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204 (分別業品第四)
定覺法師
分別業品第四
俱得名尸羅,妙行業律儀,
唯初表無表,名別解業道。
別解脫戒,有五個名字,這裡把經裡所提到別解脫戒的名字全部集中起來:尸羅、妙行、業、律儀、別解脫業道。
一、尸羅,能平險業,故名尸羅。「能平險業」,能平,即能遮、能滅,險業就是惡戒。尸羅又翻譯為清涼。「受持戒樂,身無熱惱,故名尸羅」,意思是,持戒有一種快樂,不受戒的人是不知道這快樂的。那持戒是有什麼樂呢?就是沒有熱惱,煩惱的熱惱都沒有了,故名尸羅,尸羅就是清涼。
所以,尸羅為什麼叫清涼呢?別解脫戒怎樣能平險業呢?能遮惡戒,從這個意義上稱為尸羅。
受了戒之後,當下能夠防止身口的惡業,所以能熄滅煩惱火。
經上說以前有一個國王,天天提心吊膽,害怕別國來侵掠奪、人民造反、刺客謀害,所以一天到晚思慮非常多,弄得很累。後來他出了家,當晚上就入了定,原本非常憂慮、非常不自在心,出家受了戒之後,什麼都放下,當下就清涼,這是尸羅的功德。
二、妙行。什麼是妙行?佛教裡邊的佛菩薩是具有真正有智慧,而不是世間上的世智辯聰。
佛教裡邊的智者,能夠通達性空的道理,古印度稱他們為班智達,就是智者,大智慧的人。而他們都非常讚嘆尸羅,稱它為「妙行」,最殊妙的行為(具智慧者所讚嘆)。
相反,那些愚痴沒有智慧的人,會說戒怎麼不好,不符合時代,甚至說戒束縛人性。說這個話的人,一看就知道,不是智者,是愚痴的、沒有智慧的人。
三、業。之前講過,業就是造作,它本身就是造作,叫業。
因為別解脫戒是止持,即是不做便不犯,不犯則持,比如不殺生、不偷盜。
那麼, 既然要造作的才叫業,沒有做作的事情不能叫業。而別解脫戒是止持,既然不是做,那怎麼叫業呢?就是壞事不做。既然不是做,怎麼叫「造作」呢?怎麼說所作自體是無表,這不是矛盾嗎?
一個受了戒的人,受了戒之後,因為無表色的力量,使他有慚愧心,對那些壞事不做,所以「無作戒」的無表色又稱為「不作」。 但這明明是不作,所以,為什麼戒又稱為「作」呢?
那麼我們便要知道無作戒是哪裡來的?因為有身語表業,跟意業才得到的,因為有之前的造作,所以才得到這個無表。
受戒的時候,要自誓受,自己要說什麼戒能持,心裡要發願盡形壽不殺、不盜等等,這些這都是有所造作的。無表色也就是依這些造作而得來的,所以叫「所作」。這個「所作」,並不是說無表色本身它有什麼作,而是因為它是由表業和思業造作而來的,造作的是業,所以戒也叫業。
四,律儀。就是依律的行儀,我們的身行動和語言,都依律而行,依律而行,能防非止惡,令身語不做壞事,這叫律儀。
五,別解脫業道。只有最初,即剛成就表、無表的那一剎那心,才可以稱為別解脫,也可以稱為業道。所以第一念之前,或者第二念及以後,都不能稱為別解脫,也不能稱為業道。十善業道也是這裡來的,之後會講到。
先說什麼叫別解脫,別是各別,各別各別的解脫。解脫什麼?惡事。
那些惡事不做了,苦果便止息,也就是把這些惡事,一個一個捨棄了。能持否?能持!這就解脫一個。另一條能持否?能持!又解脫一個。一個一個地捨棄,便是一個一個的解脫,別別解脫,所以叫別解脫。
把那些惡,殺、盜、邪淫、妄語等,一個一個的捨掉,就各別各別地解脫。而在初捨時候的那一念,就是叫別解脫。
而於第二念以後,雖然並沒有捨戒,仍然是捨惡中,但已經不是第一念,所以不能叫別解脫。
那麼,第二念以後叫什麼?「別解脫律儀」。別解脫這個名字,只在最初一剎那有,第一剎那正在捨棄那些惡,並成就戒體的時候,這一念才是別解脫。
而第二念以後只能稱為「別解脫律儀」。律儀,即能夠防止身口造惡。第一念、第二念,乃至以后等流下去很多念,都能叫別解脫律儀,律儀的名字是通的,沒有差別。
什麼叫別解脫律儀呢?是別解脫的律儀,初念的別解脫,依它的法去行持的行儀,叫別解脫律儀。
初一念也叫業道,為什麼叫業道?
本來要求戒的那個思心所,在得戒的那一刻滿願了。求戒的思就是業,正達到目的的時候叫業道,道就是證量的生起。
但第二念已不能再叫業道。受戒前面的那個思心所,就是意業,叫業。第一個念,戒體成就了,這第一念的戒體叫道。這個業在道上通過去。本來業是要求戒的心,沒有得戒的時候,就像火車沒有路軌一樣。現在別解脫的戒體成就了,就像有了路軌,火車子可以開動,就在這一剎那叫業道。所以這個初念的戒體,是道。
講到這裡,再總結一下,第一剎那得戒的時候,叫別解脫,這時把各式各樣的惡一個一個捨棄了。但第二念以後,已經舍掉了,所以不能叫別解脫,只能叫別解脫律儀。所以,初得戒的那一剎那,叫別解脫,「初棄惡故」,第一次把惡拾掉了。
它也能防止做身語的壞事,也可以叫別解脫律儀。但第二念隻能叫別解脫律儀,它能夠防止身語做壞事,而不是初念的棄惡。因為初念是棄惡,第二念以後惡已經棄掉了,不能再叫別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