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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府君相关故事
《搜神记》卷四 --胡母班
胡母班,字季友,泰山人也。曾至泰山之侧,忽于树间逢一绛衣驺,呼班云:"泰山府君召。"班惊愕,逡巡未答。复有一驺出,呼之。遂随行数十步,驺请班暂瞑。少顷,便见宫室,威仪甚严。班乃入阁拜谒。主为设食,语班曰:"欲见君,无他,欲附书与女婿耳。"班问:"女郎何在?"曰:"女为河伯妇。"班曰:"辄当奉书,不知缘何得达?"曰:"今适河中流,便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书者。"班乃辞出。昔驺复令闭目,有顷,忽如故道。
遂西行,如神言而呼青衣。须臾,果有一女仆出,取书而没。少顷复出,云:"河伯欲暂见君。"婢亦请瞑目。遂拜谒河伯。河伯乃大设酒食,词旨殷勤。临去,谓班曰:"感君远为致书,无物相奉。"于是命左右:"取吾青丝履来。"以贻班。班出,瞑然,忽得还舟。
遂于长安经年而还。至泰山侧,不敢潜过,遂扣树,自称姓名:"从长安还,欲启消息。"须臾,昔驺出,引班如向法而进。因致书焉。府君请曰:"当别再报。"班语讫,如厕。忽见其父著械徒作,此辈数百人。班进拜流涕,问:"大人何因及此?"父云:"吾死不幸,见遣三年,今已二年矣,困苦不可处。知汝今为明府所识,可为吾陈之,乞免此役,便欲得社公耳。"班乃依教,叩头陈乞。府君曰:"生死异路,不可相近,身无所惜。"班苦请,方许之。于是辞出还家。
岁余,儿子死亡略尽。班惶惧,复诣泰山,扣树求见。昔驺遂迎之而见。班乃自陈:"昔辞旷拙,及还家,儿死亡至尽,今恐祸故未已,辄来启白,幸蒙哀救。"府君拊掌大笑曰:"昔语君'生死异路,不可相近'故也。"即敕外召班父。须臾,至庭中,问之:"昔求还里社,当为门户作福,而孙息死亡至尽,何也?"答云:"久别乡里,自忻得还,又遇酒食充足,实念诸孙,召之。"于是代之。父涕泣而出。班遂还。后有儿,皆无恙。
《冥报记》卷下 --唐河东柳智感
河东柳智感,以贞观初为长举县令。一夜暴死,明旦而苏。说云:始忽为冥官所追,至大官府,使者以智感见,谓感曰:“今有一官阙,故枉君任之。”智感辞以亲老,且自陈福业,未应便死。王使勘之,籍信然。因谓感曰:“君未当死,可权判录事。”智感许诺,乃引退。
于是夜判冥事,昼临县职。遂以为常。
岁余,智感于冥簿见其邻县官张某,名下注云:“某年月日,食牛肉若干,得某病而死。”智感异之,阴记之。至期,张某果以食牛肉患病而死。
智感每于冥中判事,尝以状申泰山府君,府君皆称善。
至三年,吏部以智感为蒲州司法参军。将行,冥吏来辞曰:“君当迁官,此任当别有所付。”智感问:“谁当代者?”冥吏曰:“本州有一人,名李某,甚贤,当以代君。”智感因问:“我终得何官?”冥吏曰:“君当至大理少卿。”智感又问:“年寿几何?”曰:“当至六十四。”智感后至大理少卿,年六十四而卒。
《幽明录》
巴丘县有巫师舒礼,晋永昌元年病死,土地神将送诣太山。俗人谓巫师为道人,路过冥司福舍前,土地神问吏:“此是何等舍?”吏曰:“道人舍。”土地神曰:“是人亦道人,便以相付。”于是径入。
便见数十间屋,皆悬竹帘,自然床榻,男女异处,有诵经者,呗偈者,自然饮食者,快乐不可言。
礼文书名已到太山门,而身不至。推问土地神,神云:“道见数千间瓦屋,即问吏,言是道人舍,即以付之。”于是遣神更录取。
礼观未遍,忽见一人,八手四眼,捉金杵,逐礼。礼怖走出,神已在门迎,捉送太山。
太山府君问礼:“卿在世间,皆何所为?”礼曰:“事三万六千神,为人解除祠祀,或杀牛犊猪羊六畜。”府君曰:“汝佞神杀生,其罪应上热熬。”使吏牵著熬所。
见一物,牛头人身,捉铁叉,叉礼著熬上,宛转,身体焦烂,求死不得。已经一宿二日,备极冤楚。
府君问主者:“礼寿命应尽?为顿夺其命?”校录籍,余算八年。府君曰:“录来。”牛首人复以铁叉叉著熬边。
府君曰:“今遣卿归,终毕余算。勿复杀生淫祀。”
礼忽还活,遂不复作巫师。
《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六·神六 --董慎,原出《玄怪录》
隋大业元年,兖州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已下,用法有不直,必犯颜而谏之。虽加谴责,亦不知惧,必俟刑正而后退。
常因授衣归家,出州门,逢一黄衣使者曰:“太山君呼君为录事。”因出怀中牒示慎。
牒曰:“董慎名称茂实,案牍精练。将平疑狱,须俟良能,权差知右曹录事。”印甚分明。后署曰:“倨。”
慎谓使者曰:“府君呼我,岂有不行?然不识府君名谓何?”
