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諦實一品扼要
先將所破的情形回憶起來,然後作如下思考:如果我與蘊是諦實一的,它們就不可能在心裡顯現成異,而應當是絕對沒有任何差異的一體。
其理由是:作為世俗的虛妄形式,體同相異、現象與本質不符是可以接受的31;但對實有來講則不可以,現象與本質必須相符。既然如此,承認有我就沒有意義了。因為「我之蘊」也可以說成「蘊之蘊」或「我之我」,所以,將「我」與「我之蘊」分開來講就變成毫無意義,而且將犯「所取」五蘊之外沒有「能取」我的過失,如《根本慧論》中所言:
「若謂離取蘊,其我定非有,
則計取為我,其我全無義。」
再者,如《入中論》中所說:
「取者取一不應理,業與作者亦應一。」
所取與取者,身與有身,支與有支都將成一
不僅如此,如果我與蘊是一,則問題叢生,如《入中論》中所言:
「若謂五蘊即是我,由蘊多故我應多。」
如同蘊有五種,我也將有五個,或者如我只有一個,蘊也只能有一種而不能有五種;因為我即五蘊,那麼入胎結生即無必要;又因為我與身體自性為一,那末死後遺體燒成灰時,我也將成為灰燼;而且,我在後世結生時,身體也將跟著一起結生,或者說,身體不可能在後世結生,所以我也將不可能結生,在無色界受生時,我將不存在;或者我即成色體。
如果我與心是一體,因為為心無寒冷、飢餓之感,我也不會有寒冷、飢餓之感。冷、熱、飢、渴之時,也不能說「我冷」、「我餓」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