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訪來賓: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 簡至潔
本集節目內容邀請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談談今年4/17中選會通過三個反同公投案主文引起的效應。假設前兩案關於反同性婚姻公投通過,既要符合人民公投結果(民法婚姻就是一男一女,還要民法婚姻之外其他形式),又要滿足大法官釋字748,在2019年5/24之後,會是怎樣的法律形式? 專法還是伴侶法?
第三案反同志教育公投,一個非常簡單的教學現場,在2019年5月之後,我國將有異性婚與同性婚,如果反同志教育公投通過未來教科書在介紹我國婚姻制度,要如何談到同性婚姻?但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條:「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第18條:「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符合性別平等教育原則;教材內容應平衡反映不同性別之歷史貢獻及生活經驗,並呈現多元之性別觀點。」基層教師是否可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母法來實施同志教育?
伴侶盟訴求:
1.請中選會自行撤銷通過反同三公投的行政處分、停止執行反同公投案,伴侶盟已提起多起訴願,盡全力擋下反同公投,並要求中選會踐行正當法律程序,在後續訴願程序明白肯認這10起訴願當事人之「利害關係人」資格。
2.立法院應儘速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議程,履行選前對LGBTQIA族群的承諾。
3.請全台各地的夥伴一起加入「對反同公投說不」的行列,在日常中積極以對話破除謠言,一個人拉十個人一同加入拒絕連署、反制反同公投行動,若有發現反同人士用歧視性語言或誤導性資訊誘導連署,請冷靜蒐證並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