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223 (分別業品第四)
定覺法師
分別業品第四
捨惡戒由死,得戒二形生,
捨中由受勢,作事壽根斷。
這個惡戒是怎麼捨的?
「捨惡戒由死,得戒二形生」
意思是,捨惡戒有三種捨法:
第一,命終捨,即是死亡;因為戒是依身上發的。所以身體沒有了,戒當然也捨掉了。從前他發一輩子做殺業工作的惡律儀,當這一輩子完了,這個惡律儀也沒有了。
第二,得戒捨,當發心受別解脫戒,惡律儀也就隨之捨掉;得了別解脫戒,或者得了定共戒後,惡戒便隨之而捨。為什麼不包道共戒呢?因為有惡律儀的人,不會得道共戒,但亦可能會得定,但是已經很難了。
得別解脫戒相對比較容易,比如有惡律儀的人,他聽到佛教好,到佛教裡受三皈依,受五戒,那麼身上的惡律儀就捨掉了。同樣地,如果得了定,便有了靜慮律儀,他的惡律儀同樣也同樣也會捨掉。
所以說在外道裡的,或者是有惡律儀的人,臨終前最好是受三皈五戒,那就把那些惡戒都捨掉了,這是最好的辦法。
之前說,得了靜慮律儀的人也會把惡律儀捨掉,但得定畢竟是有一定的困難,現在就算出家眾能得定的也不多,而一個受惡戒的人想得定,那便更不容易。相返,受三皈五戒卻是容易得很。
第三,生二形捨,生理變化成了二形人,不管善戒還是惡戒都不能成就。因為所依的身體起了變化,使戒也捨掉了。
二形不是戒器,善律儀也好,惡律儀也好,都不能依二形人生,亦不能托在二形人身上。所以說二形人,他也不得惡律儀,即使做那些壞事情,只得處中無表,惡律儀是不會有的,因為他心不堅強。所以二形人不能受戒,善戒、惡戒都不能,大的壞事做不了,但大的好事也做不了。這樣的人沒有堅定心,不是法器,不能做大事。
受了惡律儀的人,雖然他有的時候起念頭,感到這個事情不好,想不做,甚至於把殺生的刀、捕魚的網等等捨掉。但是,就算他們決心不做,是不是因此惡律儀就沒有了?不,惡律儀還是在的。
唯有依捨惡律儀的三種方式之隨一才可。例如領受善律儀。假使你不受善的律儀,得不到定共戒,那惡律儀還是存在的,所以這個問題很嚴重的。
假使一個發冷的病人,現在雖然不發冷,但不發冷不等於已經病好。還是要看醫生、吃藥等才會好。
所以,如果以前有惡律儀,就算這些壞事現在不做了,但是不受別解脫戒,惡律儀還是去不掉的,一定要受了戒才能捨掉。
「捨中由受勢,作事壽根斷」
中就是處中無表,處中無表由什麼緣捨?六種方式:由受斷、由勢斷、由作斷、由事斷、由壽斷、由根斷。
處中無表由六個緣捨。上句的由跟下句的斷,要用六次。所謂六事就是受、勢、作、事、壽、根,這六個事情。
第一,由受斷,以前所受的處中無表,他自己發個願捨,起這個念頭,從現在開始,把以前所受的那個不要、捨掉,這就是由受斷。
第二,由勢斷,淨信是善的處中無表的力量;煩惱是做惡的處中無表的力量。本來得處中無表是由淨信或者煩惱的力量引出來的,現在這個力量沒有了,那麼它的無表也就捨掉了。
假使你過去發願說,每天吃飯之前要拜佛的,起一個處中無表,這原本是很好的。但後來信心退了,不想拜了,然後就不再拜了,這個處中無表當然也便沒有了。
壞事也一樣,本來起什麼煩惱,得到處中無表,後來這煩惱輕了,或者修行之後煩惱斷掉了,或者煩惱被壓下去,這個處中無表也就沒有了,所以說斷煩惱有好處的。
我們受了別解脫戒的人,假使做了一些壞事,惡的處中無表還會有的,但如果要把這些斷掉,就要把產生這個惡的處中無表的煩惱斷掉,這個勢力沒有了,那個無表也就沒有了,所以這些都是與修行有關的。
第三,作業斷,意思是本來是要這樣子做的,但後來不做,停下來了。假使說以前每逢初一、十五也受八關齋戒,但後來不去了,便是作業斷,因為不做就沒有了。
第四,事物斷,假如以前建寺院、建塔,這些雖然是好事,但這些東西壞掉了,這個處中無表也就沒有了。
假使說壞事,例如捕魚的捕網壞掉了,那以前造漁網時的處中無表也就沒有了,這是東西壞掉了,處中無表就沒有了。
第五,壽命斷,同之前一樣,命斷了,無表便捨。這是命終捨,三種無表一樣的,律儀也好,惡律儀也好,處中無表也好,命終都捨的。
第六,由根斷。本來處中無表是由善根而發動的,所以這個無表的根子是善根。現在,起一個加行,比如邪見或煩惱之類,把善根斷掉了。由善根所引發的無表色也就沒有了,因為善根已被拔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