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史

侨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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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民原箱地区的地方机构侨州郡。《隋书·食货志》所谓: “元帝寓江左,百姓自拔南奔者,并谓之侨人。 皆取旧壤之名,侨我那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只要注籍侨州郡户口簿上,就可以获得优复(免调役)等等的优待。在当时,兵役和国家租调的重担,成为编户农民破产的重要原因,政府对侨州郡人民,作出这一规定,不仅仅对延长侨州郡人民编户农民破产时期的到来,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于吸引中原地区人民像怒潮似地涌向江南,也起过一定的作用。
同时,当时北来的世家大族,互相标榜门阀,“竞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史通·邑里篇》),地望在习惯上已经变成了他们的商标,有如解放前在大城市中的某姓公馆标以某姓生地如“合肥李公馆”、“常州盛公馆”者然。倘使琅邪王氏、陈郡谢氏为了流寓江南而变成了丹阳王氏、会稽谢氏,那就等于取消了他们的高贵标志,因此,他们也必会提出:琅邪(或陈郡)“既是望邦, 衣冠所系,希立此郡,使本壤族姓,有所归依”了0。
在元帝司马睿南迁时,琅邪人民随司马睿过江者一千多家, 元帝在太兴三年(公元320年),侨立怀德县于建康,以安置这些琅邪侨民。成帝司马衍咸康元年(公元335年),又在江乘县(今江苏句容北六十里)境内侨立琅邪郡,为了和北方的琅邪郡区别起见,称为南琅邪郡。北方的琅邪郡有临沂县(琅邪王氏就是这一县的人),于是南琅邪郡领邑下也侨立临沂县(在江乘界内)1,这可以算是侨郡县的创始。其后侨置纷繁,以长江下游而言,在东晋渡江之初,由于从兖州、青州以及徐州北部(淮水以北)南下的侨民较多,所以东晋政府首先在京口界内侨立南徐州和南兖州(南兖州初在京口,其后迁往江北之广陵),在广陵界内侨立南青州,在芜湖界内侨立南豫州等州一级的机构;可是其他如幽州、冀州流徙南下到达江南的侨民,人数较少,就不设立州一级的机构,而只是在大江南北侨置幽、冀诸州的郡级或县级的机构,并把它们拨给南徐、南兖、南青等州来管辖,这样,以南徐州一州而论,就包括有徐、兖、幽、冀、青、并等州的郡邑。这种随便分合地区、随便侨置郡县的结果,到了后来,以今天常州一地而论,在当时就设有十五六个郡级和六十多个县级的流寓郡县, 真是搞得“紊乱无纪,名实俱违”。如沈约《宋书》诸志总序所说: “自戎狄内附,有晋东迁,中土遗氓,播徒江外”,“百郡千城,流寓比室”,“莫不各树邦邑,思复旧井”,于是“一郡分为四五,一县割成两三”,而“民单户约,不可独建”,因此不得不“省置交加,日回月徒”,“或昨属荆、豫,今隶司、兖”,“故魏邦而有韩邑,齐县而有赵民”,“版籍(户口册)为之浑淆,职方(掌管疆域图籍的政府机构)所不能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方面版籍混淆,而流寓郡县仍然未改; 一方面北来侨民,已因从事生产而有安定的生活。到这时候,东晋、南朝的统治者,认为过去优待侨州郡人民而作出的优复等等办法,已消失其曾经有过的意义。为了政府的“财阜国丰”(《宋书·武帝纪》)计,为了“京口”的“兵可用”计,自然有调整地方行政机构,实行“土断”,取消优复等等优待办法之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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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By 妙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