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史

均田制:北魏农业发展的秘密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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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制,旨在通过合理分配土地,减轻贫苦农民的负担,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均田制的实施减少了土地兼并,缓解了社会矛盾。然而,由于中原地区土地分布不均,推行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为此制定了诸多细化政策,如区分宽乡与狭乡,鼓励迁移等。尽管存在困难,均田制在推动农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均田制与三长制的结合,北魏成功解决了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复苏。

在当时中原地区,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关系以及这种观念, 还是非常强烈地保存着的。如果一姓的土地,被调配给别姓使用,就会遇到很大的阻力。均田制中规定了一条:“诸远流配谪、 无子孙,及户绝者,墟宅、桑榆尽为公田,以供授受。授受之次, 给其所亲,未给之间,亦借其所亲。”这后面四句话,补充得很重要,使绝户田不致落人异姓手中,这个考虑和规定,对于均田制的推行,多少减少了一些阻力。
当时国家所掌握的荒地,多在边郡。中州奥区,人口较多, 地主经济也特别发展,土地的平均分配较有困难。故孝文帝颁布均田令时,又依据各地人口密度,作出宽乡、狭乡的区别来。 政府为了开辟荒地,增加税源,奖励农民从狭乡迁往宽乡,在均田令中规定:“诸土广民稀之处,随力所及,官借民种莳,后有来居者(原作“役有土居者”,今据《册府元龟》卷495《邦计部·田制门》改),依法封授。”诸地狭之处,“乐迁者听逐空荒,不限异州他郡,唯不听避劳就逸。其地足之处,不得无故而移”(《魏书· 食货志》)。这固然是为中原的世家大族开了兼并土地的方便之门,迫使贫苦农民流向宽乡开垦荒地;但就总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来看,这种规定在当时对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是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当孝文帝推行均田制之始,中原地区的无主荒地和牧场都掌握在国家手里,因此,政府缺乏的不是土地而是劳动人手。当时中原地区的自耕小农,作为一个阶级来说,他们经过长期的战争和破坏,都已转变成为世家大族或僧侣大地主的荫庇户,史称当时“民多隐冒,五十、三十家方为一户”(《魏书·李冲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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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By 妙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