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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長同工分享:第三次謀殺
約押用詭計殺害了亞瑪撒。這是他第三次的謀殺。第一次是掃羅的重臣押尼珥,第二次是大衛的兒子押沙龍,第三次就是他的堂弟亞瑪撒。如果說殺押尼珥是為了報弒兄弟之仇,殺押沙龍是因著對方是敵軍首領,這兩次尚有上得檯面的原因,那第三次的謀害,卻是出於最自私的動機,用了最卑鄙的手段,殺了三人中與自己關係最近的人。
大衛對亞瑪撒的一句「我若不立你替約押常作元帥,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成了奪走他性命的伏筆。為了保住自己的元帥地位,約押毫不手軟地用欺騙和詭詐,殺害了亞瑪撒。前一秒還在口稱「我兄弟」,後一秒就揮刀入腹,一擊致命。
自古至今,權力總是與詭詐無情相連。所謂「恨小非君子,無毒不丈夫」,為了得到權位、樹立威嚴,必須心狠手辣,排殺異己。約押就是這樣一個強勢、狠心、為了捍衛權力不惜流血殺人的形象。
一個極端重視自己手中權柄的人,常常也是極度無視他人權柄的人。約押所殺的那三個人,沒有一個是出於大衛的授意,相反,都是大衛非常看重的對象。
可見約押是越過王權自作主張,殺害押尼珥和亞瑪撒,更不用說押沙龍是大衛的親身骨肉,當得知他被殺時大衛是何等的悲痛。
約押到最後並無善終,大偉早就防備他,所羅門按著父親的遺訓,處死了約押。一個用詭詐、強硬、先斬後奏來保全權力的人,他所得的是何其的短暫,最終還賠上了自己的性命。
當我們思考「權柄」這樣讓無數人眼紅爭奪的事物時,必須附上屬靈的眼光才能看得真切。一切權柄來自於上帝,而出人意料地,權柄要得長久,不是靠強權和計謀,相反,「順服」才是正確的道路。
世上的一切都是屬於上帝,人才不會認為「權力」是屬於自己。從上帝而來的權柄無需靠著各樣的巧計和鬥爭去獲得,耶穌也早已說明了天國的領袖法則:誰願為大,就必作眾人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這樣的法則之下,哪裡有什麼勾心鬥角、強勢介入、爭權奪利的餘地?有的只是踏踏實實地自我降卑,用盡心力服侍眾人。得神喜悅,內心平安,對得起上帝拯救我們脫離死亡的恩惠,盡祂呼召我們作祂門徒的責任。
若我們真正明白權柄來自於上帝,自然而然地就會知道,權柄要長久,必須以「順服」為基礎。順服在己之上的人的權柄,也就是順服在那背後的上帝的權柄。從情理上說,一個人想要所有人都順服他,而他自己卻絕不願順服任何人,這件事本身就是矛盾。因一個人不能夠一邊鼓吹著順服的美德,一邊自己卻置若罔聞。然而我們若從更高的角度來看聖經怎麼說,就會有更清楚的認知。論到耶穌,腓2:8-9如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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