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2:11-18
11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
12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13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裡,靠著他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14因他使我們和睦(原文作:因他是我們的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15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16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
17並且來傳和平的福音給你們遠處的人,也給那近處的人。
18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經文默想
1.由v.11-12看外邦人的定義是什麼?光景是怎樣?
2.由v.13-16看轉折點在哪裡?十字架為何能使我們與神和好?
3.由v.17-18看我們當如何回應十字架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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