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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272 (分別業品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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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272 (分別業品第四)
定覺法師
順福順解脫,順決擇分三,
感愛果涅槃,聖道善如次。
順福分、順解脫分、順決擇分。順福分感的是可愛異熟果;順解脫分,感的是涅槃;順決擇分,感的是聖道。
順福分是培福,能感人天果報。而有順解脫分善根的人,將來決定得證涅槃。因為他們所造的功德,不會求人天福報,而是回向涅槃,當然不是當下感得涅槃,但仍然是順解脫分善根,將來決定能證涅槃。
真正把一切功德都回向涅槃,這樣的人就有順解脫分,身上有涅槃法。這是有標準的,不是自己說有就有的,而是聽到生死有過患、涅槃功德後,身毛豎立、涕淚悲泣,有這些激動的表現的人,就是有順解脫分善根。如果聽了生死是苦、涅槃是殊勝,卻無動於衷,那就還沒有順解脫分,因為沒有相應的表現。
例如《金剛經》裡的須菩提聽了佛陀的開示而涕淚悲泣,這便是般若善根深厚的表現。比如下雨後,地上有芽生出來,那決定知道,這個地裡邊是有種子的。如果沒有種子,即使下雨,也是不會有芽出來的。如果聽了《般若經》講涅槃的功德、生死的過患,身毛豎立、涕淚悲泣,那就是有芽生了,這樣的人是有種子,這是善根的表現。如果你說自己有善根,這一輩子一定要修密法生圓二次第,但如果聽了生死的過患、涅槃的功德,既沒有身毛豎立,也不涕淚悲泣,沒有什麼感覺,甚至頭痛,很明顯沒有順解脫分的功德,沒有順解脫分的功德要即身成佛,修密法生圓二次第?自己好好想一想能不能成就。
諸如理所起,三業並能發,
如次為書印,算文數自體。
受想行識,是能發身口意三業的一個動力。如理所起的身口意三業,加上能發的心,身業和能發是書印,語業和能發是算文的體,意業和能發是數的體。
如理所起的身、口、意業以及能發起這三業的是:
書和印:即如用手寫字、塑造佛像等,這是如理所起的身業。
算文:即詩歌等語業。
數:如內心計算,是意業。
寫字、刻圖章是身業,加上能發動的四蘊(心王、心所),一共五蘊是書印的體。
善無漏名妙,染有罪覆劣,
善有為應習,解脫名無上。
無漏的善稱為「妙」,而有染污的法稱為「罪」、「覆」、「劣」。有為的善是「應習」,而無為的善不是「應習」。「解脫名無上」,解脫涅槃是最高的,所以稱為「無上」。
無漏的善稱「妙」,因為是最微妙。而有漏的善不能稱「妙」,所以不要說世間上什麼妙得很,有漏的東西,根本就不「妙」,無漏的善法才「妙」。無漏善是什麼呢?有為的是道諦,無為的是滅諦。不管有為無為,法相裡邊不能亂稱,決定是無漏善才能稱「妙」。
「染」,染污法,叫「有罪」。是有智慧的人所呵斥的、厭惡的。染污法即「有罪」,是所訶厭的。「有覆」,覆蓋聖道的;也叫「劣」,下劣的,卑鄙的,應該舍棄的。
善有為法名為應習,善的有為法,修的時候增長的叫「應習」。無為法不可增長的,所以不是「應習」。修習是指有為法,無為法,習不起來的,它不會增長的。
為什麼無為法不叫應習?無為法沒有數量、大小、變化,它本來如此,不會動的,所以修習增長是不可能的。另外,修習是為了得果,而無為法沒有果的,所以不是「應習」,習的目的是得果。兩個原因不叫「應習」:一是無為法不能增長,二是無為法沒有果。
最高無上的法,就是解脫,擇滅涅槃,所以叫「無上」。「業品」到此就講完了。下士道觀無常、惡趣、歸依、業果,重點是在明業果上,無常、惡趣都可以包在業果裡,歸依三寶也是善的業果,這是下士道的核心。對業果的事情講得如此詳盡的,其他的論恐怕也不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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