使者曰:“录事勿言,到任即知矣。”
自持大布囊,内慎其中,负之出兖州郭,因致囊于路左,汲水调泥,封慎两目。慎都不知经过远近。
忽闻大唱曰:“范慎追董慎到。”
使者曰:“诺。”趋入。
府君曰:“所追录事,今复何在?”
使者曰:“冥司幽秘,恐或漏泄,向请左曹匿影布囊盛之。”
府君大笑曰:“已死范慎追董慎,取左曹囊盛右曹录事,可谓能防慎也。”便令写出,抉去目泥,赐青缣衫、鱼须笏、豹皮靴,文甚斑驳。邀登副阶,命左右取榻令坐。
曰:“籍君公正,故有是请。今有闽州司马令狐实等六人,置无间狱。承天曹符,以实是太元夫人三等亲,准令递减三等。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讼,不可止遏。已具名申天曹。天曹以为罚疑唯轻,亦令量减二等。予恐后人引例多矣,君谓宜如何?”
慎曰:“夫水照妍媸而人不怨者,以至清无情,况于天地刑法,岂宜恩贷奸匿?然慎一胥吏耳,素无文字,虽知不可,终语无条贯。当州府秀才张审通,辞采隽拔,足得备君管记。”
府君令帖召之。俄顷至。
审通曰:“此易耳,当为判以状申。”
府君曰:“君善为我辞。”
即补左曹录事,仍赐衣服如董慎,各给一玄狐,每出即乘之。
审通判曰:“天本无私,法宜画一。苟从恩贷,是资奸行。令狐实前命减刑,已同私请;程翥后申簿诉,且异罪疑。傥开递减之科,实失公家之论。请依前付无间录狱,仍录状申天曹。”
即有黄衫人持状而往。
少顷,复持天符曰:“所申文状,多起异端。奉主之宜,但合遵守。《周礼》八议,一曰‘议亲’。又《元化匮》中《释冲符》,亦曰‘无不亲’。是则典章昭然,有何不可?岂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亲!仍敢衍违,须有惩罚。府君可罚不衣紫六十甲子,余依前处分。”
府君大怒,审通曰:“君为判辞,使我受谴。”
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其一耳,遂无所闻。
审通诉曰:“乞更为判申,不允,即甘当再罚。”
府君曰:“君为我去罪,即更与君一耳。”
审通又判曰:“天大地大,本乃无亲。若使有亲,何由得一?苟欲因情变法,实将生伪丧真。太古以前,人犹至朴;中古之降,方闻各亲。岂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观蜡之叹。无不亲,是非公也,何必引之。请宽逆耳之辜,敢荐沃心之药。庶其阅实,用得平均。令狐实等,乞请依正法,仍录状申天曹。”
黄衣人又持往。
须臾,又有天符来曰:“再有所申,甚为允当。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令狐实、程翥等,并正法置处。”
府君即谓审通曰:“非君不可正此狱。”
因命左右割下耳中肉,令一小儿擘之为耳,安于审通额上。
曰:“塞君一耳,与君三耳,何如?”
又谓慎曰:“甚赖君荐贤,以成我美。然不可久留君,当加一周年相报耳。君兼本寿,得二十一年矣。”
即送归家。使者复以泥封二人,布囊送至宅,欻如写出,而顾问妻子。
妻子云:“君亡精魂,已十余日矣。”
慎自此果二十一年而卒。
审通数日额觉痒,遂踊出一耳,通前三耳,而踊出者尤聪。
时人笑曰:“天有九头鸟,地有三耳秀才。”
亦呼为鸡冠秀才者。
慎初思府君称邻,后方知倨乃邻字也。