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訪來賓:網站「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王鼎棫
同婚合法化之後,無論是入民法或者是專法,對於我們的社會會帶來什麼衝擊? 《侶途:同性婚姻上路後,這世界發生了什麼?》這本書很適合台灣在專法通過之後,可以預測將來的趨勢走向。這不僅是同性伴侶本身,還有異性戀的想法、婚姻價值,甚至整個社會帶來的影響。許多同婚合法化的國家,除了婚姻,還提供註冊伴侶制、同居伴侶制等等,但還是有許多同志要結婚? 本書作者吉巴特是美國經濟學教授,2003年到尼德蘭休假研究,歐洲與美國的同性婚姻,從研究也映照自身的同性伴侶經驗。吉巴特教授一開始大哉問,為什麼要結婚? 如果婚姻是一種選擇。本集邀請本書中文導讀,網站「法律白話文運動」資深編輯、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王鼎棫老師來談談…..
一、 同志為什麼結婚?作者覺得與異性戀相同,也提到『選擇』,可以選擇與做選擇,不被婚姻排除在外,雖然個別同性伴侶婚與不婚有各自的因素。
二、 同志會改變婚姻嗎?這個提問有點詭異,也是多數反同團體的質疑。異性戀的反應可能是支持或鼓勵,或者是不適緊張擔憂。同性伴侶是否重新定義婚姻的意義與價值。但作者也提到婚姻制度會適應外在變化。
三、 婚姻改變同志? 結婚好處是可以受到法律保障。反婚派的焦慮:同志特有的文化消失了,以及不婚的LGB族群邊緣化,還有其他形式家庭被忽視,同運過度資源放在婚權等等。
四、 替代方案:這本書提到許多方案,登記伴侶制、同居伴侶、互惠受益人制。有趣的是,許多受訪的同性伴侶覺得,這些替代方案不是正統婚姻(完整的法律平等保障),只是讓保守團體滿意,不想讓同性伴侶進入婚姻,但只給他們一些法律權利,隔離但平等。
五、 台灣的立法過程有其特殊性,目前釋字748就是大法官釋憲與公投的折衷方案,而我們並沒有歷經向歐美的登記伴侶制階段(雖然有註記,但並沒有法律效益), 一步到位到婚姻。釋字748嚴格說來是不是也算一種另類的替代方案,在同性伴侶結婚年齡、跨國伴侶、收養、人工生殖,有待改善,而且多數法條『準用』民法,是不是也就表示次於民法? 未來是否可以回歸到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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