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 仁愛堂田家炳中學 對 辯方: 保良局第一張永慶中學
比賽評判:陸偉雄大律師
罪行詳情:黎少賢於2013年1月21日 至 2013年1月27日期間,為使自己獲益,恫嚇以及勒索蔡進衡,要求港幣$6,000作為交還手提電話之報酬;涉嫌違返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23條。
參賽雙方由義務法律導師教授法律知識,並於高等法院內親身經歷「模擬法庭」的審訊過程。
本集由辯方陳述案情並傳召辯方證人出庭作供,就被告所干犯之控罪抗辯;
而控方則負盤問控方證人,試嘗於其證供內找出疑點。
<休庭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