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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曾建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經歷了遍及全世界範圍的浩劫之後,在同盟國的主導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和中華民國起草了《聯合國憲章》,並經大多數其他簽署國批准,聯合國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聯合國成立之後,為了對二戰進行深刻的反省,特別是法西斯國家對於人權的漠視和迫害,人權委員會1946年就開始起草一份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通過這份世界人權宣言,也就是聯合國大會第217號決議。這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為了紀念這一天,1950年聯合國把12月10日定為世界人權日。
《世界人權宣言》只訂下國際法的一般原則,並沒有規定會員國必須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行。為了落實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並使它具有法律拘束力,聯合國大會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要求締約國採取適當的保護、尊重措施。這就是所謂的兩公約。兩公約1976年正式生效。這兩項公約列出基本人權和自由,並規定所有締約國有責任採取各種適當措施,貫徹這些權利。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而且是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聯合國在起草人權宣言的過程中,有中華民國的代表參與,中華民國在1967年就簽署「兩公約」,但由於蔣介石的代表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加上台灣也處在戒嚴體制之下,使得這兩公約一直都沒有被批准。
在解除戒嚴以後,台灣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把兩公約國內法化。這項呼籲,得到政府的積極回應。在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公約並制定兩公約施行法,馬英九總統於2009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並將批准書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但聯合國受到中共的壓力,而未接受。
為了紀念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從今天開始,我們介紹兩公約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今天先介紹前者。
來賓:曾建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理事長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後,經歷了遍及全世界範圍的浩劫之後,在同盟國的主導下,美國、英國、法國、蘇聯和中華民國起草了《聯合國憲章》,並經大多數其他簽署國批准,聯合國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聯合國成立之後,為了對二戰進行深刻的反省,特別是法西斯國家對於人權的漠視和迫害,人權委員會1946年就開始起草一份維護人類基本權利的文獻,聯合國大會1948年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通過這份世界人權宣言,也就是聯合國大會第217號決議。這是第一份在全球範圍內表述所有人類都應該享有的權利的文件。為了紀念這一天,1950年聯合國把12月10日定為世界人權日。
《世界人權宣言》只訂下國際法的一般原則,並沒有規定會員國必須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行。為了落實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並使它具有法律拘束力,聯合國大會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要求締約國採取適當的保護、尊重措施。這就是所謂的兩公約。兩公約1976年正式生效。這兩項公約列出基本人權和自由,並規定所有締約國有責任採取各種適當措施,貫徹這些權利。
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創始會員國,而且是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聯合國在起草人權宣言的過程中,有中華民國的代表參與,中華民國在1967年就簽署「兩公約」,但由於蔣介石的代表在1971年退出聯合國,加上台灣也處在戒嚴體制之下,使得這兩公約一直都沒有被批准。
在解除戒嚴以後,台灣民間團體呼籲政府把兩公約國內法化。這項呼籲,得到政府的積極回應。在2009年3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公約並制定兩公約施行法,馬英九總統於2009年4月22日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並於同年12月10日正式施行。並將批准書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但聯合國受到中共的壓力,而未接受。
為了紀念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從今天開始,我們介紹兩公約與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今天先介紹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