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229 (分別業品第四)
定覺法師
由重惑淨心,及是恒所造,
於功德田起,害父母業定。
業有定不定的兩類,但在怎樣的情況下所造諸業,方可說為決定受果?換句話說,定受業的相狀,究竟是怎麼樣?
講到定受業相,約有重、恆、功德田、父母四因,現在分別如下:
「由重惑淨心」
這是第一因。重惑,是極重的煩惱,淨心,是純潔的淨心。由極重煩惱所造的惡業,或由純潔淨心所造的善業,如是善惡業,皆屬定業攝。
「及是恆所造」
這是第二因。謂造善造惡者,雖不具有重惑淨心,但因今天這樣做,明天這樣做,恆時常常時都這樣做,如是所造的善惡業,亦是屬於定受業。
「於功德田起」
這是第三因。謂造善造惡者,對於佛法僧的三寶,或對得勝果的聖者(勝果,主要的是指初預流果及後阿羅漢果。因為,初果斷見惑盡,初出見道;無學斷修惑盡,初出修道,所以是勝。至於中間的二果,因為不是初出,所以不名勝果),或對得慈定及滅盡定者,雖不起重惑及重淨心,亦不常時的去這樣做,但因為功德田勝,不論行善作惡,必然是定受業。
「害父母業定」
這是第四因。謂作惡者,對待自己的生身父母,以極重心,行損害事,固然是定業,就是以輕微心,行損害事,亦必是定業。業定兩個字,通於前三句,不是局限在害父母的。
由田意殊勝,及定招異熟,
得永離地業,定招現法果。
定受業相,由於四因,已經知道,那現法果業,其相如何,今當略說。現法果業,是對順次果業等說的,就是現生造業現生受果的業。
「由田意殊勝」
現法果業,約有二因:
一、由田殊勝:有苾芻於僧眾中作女人語,其苾芻即於現在生中轉作女人。或有人說:偶作這麼一點游戲,何以竟有這樣大的果報?當知用心雖輕,但所對境很重,所以即於現生中受果。
二、由意殊勝:過去健陀羅國迦膩色迦王的時候,有一黃門,恆賢內事,後因見五百牛將去其種,就發起一念善心,以錢將這些牛買回而救其厄,然即由於這種善業力的因緣,當下就轉黃門成為男身。
「及定招異熟,得永離地業,定招現法果」
除了由田殊勝、意殊勝所造業於現生中受果外,還有無其餘的業亦於現生中受果?有,如生於此地的阿羅漢及不還者,雖已將此地的雜染永遠的捨離,但在他未離染前所作的善不善業,因於此一生命結束後,不再到這地來受生,所以所有以前所作的諸業,如果是異熟定而時不定的,必定能招現法果。
假使說在這地中,還有順生受、順後受定業,那就證明他沒有永遠的離去雜染地,因為還須於第二生或第二生後受,既然仍要受異熟果,那就肯定未能離去雜染地。假使他還有時不定果亦不定業,但由於現在永離染的關係,那就絕對不再受異熟果了。
於佛上首僧,及滅定無諍,
慈見修道出,損益業即受。
「於佛上首僧」
佛上首僧,正理論主張,阿羅漢等為僧,佛為上首僧。
但據大乘瑜伽卷第六十說:「謂阿羅漢及佛為首大苾芻僧,如是名為田廣大性」。與本頌所說稍有不同,所以有此差別,由於瑜伽所說德田總為五種,因而將佛及羅漢合為大苾芻,合共開為六種。
「及滅定無諍,慈見修道出」
現前上首僧已說,其餘五類分別是:
一、從滅定出者。滅定就是指滅盡定,亦即是滅受想定,入此定的,因滅騷動的心心所法,獲得內心的極為寂靜,即此寂靜的心境,猶似涅槃的寂滅。如是滅定行者從滅定出,其身為殊勝寂靜功德之所莊嚴,亦為淨心之所生長依處,換句話說,其存在的生命體,是很尊貴高尚的。假使有人對他,不管是造損業或益業,都定即受其果。
二、從無諍三昧出者。無諍,即是於外表現不與他諍執,處處隨順眾生。因為在他看來,眾生的苦已經夠多了,我為什麼還要與他諍論,加深其苦呢?
諍是煩惱的別名,遏止煩惱的生起,不使他活動,因內在無諍,外在便慈和生起。
無諍行者從無諍定出,其身為無諍功德之所積集熏習,也是很殊勝難得的。現在假使有人對他,或造損業,或造益業,定將受其應得之果。
三、從慈定出者。修習此定者,目的是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所以他們以無量有情為所緣境,其身為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之所熏習積集,所以出此定後,有為無量最勝功德所熏修身,由此相續而轉能生勝業。假使有人對他,或造損業,或造益業,定將受其應得之果。
四、從見道出。謂諸行者進入見道,從此道中的無漏淨智,斷除一切見所斷惑,獲得見道的殊勝所依身,所以從此出時,假使有人對他,或造損業,或造益業,定將受其應得之果。
五、從修道出。謂諸行者,在修道的過程中,以無漏智,永斷一切修所斷惑,獲得修道的殊勝所依身,假使有人對他,或造損業,或造益業,定將受其應得之果。
「損益業即受」
這是總結上面的。意謂於前六種田中,不管是為衰損業,抑或是為利益業,此業必定能即招現受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