方而不可斷絕的。原因是因為它是依相續生的有法。所以,死生要處無間是它的宗。而死生要處無間,是因為以相續生故,因為它是相續生的法。
而喻是「如種果」,種子產生果子是相續法,它中間沒有斷絕,死生也是相續法,所以死生中間也沒有斷絕。不能斷絕就要安立有中有。因為死了之後不馬上投生,所以這個中間不能斷。
這就把宗、因、喻立了出來。如果能破,便可以否定有中有,如果不能破,那便一定要承許有中有。
種穀與死生,都是相續法,這是相同的比喻。假使它不是相續法,它便可以間絕,因為因相不成,因相不成就不能用了。
大眾部他們這麼說:你舉的種子相續法,固然是不能間絕,好像能成立無間而生的死生道理,但事實上,你這個舉的例子並不週遍,不是全面性的道理,只是某一部分可以這樣說,不是全部,所以不能成立。
大眾部舉了一個例子,例如照鏡從質像現,質是照鏡子的人,從質照出像來了,質與像明顯是隔開的。而我們看世間上有些相續生的法,它中間處所也是有間隔的。
「質像是續生」,質是照鏡子的人,人與鏡子裡的像是相續生的事物,而質與像當然以隔開的。死生是相續而生的法,死生也可以不在一處,這還是證明沒有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