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释证

洛书-宣圣讲述中02 2021年12月5日


Listen Later

盖左右两行。亦阴阳之道路。二者必求其平均。左之八与三。右之七

与二。虽原来火木生成之数。而二与八则互换其位以相合。若不换

位。则三与二七与八皆相失。而生成之功不能见矣。故二八易位而

后阴阳之数以平。生成之功不改。此则天地自然之妙。不可不知者

也。因此互换。如是相对之位。皆合而成十。即一与九。三与七。二与八。

四与六。莫不成土之成数。洛书中央用五。而不见十。不知十之数。恰

藏于八方。以相合而后得之。河图之合皆五。洛书之合皆十。明五十

为天地之心。土为天地之中。万物之本。其义至深切矣。夫洛书之象。

明用者也。天地大用。在此图中见之。即易之卦象。亦于此图明之。南

九北一。由乾坤变为离坎也。东三西七。由离坎变为震兑也。东北之

八.西南之二。由震巽变为艮坤也。而艮坤易其位焉。东南之四。西北

之六。由兑艮变为巽干也。而巽干首明其用焉。此皆易象所自仿也。

盖河图者体。合伏羲之卦。而含文王之卦之变者也。洛书者用。合文

王之卦。而存伏羲之卦之体者也。二者必互观之。方明其义。以天地

之生化万物。由一而众。故由太极。而两仪。而四象。而八卦。即由二气

而五行。而九宫。皆由一而二。三而四。自少分多。自寡化众。此生化自

然之象。而图书所示之例也。以生化之始。不离于一。故生化之众。不

失其中。有此中极。则千万变化不乱其序。此中央之五。永不易者也。

而其它象数。则随气数所至。二五分合而成其变。变成而天地之大

用见。万物之生化出。其理其事。固显然如指掌矣。

洛书言数。有明用者。有明变者。有与道同者。有与人事同者。大别之

有三。(一)图中之数。与河图异。河图为五十五。洛书则四十五。此由

天地生化。阴阳消长之数使然也。河图言体。阴阳平均。此合乎道者

也。洛书则重在用。用者以阴从阳。以阳统阴。阳主阴从。天包地而生

化方就其序。故阳数二十五不变。阴数以三十变为二十。明阳道常

长。阴道长消。而以立天地之极。正阴阳之位。俾下毋僭上。小毋陵大。

并育不害并生不贼。而全其用。以至无穷也。乃为阳位者五。为阴位

者四。阳居四正。阴居四偶。阳正位中宫。阴环行四极。而后名正事顺。

体建用周。虽阴阳似失其平衡。实则如是方得其平衡也。盖阴气不

可长。中极不可乱。以五之阳正立中宫。而四围二气。仍自平均。未尝

偏颇。此其为数以四十五为制也。(一)洛书之数。阴阳平列。而与河

图位异序殊。与河图数同而象二者何也。则河图明天地生成者。所

生成为五行。其位限于五。又河图明天地偶合者。其合以顺逆。故序

唯依阳顺阴逆之例。洛书则由河图而推其变化。以极其用。所象在

生成之后。自五行推至九宫。以明生化之序。由二五而可推至无穷

也。故数位分而为九。又洛书明生化之例。本于二气之交错。二气分

合。生化以众。则数序之行。亦循环往复以至无尽。而其序或顺或逆。

或移彼就此或分此合彼。互相推移。成其变化。此亦天地生化自然

之序。万类消长一定之例。有不易而易。不变而变。而变仍不失。易仍

不乱之道存焉。故与河图有同异也。如阳数东北原位。以水木之生

成。先后天之所始。言先天之生成者首水。以天之一气初化也。言后

天之生成者首木。以天之二气再化也。故卦象以六为坤之用。定爻

之数。以三为卦之数。以八之自乘。为全卦之数。皆取乎水木之数。以

领先后天一切生成之象也。若西南之七九。则先天后天之生化各

异。先天之火在南。数为七。金在西。数为九。而后天之九属火非金。七

属金非火。二者恰易其数。故变其位。盖火之与金。本相克也。非同水

木之相生。既克则有胜有复。火之胜金于先天。则金必复于后天。若

胜而不复。则生化将穷。更何后天变化可言哉。故在洛书火退而西。

金进而南。恰得其反。以成其序。盖五行之生。火必因土而后生金。既

互易其位。仍得受中央之土气。而后不相克而相生。生克之间。即在

此易位数耳。且因变化之例。必二气之平衡。且相得有合也。以火移

西。以金移南。一则九与一对。一则七与三对。皆合十而受土气。以自

成后天之化。即以阴数言之。其变例亦同。以二之接七。而仍不失火

之生成。以二之对八而合十。以受土气。此二之必移西南与西七接

也。其它四六八皆然。既以此互易。而后相得。则其原位必依此变易

而后成用。此固自然之理也。


...more
View all episodesView all episodes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易经释证By 地天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