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被聽見的聲音-街賣者|社會茶水間|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街上看過他們呢?
常常在捷運站、夜市、街上販售著日常用品,他們是街賣者。
今天就來跟大家聊聊這群社會上常常被忽略的存在
大家對街賣者的印象是什麼呢?
我自己啦,以前在台北念研究所的時候,在台大側門靠近水源那邊,總有一個啊北坐在輪椅上賣口香糖,他還會把這些口香糖擺成不同樣式來吸引大家的目光。
又或是站在台中中興大學校門口街口賣著大誌雜誌的大哥,不知道他還在不在,幾年前有看過他在那邊兜售大誌雜誌
還有小時候我們的童年回憶,就是在我家附近要上高速公路那段,總是匯聚著一堆車,那時候就可以看見兜售玉蘭花的大姊在那邊挨個敲門窗,還記得我媽每次都會跟他買,雖然現在回想起來…真的有點危啦XD
他們為甚麼會想坐街賣呢?根據許多資料顯示其實原因都有所不同,有人需要較彈性的工作時間,他們需要去醫院回診、就醫等等的。還有些人是因為身心狀況無法負荷正常上下班的工作,更多的可能是根本沒有公司想要雇用他們。或許有人會說,ㄟ現在不適都有規定企業一定要去雇用一些較弱勢或是有身心障礙的民眾嗎?但事實卻是,他們寧願被罰錢也不願意去雇用他們,主要還是因為成本的關係。所以…我會覺得並不是他們不願意去做那些在我們正常人眼中認為正常的工做,而是迫於無奈地選擇
而街賣,對這群弱勢族群來說,就成了他們僅剩的選擇。街賣有幾個優點。1. 街賣的工時較為彈性 2. 相較於其他工作的門檻、上手難度都是較低的(但也不表示這份工作好做)。大家可以想像一下他們每天需要接受多少人的異樣眼光就知道,這份工作也是非常非常的辛苦。但即使如此,他們還是必須要做下去,因為這是他們僅剩的選擇
而街賣,除了需要面對各式各樣的異樣眼光以外,他還處於一個法律的灰色地帶。因為法律是有規定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擺攤,所以這群街賣者也變相的暴露在被取締的危險處境之下。而且也因為早期的一些無障礙設施像是低地板公車、捷運等等的非常不發達,導致有殘疾的街賣者們要出來擺攤街賣就是一個非常大的難點。而他們也想到了辦法,請人接送,所以可以看見早期這群街賣者在收攤之後,會出現一輛又一輛的黑色廂型車把他們接送離開的景象。也就因為這些畫面,被放上媒體大肆的報導,就被質疑說他們是被集團所控制,營造出他們是利用著社會的同情心來謀取暴利的一群不是生產的人。也讓大家對他們的觀感越來越負面
而另一個他們被質疑的點是,商品的一成不變以及價格都非常昂貴這點。像是一包濕紙巾一百塊什麼的。為甚麼是這個價錢,其實有很多的原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不用找錢這件事。許多街賣者,他們在移動、行動上都不方便。而在我們眼中看來非常簡單的找錢動作,對他們來說都極為困難,所以才會訂了一百塊的價格
而商品一成不變的部分,這就非常的市場機制了。他們就是在賣東西的人,他們自己當然也知道那些賣得好,那些賣得不好。有穩定的銷售量,他們才有下一餐可以繼續生活。所以要他們去開發新產品、似乎是有點強人所難了,畢竟開發需要大量的時間以及人力,又還需要不斷的試錯,這件事情對這群已經被汙名化的街賣者們談何容易呢。
但即使如此,他們還是願意嘗試去和許多組織合作開發新的產品。像是人生百位就有和「聶永真」、「小學課本的逆襲」以及「插畫家馬來貘」合作,設計街賣泡泡糖、玉蘭花香氛片以及微失禮紅包組等等的產品。甚至新巨輪也有推出餐車的方式,提供街賣者更安全、適合的工作環境。這些都是為了讓社會大眾對街賣者的負面印象,也提供街賣者更好更優質的工作環境協會們所付出的努力
那或許就會有人好奇,我們花了錢,街賣者可以拿到多少呢?該部會大部分都被後面的集團抽走了吧。
這部分每個族群都不太一樣
1. 以新巨輪的分潤模式來說,一百元中,五十元歸給街賣者作為收入。而協會的五十元在扣除成本後納入協會所有來改善街賣者的工作、生活品質以及協會的運作。基本上扣除完成本後協會拿到的錢大約是十到二十元左右,且協會還會提供街賣者住宿,相關水電、房租甚至是輪椅的修繕費用都是由協會所負責。所以並不會有協會從中剝削的問題
2. 第二的就是彩卷的部分,基本上販賣彩券的街賣者都是和台彩有簽約的,他們每賣出一張,可以從中獲得10%的金額做為報酬
3. 再來是玉蘭花的部分,常見的價格大概是一串30,三串50這樣。成本大概是價格的1~2成左右(未記入人工),從深夜批貨進來後,要用鐵絲一串一串的串起玉蘭花,還要注意保存期限。雖然辛苦,但也是支撐起了一個又一個街賣者的生活。
4. 以及最後一個,目前大眾普遍最為接受,但也引起過一些爭議的大誌雜誌。在路上販售「大誌」雜誌的販售員,他們販售的就是由台灣媒體大智文創所推出的雜誌,內容主要以社會議題、時事與藝文內容為主。他們會訓練無家者為銷售員,新加入的銷售員可以獲得10本免費的《大誌》,若需要更多本,可以向大智文創以1本新台幣50元的現金進行購買,再以100元的定價賣給民眾,這50元的價差就是他們的收入。現在有上百名的無家者因此受惠可以在固定地點進行雜誌的販賣來自立更生。
至於為甚麼會說有爭議呢?其實可以追朔回2018年的一篇社論,他裡面大概簡介了大誌的銷售方式以及如何訓練無家者的方式。但作者有提出一項質疑,就是對於大智文創來說,他們和這些銷售員之間的關係。怎麼說呢?
台灣《大誌》創辦人李取中接受採訪時的說法,台灣《大誌》採用批發,而非聘用或拆成的方式和街友合作。也就是說,他認為銷售員只是單純向《大誌》批貨來賣,賺取價差,如同商品批發商和零售商的關係,那理應《大誌》對於銷售員就應該沒有任何指揮監督的權限。但是事實卻是《大誌》對銷售員有著各種強制的工作規則,包括販賣的時段、地點、穿著、價格、方式等等。如果違反規則,還可能遭受懲處,失去販售《大誌》的資格。
而且前面也有提過,街賣這個行為就是站在一個法律的灰色地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的規定,警方是有權利可以去驅離街賣者並施以罰鍰的。然而因為《大誌》拒絕承認和銷售員的雇傭關係,以至於所有的罰單都只能由銷售員自己吸收。而作者就是針對這點去質疑大智文創這家社會企業
其中還有提到很多對大智的質疑,包括大智究竟是在幫助街友還是利用街友來販售自己的雜誌這件事情,以及一系列對社會企業的質疑。
但…我會這麼覺得,以實務面來說,若大誌雜誌沒有對銷售源進行規範,會有幾個蠻大的影響。
像是街賣者自己的競爭,如果沒有進行規範,最後能賣出去的絕對是那些比較能言善道、能把自己打理好的街賣者們,那些更為弱勢的人只會落得完全沒有人跟他購買的狀況,甚至還可能有削價競爭的情形。
若是以雇傭的方式來說,那是不是要不問銷售結果支付固定薪水呢?而大誌也不可能養著這群街賣者,勢必會有相對應的淘汰機制,那最後會不會回到最初的狀況,那些最為弱勢的街賣者們還是會被淘汰掉呢?
我覺得街賣者跟大誌之間,並不是存在著誰需要靠著誰生存,而是相互利用相互扶持的關係。他們提供的,是讓這群無家者更能回到社會的機會。
除了大誌以外,還有很多很多的社會企業在幫助無家者、身心障礙者、社會弱勢,去改善他們的生活。像是人生百位就有提出石頭湯企劃、人生甘味店來推廣街賣文化以及提供無家者們食物。芒草心更是舉辦了街遊、流浪生活體驗營來讓社會大眾了解無家者的處境
你要說這些計畫都有顧及到每個方面嗎,不可能的,他們和我們一樣,都只是人而已,都需要不斷不斷的修正、試錯。但他們還是很努力地去做了很多很多去幫助這些我們常常忽視掉的弱勢族群,讓社會企業與他們一同成長。所以我會覺得多給他們一些寬容吧,去看看他們實際上到底會遇到怎麼樣的問題。
社會企業還是企業,他們還是需要營利,也是需要活下去的。我們能做的就是在能力所及的範圍內,去推廣、去幫助那些我們在意的人事物,僅此而已
最後來跟大家說說,消費同情這件事情。我在關鍵評論網上有看到一篇我很喜歡的文章,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賣火柴的小女孩在冬天裡辛苦的賣著火柴。這時一名少女指著他說,「媽媽,他看起來好髒」而小女孩當然非常傷心啊,他也想好好地過活,不想受到大家異樣的眼光,所以就走進了服飾店,拿了好不容易賺到的錢去買了新衣服。
但小女孩卻發現,換上新衣服後,會跟他買火柴的人越來越少了。因為路人們只想和穿著比較破舊的人買火柴。而他為了自己的下一餐,就換回了他原本破舊的衣服。
但這時卻有許多人議論起來,說,小女孩是不是在消費我們的同情心,明明有了這麼好的衣服不穿,卻換回破舊的衣服想要博取同情。最後沒有人在和小女孩買火柴了…而他也這樣流落在街頭當中
你說小女孩有錯嗎?他也只是想讓自己生活好一點而已啊,但讓自己生活好一點的代價試,不再有人願意和他買東西了。
這其實可以套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或許可以看見你剛剛支持過的街賣者從輪椅上站起來去麥當勞買東西吃,和我們一樣用著手機。這時我們的想法試什麼呢?是被騙了嗎?
但…其實啊,我們這樣付錢和他們買東西,不就是希望他們的生活更好一些嗎?這或許是他這一年以來吃的唯一一餐的麥當勞。
我看完我只覺得,他們讓自己生活變好了
為甚麼大家要這樣看他們,一定要我過得不好才是大家想看到的嗎?我們都很努力的活著了 為甚麼要這樣子受你們異樣的眼光的感覺
街賣者和我們一樣,都只是一般人而已,一樣努力的工作,努力的活著。每天鼓起勇氣去面對著一個又一個冷漠、不理解的眼光。或許他們早已習慣,但卻也難以忘記街上一個又一個輕視的眼光。
新巨輪的創辦人陳安宗在訪談時曾經這樣說過,「我記得我剛開始做街賣的那一周,我是把眼鏡拿掉的。我是不敢去看客人的眼神,就是用模糊的視角,把我要講的話講完。」
街賣者和我們一樣都希望有尊嚴地繼續活下去。下次看到他們的話,可以停下來和他們說句辛苦了、買個東西。即使只是一句話、買一個東西也好,相信這樣就能讓街賣者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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